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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大六角頭高強度螺栓連接副組裝時,螺栓頭下墊圈有倒角的一側應朝向螺栓頭。大六角高強度螺栓是承壓型的。等強度鋼結構連接用螺栓性能等分3.6、4.6、4.8、5.6、6.8、8.8、9.8、10.9、12.9等10余個等,其中8.8及以上螺栓材質為低碳合金鋼或中碳鋼并經熱處理(淬火、回火),通稱為高強度螺栓,其余通稱為普通螺栓。螺栓性能等標號有兩部分數字組成,分別表示螺栓材料的公稱抗拉強度值和屈強比值。例如,性能等4.6的螺栓,其含義是:1、螺栓材質公稱抗拉強度達400MPa;2、螺栓材質的屈強比值為0.6;螺栓材質的公稱屈服強度達400×0.6=240MPa。性能等10.9高強度螺栓,其材料經過熱處理后,能達到:1、螺栓材質公稱抗拉強度達1000MPa;2、螺栓材質的屈強比值為0.9;螺栓材質的公稱屈服強度達1000×0.9=900MPa。螺栓性能等的含義是際通用的標準,相同性能等的螺栓,不管其材料和產地的區別,其性能是相同的,設計上只選用性能等即可。折疊抗滑系數檢驗鋼結構驗收規范GB50205明確規定:制作和安裝單位應分別進行抗滑移試驗和復驗(強條6.3.1條)。抗滑移系數必須大于等于設計值。現場制作試件時,試件與所代表的鋼結構構件應同一材質,同批制作,采用同一摩擦面處理工藝和具有相同的表面狀態,并應采用同一批同一性能等的高強螺栓連接副,在同一環境下存放以供抗滑移試驗。如構件系成品出廠,則除了廠內要抗滑移系數試驗報告外,制造廠還應同時提供每批三組試件以便構件進場后現場檢驗抗滑移系數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資料的檢查中,很多工地僅有制造廠在廠內的抗滑移系數試驗報告,缺乏提供給工地現場的試件的抗滑移系數的復試報告。抗滑移系數檢驗應以鋼結構制造批為單位,以單項工程每2000t為一制造批,不足2000t者視作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