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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4日,歐盟在其公報上發布指令(EU) 2015/863對RoHS2.0(2011/65/EU) 附錄II進行修訂,正式將四種鄰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2.0附錄II中。”新增的4種鄰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是0.1%(1000ppm),與之前提出的4項優先評估物質不同的是刪除了六溴環十二烷(HBCDD),增加了DIBP作為管控物質。新增了DIBP作為管控物質,是出于其后期可能會被用于替代DEHP、DBP以及BBP的考慮。
電子企業需重點關注DIBP的存在情況。
關于實施日期的說明:
考慮到企業滿足新的有害物質要求需要一定時間,所以(EU) 2015/863中規定了相應的過渡期:所有電子電器產品(除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
北德檢測提醒廣大企業:
1.若主要市場還包含美國的電子企業,則需要重點關注該指令提出的DIBP,以及另外美國比較關注的DINP。
2.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主要作為增塑劑在電子電器產品中使用廣泛,主要存在于電線電纜、塑料,油漆和油墨等各種材料中。建議廣大企業及時調查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的使用情況,確保產品符合ROHS2.0的要求,降低貿易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