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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蘇格蘭,用經過干燥,泥炭熏焙產生獨特香味的大麥芽作酵造原料制成。其釀制經六道工序,即:將大麥浸水發芽、烘干、粉碎麥芽、入槽加水糖化、入桶加入酵母發酵、蒸餾兩次、陳釀、混合。
起碼要貯存8年以上,15年~20年為質的成品酒,超過20年的質量會下降風格,色澤棕黃帶紅,清澈透亮,氣味焦香,帶有濃烈的煙味。
美國威士忌
以玉米和其它谷物為原料,原產美國南部,用加入了麥類的玉米作釀造原料,經發酵,蒸餾后放入內側熏焦的橡木酒桶中釀制4~8年。裝瓶時加入一定數量蒸餾水加發稀釋,美國威士忌沒有蘇格蘭威士忌那樣濃烈煌煙味,但具有獨特的橡樹芳香。
愛爾蘭威士忌
特點、柔和,好像在口中燃燒。原產愛爾蘭,用小麥、大麥、黑麥等的麥芽作原料釀造而成。經過三次蒸餾。然后入桶陳釀,一般需8-15年。裝瓶時還要混和摻水稀釋。因原料不用泥炭熏焙,所以沒有焦香味,口味比較綿柔長潤,適用于制作混合酒與其它飲料共飲。
加拿大威士忌
主要由黑麥、玉米和大麥混合釀制,采用二次蒸餾,在木桶中貯存4年、6年、7年、10年不等。出售前要進行勾兌摻和。加拿大威士忌氣味清爽,口感輕快、爽適、不少北美人士都喜愛這種酒。
威士忌這名稱當初是源自于蘇格蘭蓋爾語里的uisge beatha 這個字(意指“生命之水”,拉丁文里稱為aqua vitae)。所謂的“生命之水”一開始其實是指酒精這種物質本身,早期的人類在剛發現蒸餾術時,并不是非常了解這種新技術本身的原理,因此他們誤以為酒精是種從谷物(或是谷物溶水形成的麥汁在發酵后的產物:啤酒)里面提煉出來的精髓,一如人的身體里面藏有靈魂、靈魂是生命的精髓。因此,經過蒸餾之后產生、中文里稱為“烈酒”的這種酒類,會在西方被稱為“靈魂”(Spirits)是其來有自。
威士忌、靈魂(烈酒)、生命之水乃至于如白蘭地(法文古名Eau-de-vie)、伏特加、阿克瓦維特(Akvavit)等跟蒸餾有關的名詞,背后其實都有相關的語源。從這點不難理解威士忌其實是經過非常長的時間、在非常廣泛的區域里逐漸演變而成的一種酒,它在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稱呼,縱使同樣的一個稱呼也可能在不同地區代表不同的意義,而非一個很明確的分類。但為了方便理解,人們通常只會稱呼以谷物這類農產品為原料制造出的烈酒叫威士忌。
最早有蘇格蘭蒸餾酒的紀載大約出現在1494年,不過最有名的威士忌事件,則是1780年代英國政府對釀酒(包括威士忌與琴酒)的重稅,讓蘇格蘭人索性往南跨過斯佩賽(Speyside)河逃到格蘭利威(Glenlivet)這個區域,繼續做起私釀生意。
廣義解釋,“威士忌”是所有以谷物為原料所制造出來的蒸餾酒之通稱。雖然在傳統觀念上,許多人都認為威士忌是以大麥為原料制造,但實際上卻不是如此。這樣的情況有點類似白蘭地,雖然許多人都認為只有以葡萄為原料所制造出來的蒸餾酒才叫白蘭地,但事實上,白蘭地這名詞泛指所有以水果為原料所制造出來的蒸餾酒。
威士忌這名詞本身的定義并不是非常地嚴謹,除了只能使用谷物(Cereals/Grains)作為原料這個較為明確的規則外,有時剛蒸餾完畢還處于新酒狀態的威士忌,本身特性其實與其他的中性烈酒(Neutral Spirits,如伏特加、白色蘭姆酒)差異并不大。幾乎所有種類的威士忌都需要在橡木桶中陳年一定時間之后才能裝瓶出售,因此我們可以把陳年這道手續列為制造威士忌酒的必要過程。除此之外,要能在蒸餾的過程之中保留下谷物的原味,以便能和純谷物制造且經過過濾處理的伏特加酒或西洋谷物酒(例如Everb)區別,是威士忌另一個較為明確的定義性要求。
除了上面兩個重點以外,威士忌這個酒種并沒有很明確的分類邊界可以明確定義。相比之下,一些比較細目的威士忌分類反而擁有非常嚴謹的定義甚至分類法規。這樣的定義特性類似于中國對白酒的定義方式,同樣都是同屬一類但主要成份可能差異很大的酒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