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規范》第7.3.3條的第“ 6 款規定,在施工進度計劃實施的過程中,應“處理進度索賠”。
進度索賠是索賠內容的一項。當合同一方因另外一方的原因導致工期拖延時,便應進行工期索賠。當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條件,如未及時交付設計圖紙、技術資料、場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發包人指令停止施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斷,或工程進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均可提出索賠。由于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指令修改設計、增加或減少工程量、增加或刪除部分工程、修改施工進度計劃、變更施工順序等造成的工期延長,可進行工期索賠。當出現不可預見的外部障礙時,如在施工期間即使有經驗的承包人也很難預見到的地質條件與業主提供的預計資料不同,出現未預見到的地下水、巖石或淤泥等,導致工期拖延,可進行工期索賠。索賠分析基本思路如下:
干擾事件對工期的影響,即工期索賠值可通過原網絡計劃與可能狀態的網絡計劃對比得到,而分析的重點是兩種狀態的關鍵線路。
分析的基本思路為:假設工程施工一直按原網絡計劃確定的施工順序和工期進行,現發生了一個或一些干擾事件,使網絡中的某個或某些活動受到干擾,如延長持續時間,或活動之間邏輯關系變化,或增加新的活動。將這些影響帶入原網絡中,重新進行網絡分析,得到一新工期。則新工期與原工期之差即為干擾事件對總工期的影響,即為工期索賠值。通常,如果受干擾的活動在關鍵線路上,則該活動的持續時間的延長即為總工期的延長值。如果該活動在非關鍵線路上,受干擾后仍在非關鍵線路上,則這個干擾事件對工期無影響,故不能提出工期索賠。
這種考慮干擾后的網絡計劃又作為新的實施計劃,如果有新的干擾事件發生,則在此基礎上可進行新一輪分析,提出新的工期索賠。
這樣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進度計劃是動態的,不斷地被調整。而干擾事件引起的工期索賠也可以隨之同步進行。
案例:在某承包工程中,承包商總承包該工程的全部設計和施工。合同規定,業主應于 1987 年 2 月中旬前向承包商提供全部設計資料。該工程主要結構設計部分約占 75 %,其他輕型結構和零碎設計部分約占 25 %。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業主在 1987 年 9 月至 1987 年 l 2 月間才陸續將主要結構設計資料交付齊全;其余的結構設計資料在 1988 年 3 月到 1988 年 7 月底才陸續交付齊全,有設計資料交接表及附屬的資料交接手續為證據。
對此,承包商提出工期拖延索賠:
主要結構設計資料的提供期可以取 1987 年 9 月初至 1987 年 12 月底的中值,即為 1987 年 lO 月中旬。

其他結構設計資料的提供期可以取 l988 年 3 月初至 1988 年 7 月底的中值,即 1988 年 5 月中旬。綜合這兩方面,以平衡點作為全部設計資料的提供期 (見圖 5.10) 。
在圖 5-l O 中, 1987 年 lO 月中旬至 1988 年 5 月中旬為 7 個月。
x × 75 % =(7 — _x) × 25 %
x=1 . 75 月
全部設計資料的提供期應為 1987 年 12 月上旬,即 1987 年 lO 月中旬向后推 1 . 75 個月。則由于設計資料延緩造成工期延長的索賠值約為 9 . 5 個月,即由 1987 年 2 月中旬至 1987 年 12 月上旬。
分析:該案例中的索賠值計算方法,表面上看是公平的,但在有些情況下不盡合理。因為在計算中沒有考慮設計資料對設計工作的實際影響。有如下幾種情況:
(1) 如果設計資料未按設計工作進程需要提供,即只有等設計資料齊備后,才能進行設計工作,則主要結構的設計開始期應為 1987 年 12 月。同樣,其余結構的設計開始期應為 1988 年 7 月底。
(2) 如果設計資料完全按設計工作進程提供,則開始提供設計資料后,即可開始設計工作,則主要結構的設計開始期應為 1987 年 9 月。
(3) 其他輕型結構和零星工程的施工很遲,而且它們有獨立性,這些設計工作推遲,并不影響施工進度,所以不應考慮它對總工期的影響。
4 .關于分包計劃的實施
《規范》 7 . 3 . 4 條規定,“分包人應根據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編制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并組織實施。項目經理部應將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納入項目進度控制范疇,并協助分包人解決項目進度控制中的相關問題。”
對這條規定的貫徹應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分包人應編制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并負責實施。該計劃應根據總包人的項目施工進度計劃進行編制,所以分包進度計劃應保證總進度計劃有關安排的實施。第二,項目經理部在進度控制時,負有控制分包進度的責任,故應將分包進度納人項目進度控制范疇。第三,項目經理部應協助分包人解決項目進度控制中的相關問題,這就是“幫”,以幫分包促進度控制成功。
5 .關于進度控制報告
《規范》第 7 . 4 . 3 條規定,“實施檢查后,應向企業提供月度施工進度報告,月度施工進度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進度執行情況的綜合描述,實際施工進度圖,工程變更、價格調整、索賠及工程款收支情況,進度偏差的狀況和導致偏差的原因分析,解決問題的措施,計劃調整意見。
施工進度報告,是項目執行過程中,把有關項目業務的現狀和將來發展趨勢,以最簡練的書面報告形式提供給項目經理及各業務職能負責人。
(1) 進度報告等級。檢查報告根據其用途及送達對象可分成三個級別:①項目概要級。它是以整個施工項目為對象描述進度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蓤蠼o項目經理、企業經理 ( 或業務部門 ) 及建設單位。②項目管理級。它是以單位工程或項目分區為對象描述進度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可報給項目經理及企業業務部門。③業務管理級。它是就某個重點部位或某項重點問題為對象編寫的報告,供項目管理者及各業務部門使用,以便采取應急措施。
(2) 進度報告種類。進度報告,以前面三級為基礎,分成以下類別:①以目的分類。包括日歷進度趨向、進度、性能目標、關鍵條款、例外管理等報告。②以階段分類。如采購、施工、試運轉等報告。③以報告周期分類。隔日、月、旬、隔周、周等報告。④以用途分類。管理用、分析用等報告。
(3) 進度控制報告的內容:①目的。整理項目業務的現狀及未來趨勢,用圖、表、圖解對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轉等階段的時間 ( 進度 ) 、勞力、資金、材料等現狀,將來的預測以及變更指令現狀等進行簡要說明。②報告對象。一般來說,這些報告多是以項目經理及項目經理部的職能部門為對象而編寫的,一般每月報告一次,重要的、復雜的項目每旬一次。根據項目的要求有時也向業主 ( 月、隔月 ) 提供相同形式,但更簡要的報告。③編寫人。這種報告原則上由計劃負責人或進度管理負責人與其他項目管理人員 ( 業務人員 ) 協作編寫。④報告內容。包括 (a) 項目實施概況、管理概況、進度概要; (b) 設計圖紙提供進度; (c) 材料、物資、構件供應進度; (d) 項目施工進度; (e) 勞務記錄及預測; (D 形象進度及概要說明; (g) 日歷計劃; (h) 變更指令現狀,對建設單位、對承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