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道分包 質量難保
由于防水工程施工的專業性很強,在大部分建筑工程中都將防水工程分包給專業施工隊伍。目前國內主要的分包形式是由業主方把防水工程含在土建工程中發包給總包方,再由總包方分包給專業防水施工方。當承接分包的專業防水隊伍不是材料生產廠家時,還需由業主和總包再選擇材料廠家供貨。在有些大的防水工程項目中,承接防水施工的專業隊伍很可能又把部分工程轉包出去。
這種經過總包、分包、轉包再由材料廠商供料的防水工程施工,從形式上看是履行了層層分包、各負其責的程序,但實際上增加了管理和經營環節。這不僅增加了對工程管理的協調、監督和多方配合的難度,還會因層層取費(利)而大大提高了管理費用和成本造價。用到工程上的工、料成本被大量擠占,即使是發包方投入了中間取費環節的成本造價,但各環節中的“取利欲望”也很難滿足,當出現各方取費后的價格不能保證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的成本時,最后的承包商就只好棄“質”保“利”了。
在相當一部分防水工程項目中,總造價并沒有把中間取費環節加進去,是按直接承包防水工程來定價。如果發包方把價位定在37元/m2~40元/m2,以單層國標SBS為例來核算各方提取費用后的工料成本,也只有總價格的60%左右。總包方和分包方各要取費10%左右,材料廠家的運費和經銷商的費、利等要在10%左右,保修費和稅金10%左右,這樣最終用到工程上的工、料成本造價只有22元/m2~24元/m2,這個價格只能是材料價格。
多道分包防水工程的做法,對保證工程質量來說,存在著很多弊端。由于防水工程專業技術的特殊性,各承包方并不能完全控制防水施工的具體環節,出現質量問題時,由于環節太多,各方都很容易推卸責任,最后連“挨扳子”的人都找不到。
上海某小區的屋面防水工程,開發商以38元/m2的定價,指定國內某名牌企業生產廠的國標Ⅰ型聚酯胎SBS3mm厚的改型瀝青防水卷材,以此價格承包給總包后,承包商在其中必須取費10元/m2,因承包商掛靠某建筑企業,把上繳管理費用攤入成本中,以28元/m2的價格分包給河南某防水工程公司,防水施工公司的施工成本就需10元/m2左右,再加費稅和微利4元/m2,這樣就把材料價格擠至了14元/m2左右,而甲方指定的優質名牌產品的價格是在24元/m2。由此引起各方“大戰”,最終結果只能是以假冒偽劣產品來替代優質品牌產品。
從利益分配的角度看,甲方對總包,總包對分包,分包對材料廠家。總包、分包、防水材料廠家是一個利益共同體,這種多頭分包的運行機制,把處于分包最底層的防水材料廠家的利潤擠壓得所剩無幾,從而迫使防水施工企業造假。
在某些重點工程中,即使投資方把中間環節中所有各方的利潤都考慮進去了,并定了相對合理的價格,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利潤分配制度和有效的監督機制,首先取得利益支配權的一方總會給自己多分一些,分到最后一個的時候,由于利益的驅使,只得以次充好,結果投資方花了高價買了個“假”。
為了有效規范房地產市場,保證防水施工質量,防水材料廠商有責任和義務參與房地產行業工程項目的游戲規則的制定,應該從一開始的制度設計上就把這塊“蛋糕”切得公平,保證各方都有利可圖,從而逐漸杜絕防水材料的“作假”現象,給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子孫后代留下更多“百年不漏”的工程。
這種經過總包、分包、轉包再由材料廠商供料的防水工程施工,從形式上看是履行了層層分包、各負其責的程序,但實際上增加了管理和經營環節。這不僅增加了對工程管理的協調、監督和多方配合的難度,還會因層層取費(利)而大大提高了管理費用和成本造價。用到工程上的工、料成本被大量擠占,即使是發包方投入了中間取費環節的成本造價,但各環節中的“取利欲望”也很難滿足,當出現各方取費后的價格不能保證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的成本時,最后的承包商就只好棄“質”保“利”了。
在相當一部分防水工程項目中,總造價并沒有把中間取費環節加進去,是按直接承包防水工程來定價。如果發包方把價位定在37元/m2~40元/m2,以單層國標SBS為例來核算各方提取費用后的工料成本,也只有總價格的60%左右。總包方和分包方各要取費10%左右,材料廠家的運費和經銷商的費、利等要在10%左右,保修費和稅金10%左右,這樣最終用到工程上的工、料成本造價只有22元/m2~24元/m2,這個價格只能是材料價格。
多道分包防水工程的做法,對保證工程質量來說,存在著很多弊端。由于防水工程專業技術的特殊性,各承包方并不能完全控制防水施工的具體環節,出現質量問題時,由于環節太多,各方都很容易推卸責任,最后連“挨扳子”的人都找不到。
上海某小區的屋面防水工程,開發商以38元/m2的定價,指定國內某名牌企業生產廠的國標Ⅰ型聚酯胎SBS3mm厚的改型瀝青防水卷材,以此價格承包給總包后,承包商在其中必須取費10元/m2,因承包商掛靠某建筑企業,把上繳管理費用攤入成本中,以28元/m2的價格分包給河南某防水工程公司,防水施工公司的施工成本就需10元/m2左右,再加費稅和微利4元/m2,這樣就把材料價格擠至了14元/m2左右,而甲方指定的優質名牌產品的價格是在24元/m2。由此引起各方“大戰”,最終結果只能是以假冒偽劣產品來替代優質品牌產品。
從利益分配的角度看,甲方對總包,總包對分包,分包對材料廠家。總包、分包、防水材料廠家是一個利益共同體,這種多頭分包的運行機制,把處于分包最底層的防水材料廠家的利潤擠壓得所剩無幾,從而迫使防水施工企業造假。
在某些重點工程中,即使投資方把中間環節中所有各方的利潤都考慮進去了,并定了相對合理的價格,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利潤分配制度和有效的監督機制,首先取得利益支配權的一方總會給自己多分一些,分到最后一個的時候,由于利益的驅使,只得以次充好,結果投資方花了高價買了個“假”。
為了有效規范房地產市場,保證防水施工質量,防水材料廠商有責任和義務參與房地產行業工程項目的游戲規則的制定,應該從一開始的制度設計上就把這塊“蛋糕”切得公平,保證各方都有利可圖,從而逐漸杜絕防水材料的“作假”現象,給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子孫后代留下更多“百年不漏”的工程。
本文標簽:多道分包 質量難保
* 由于無法獲得聯系方式等原因,本網使用的文字及圖片的作品報酬未能及時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請《多道分包 質量難保》相關權利人與機電之家網取得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