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3.2.4 銘牌
終端應有耐久的銘牌標識。銘牌應安裝在終端外表面的醒目位置,銘牌尺寸應與主機結構相適宜。名牌內容包含:
1.終端名稱、型號、規格;
2.終端制造廠商及商標;
3.終端出廠日期及MMSI碼;
4.終端有效期;
5.發光強度及頻次。
3.3 功能要求
3.3.1 狀態監測
終端正常工作時,應能監測服務狀態及供電狀態,并給出相應的視覺提示信息。
3.3.2 救生衣燈燈罩
救生衣燈燈罩應為半球形,以保證半球方向的發光強度。
3.3.3 位置報告
終端應能通過發送位置信息實現位置報告。位置報告信息內容包括發信方MMSI號、位置等信息。
3.3.4 AIS報文通信
3.3.4.1 報文信息
終端的短報文信息要求:
1.短報文信息包括數字和英文字符等內容;
2.短報文信息發射成功后,根據設定應給出相應的視覺提示信息。
3.3.4.2 報文通信對象
終端實現報文互通的對象包括:
1.船載AIS接收終端;
2.帶AIS接收、轉發功能的船載終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