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江門關于入境者需要進境物品要準備哪些申請材料?
一、江門地區關于入境者需要進境物品要準備哪些申請材料?
1.進出境證原件和復印件
2.定居證明或批準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定居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3.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4.填寫完整的《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
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關于進境物品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申請人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和責任。如申請人承諾不實,海關可依法終止辦理、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行為、責令申請人限期整改或者予以行政處罰
2.申請人應對海關就告知承諾書內容開展的事中、事后核查予以配合
3.申請人履行承諾情況將納入信用記錄。
云關通關務顧問溫馨提示:進出口報關軟件,按照海關的核扣方式制定數據核銷規則,可下載企業報關單和手冊,實現數據本地化管理,然后根據手冊備案及通關情況,生成海關所需要的核銷數據,包括核銷申請表、核銷報關單列表、核銷料件列表、核銷成品列表以及核銷單損耗等 核銷報表,實現報核的自動計算,保持企業進出口總金額與海關賬一致,協助企業順利核銷。
來源:原文由12360海關發布,云關通綜合整理,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