日前,據央視《東方時空》報道,江蘇鹽城射陽縣的鹽城市生態染整工業集中區,以抽取海水形成的“清水渠”掩藏一眼望不到邊的排污渠,并在河岸邊的地底下鋪設了兩里長的隱蔽管道,直接通向大海深處源源不斷排放化工廢水。
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建造如此龐大的“排污工程”確實有點令人瞠目結舌,人們不禁要問,在瞞天過海式排污的背后糾結的是一條怎樣的利益鏈條。為什么如此登峰造極的排污造假能夠掩人耳目而不被人發現呢?地方政府的監管究竟體現在哪兒呢?
巨大的利益驅動無疑是導致部分污染企業鋌而走險的主要原因,而某些地方政府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無疑也為這種排污造假提供了助推力。
以發展來換取環境早已被許多發達國家的經驗被證明為不可取,更何況在現今很多地方的以環境污染為代價中飽的是極少數人的私囊,祖祖輩輩生于斯長于斯的老百姓最終得到的只能是臭水惡溝,甚至是渾身的疾病。
也是在蘇北,因不堪忍受有害氣體和化工廢水,江蘇溧陽市綢繆精細化工園周邊200余名村民4月份圍堵道路,跪求化工園停產,或將村莊搬遷。實際上,江蘇省環保廳3年前就對該化工園區提出過整改要求,然而3年過去了為什么群眾的感受仍然如此強烈呢?
地方政府不重視百姓環保訴求,不尊重環保部門并非個別現象。比如,湖南郴州市環保局10次責令污染冶煉企業停產,然而十道“令牌”都沒能關停污染企業,直到爆發“血鉛超標”事件,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經上級行政力量干預污染企業才被關閉。同樣在江蘇,為了關停轄區內的兩家污染企業,儀征市環保局幾任環保局長、書記聯名舉報污染企業4年,最終無果而返。
在前文提到的挖海水渠掩蓋污水渠的發生地鹽城,去年2月,就發生了由于取水口上游化工廠偷排污水,自來水廠被污染關閉,鹽城至少20萬居民生活用水一度中斷的事件。
在環境和發展之間,很多發展相對較慢的地區往往選擇了后者。正因為如此,很多高污染的化工企業在2002年左右選擇了遷往經濟相對落后的蘇北地區。雖然表面上看,這些企業都有環評的手續,甚至很多地方政府還拿出財政收入為他們的污染買單,但是在巨大的利益訴求面前,企業和一些地方政府無疑把犧牲環境當做了發展的捷徑,其實,最終受害的仍然是當地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以及老百姓的生活生存環境。
就在鹽城自來水廠污染事件發生的前兩個月,鹽城市政府曾批準了該市環保局牽頭的“清水走廊”行動方案,計劃利用3年時間優化境內主要河流水質,具體措施包括轄區內的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對行政區域水環境質量負責;完善水污染防治基礎性工程的建設;開展污染源整治等等。這一系列寫進政府文件的規劃、方案和措施,看上去治污鏗鏘有力。
每一次環境污染事件都令人警醒,不能讓靠犧牲地方環境與百姓健康代價換來的GDP政績成為地方政府官員升遷的資本,能否創造讓老百姓滿意的生存和生活環境才是考核地方官員政績的最大砝碼。要做到這一點,不僅要改革自上而下的政績評價體系、落實環境污染問責機制,更要對招商引資實行問責制,鏟除以環境破壞甚至污染換取經濟增長的現實土壤,遏制住官員制造污染政績的沖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