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監理行業是個新型行業,很多企業都是新組建的,最老的企業也不過11年歷史,企業包袱輕,沒有施工企業存在的矛盾突出;今年以來政府主管部門在各級會議上講到建設系統很多行業和施工企業的改制,相關文件下發很多,唯獨針對監理企業改革的內容甚少。這方面的宣傳力度,研究、探索深度也不夠,缺乏對監理企業改制工作的積極引導。因此,未形成并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筆者在查閱的有關資料中得到啟示:河北省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冀建監[1999]85號文)第三條明確規定:“限期1999年年底前,所有監理單位必須完成符合規范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公司的改制工作,逾期將取消監理單位資質”。并在第一條規定:“自此規定頒布之日起,全省不再審批獨資設立的監理單位”。對已經成立的監理單位限期改制,新設立的監理單位必須遵照《公司法》規定。這就從法規上對監理行業的改制提出了要求,我認為這是從根本上,從源頭上加強了對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管理,是規范監理市場,實現市場競爭公平、公正的有力措施。
二、留念依賴于母體的支持和保障
從1988年試行到1996年我國全面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以來,監理行業的發展已經歷了試點、全面推行和穩步發展幾個階段。從多數的監理公司起初都是依托設計院、大的企業集團、行業管理部門,作為其二級機構的形式存在的,其任務的來源主要依靠于上級主管單位的優勢。目前,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國企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工程建設監理已經與業主、承包商一起共同構筑了建筑市場的三方主體,監理行業這種原有的體制逐漸暴露出許多弊端,制約了監理公司及行業水平的進一步發展。但真正改制后,這些企業會失去上級主管部門的保護,直接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是否能繼續占有被保護的市場,具備并保持市場的競爭力,將是一個直接關系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難題。鑒于這種思考,嚴重束縛了一些監理單位改制的步伐。
三、對改制后的效果胸中無數,不敢輕易嘗試
在過去國企改制的實踐中,我們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敗的教訓。現代企業制度不是一個模式,監理企業的改制也應是多種模式并存。目前,監理企業改制的類型有(1)由多個單位以法人參股的方式組建成新的股份制企業;(2)國有股份與職工股相結合的形式;(3)將企業原有的全部資產買斷,再由企業內部職工出資認股;(4)合伙制的監理事務所。哪種形式適合自己,借鑒了別人的模式,是否會達到預期的效果。改制后是否會造成“主管部門丟權,經營者丟位,企業員工丟了鐵飯碗”,上下不討好的尷尬局面,這是難以預測的。每個企業都有各自的環境、狀態、條件,改制的方式、程序都會有所區別。況且,改制僅僅是一種手段,目的是要通過改制來促進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萬一達不到此效果還不如不改,這也是部分監理企業步履緩慢的心態。
四、對改制過程中有關問題心有余悸
1、原企業資產分配關系問題
原企業的經濟性質多為國營或集體企業,投資方式有的是主管部門投資;有的是主管部門和職工共同投資;有的是以主管部門名義出資掛靠成立;有的是主管部門和職工實際未出資,企業從零做起。改制過程中在處理原企業資產分配關系時,這資產將全部介定給了主管部門,心理很不平衡。認為主管部門平時對企業關心不夠,企業的資產是監理人員憑高智能服務的辛勤工作創造的。資產介定不能簡單地與固定資產投資大的生產企業雷同,有失公平。這也是阻礙監理企業改制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NextPage]
2、改制過程中國有股份或法人股份能否實際足額出資。
在以往的企業改制中,有這種現象,對企業品牌評估并以貨幣形式體現,作為國有股份或原法人股享受的股權而不按實際足額出資,這種出資方式使得股權的面值大于股權交易資產凈值,給改制企業的員工帶來不合理的負擔,實際認股夾帶“水份”,使企業后勁不足。
以上影響監理企業改制的原因存在,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的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將成為急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況且,對大多數企業來說時機已基本成熟,體制改革勢在必行,早改早主動,早改早見效。
我贊成監理企業的改制要從企業的自身實際出發,根據市場的要求,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也不搞一風吹或機械地模仿。政府主管部門應給予積極地引導和支持,并加大宣傳力度。不濫加干預并盡量簡化程序。
衡量企業改制成功的標準應看企業是否真正做到了“四自”,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結束,自強發展”。
筆者從多家改制監理企業了解到改制的效果和收益。
(一)改制后的監理企業綜合實力大多提高了2~3倍。
(1)企業員工的競爭意識和內部凝聚力得到了增強。通過個人參資入股企業員工把公司當成自己的企業,成為企業的主人,增強了職工主人翁意識,極大的調動了廣大員工工作積極性,無私奉獻精神進一步增強。企業效益提高。
(2)企業員工整體素質進一步提高。
改制后監理人員相對穩定,公司從長計議,投入資金加強員工各類專業技術的培訓,并有計劃地安排再教育,從而提高了監理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技術業務水平。用人機制靈活,可引入高技術、高智能人才。
(3)經濟效益有了明顯的增長。
(二)產權更加明晰
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明晰產權關系,出資人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風險承擔有限責任,權責明確、利潤分配和產權明晰,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清晰,對擴大再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增加監理裝備設施,已無疑慮。企業實力增強。
(三)提高了企業市場競爭的能力
企業的整體素質得到提高,實力增強,市場競爭力自然增強,員工的收益與企業的效益息息相關,員工們自覺地關心起公司的業務拓展情況,積極地為公司今后的經營發展出謀劃策,全體員工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挖掘自己潛在的能量。
(四)集體決策有利于規避風險
監理公司再大,仍屬于咨詢技術服務類的小公司,抗風險能力有限,難以承受重大失誤造成的損失。改制后,重大事宜必經董事會集體決策,避免了個人決策和偏面性。另有監事會的監督機制,有利于抑制腐敗和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