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1. 歐盟ERP能效認證簡介
ErP指令(能源相關產品指令)作為 CE 標志指令的一部分,現今須與LVD(低電壓)指令、EMC(電磁兼容)指令、RoHS(限制電子電氣設備有害物質)指令等其他要求協同執行。因此,相關實施措施涉及的產品在出口歐洲之前,必須符合ErP指令的要求,才可以加貼CE標識。
在2009年,歐盟引入了一項劃時代的法規——歐盟ERP能效認證(Energy-related Products Directive)。這一法規旨在通過制定產品生態設計的強制性標準,顯著提升產品的環境性能。適用范圍廣泛,包括家電、信息通訊技術產品等,既促進了能源與資源的高效利用,又減輕了對自然資源的依賴,同時在避免產生貿易壁壘的同時,保護了生態環境。
2009年10月21日,歐盟發布的「耗能產品生態化設計指令」(2009/125/EC號指令)替代了先前的「能源使用產品生態化設計指令」(2005/32/EC號指令),從而擴展了其適用產品的范圍。這意味著,從耗能產品擴展至所有與能源相關的產品,標志著歐盟對環境保護的承諾更加堅定。ERP指令不僅是一項新的CE標志法規,而且它的要求與安全規范、電磁兼容性、無線電等標準共同構成了產品設計的綜合框架。
2. 適用產品范圍
ERP指令涵蓋了多種產品類別,包括但不限于:
· 家用電器,如冰箱、洗衣機和烘干機;
· 辦公設備,包括計算機和打印機;
· 照明設備,如LED燈和節能燈;
· 工業及商業設備,例如風扇、泵和空調系統;
· 電源產品,如電源適配器和供電設備。
3. 主要要求
ERP指令為不同類別的產品設定了具體要求:
· 能效標準:要求產品必須達到特定的能效等級,以降低能源消耗;
· 環境設計:鼓勵采用可回收材料,減少有害物質的使用,同時考慮產品的整體環境影響;
· 用戶信息:提供清晰的能效與環境影響信息,幫助消費者做出環保選擇;
· 廢棄物處理:倡導采取措施減少廢棄物產生,提高產品的回收利用率。
4. 認證流程
獲得ERP能效認證涉及以下步驟:
1. 選擇認證機構:企業首先需選擇一家歐盟認可的ERP能效認證機構。
2. 提交申請:向選定的認證機構提交ERP能效認證申請,提供產品信息和技術文件。
3. 產品測試:認證機構將對產品進行能效測試,并出具測試報告。
4. 報告審核:對測試報告進行審核,確保產品符合ERP能效認證要求。
5. 頒發證書:產品滿足所有要求后,認證機構頒發ERP能效認證證書。
6. 注冊:企業需在獲證后,將產品信息注冊于歐盟ERP能效認證網站。
注意:未遵守ERP指令的企業可能面臨嚴重后果,包括產品被禁止進入歐盟市場、處以罰款等。
歐盟各成員國的市場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和執行ERP指令的各項要求,確保法規得到有效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