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鋼結構工程進度控制的特點
鋼結構工程進度控制是指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它有如下特點:
(1)影響鋼結構工程進度的因素很多。如設計、材料、設備、施工工藝、操作方法、管理水平、技術措施以及氣象、地形、地質等。
(2)在鋼結構工程的承包合同中,安裝進度受工程總進度的制約。受土建施工進度的影響。
(3)鋼結構工程安裝進度受鋼構件制作和材料供應影響大,物資供應進度計劃是控制重點之一。
(4)鋼結構工程可工業化施工,速度快,如果組織得當,工期控制可以很快達到目標。
1.2 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目標的確定和分解
(1)控制目標的確定
通常將施工進度控制目標規定為安裝工程的竣工時間,在實施目標控制時主要考慮以下因素:①項目總進度計劃對鋼結構工程安裝進度的要求;②總包合同對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的特殊要求;③已建成的同類或近似項目的施工期限;④業主提供建設資金的保證程度;⑤鋼結構承包商可能投人的施工力量;⑥鋼結構制作分包商和材料供應分包商的履約能力。
(2)控制目標的分解
控制目標可按施工階段、施工單位、專業工種、時間等進行分解,同時,按進展階段的不同又可分解為多個層次,以構成進度目標系統。
2 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內容和方法
2.1 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基礎工作
(1)定額工作
用于施工進度控制的定額有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勞動定額等。
(2)信息收集、統計工作
它涉及鋼結構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應變能力的信息;業主、監理的工程能力,可提供的條件,對工程的要求,資金狀況等信息;建設市場信息、政策方面信息及施工中計劃實際執行狀況的信息等。
(3)預測工作
用于進度控制的預測內容有:進度控制目標的預測;生產要素供應狀況的預測;風險等。
(4)決策工作
根據對影響進度的各種因素的了解和預測分析結果,進行確定進度控制目標決策和調整計劃的決策。
2.2 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內容
(1)事前進度控制
內容包括:確定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工作內容和特點,控制方法及具體措施,進度目標實現的風險分析,提出尚待解決的問題;根據合同工期、施工進度目標及工程分期投產要求,對施工準備工作及各項施工任務作出時間安排,確定各單位工程、工種工程和全工地性工程的施工銜接關系;利用流水施工原理,科學組織分段流水施工,實現立體和平面的流水作業,同時應用網絡計劃技術,編制局部的實施性網絡計劃,根據關鍵線路的工作,實現施工的連續性和均衡性;以工程項目施工總進度計劃為基礎編制年度工程計劃,確定鋼結構工程的形象進度和所需資源(包括人力、物力、材料、設備及資金等)的供應計劃。
(2)事中進度控制
內容包括:建立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實施系統;及時對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做好記錄,隨時掌握進度實施動態;對收集的進度數據進行整理和統計,并與計劃進度相比較,從中發現是否出現進度偏差并進行工程進度預測,提出可行的修改措施;重新調整進度計劃及相關計劃并付諸實施;加強現場的施工管理和調度,及時預防和處理施工中發生的技術問題、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減少這些問題對進度的影響。
(3)事后進度控制
內容包括:及時組織工程驗收、處理工程索賠、工程進度資料整理、歸類、編目和建檔等。
2.3 鋼結構工程主承建進度控制方法
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控制方法主要是規劃、控制和協調。規劃即是鋼結構工程承包商根據項目總進度的要求,認真分析工程特點和各種條件,特別是要充分考慮總包商和鋼構件制作商的工程要求,確定進度控制目標,編制出主承建進度計劃。控制即是在承包合同實施的全過程中,跟蹤檢查實際進度,并與計劃進度作比較,發現偏差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調整和糾正。協調就是協調與工程施工有關單位和部門的關系,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協調各種關系,從而保證施工進度的實施。
3 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與檢查
3.1 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
鋼結構工程施工項目部應將規定的任務與現場實際施工條件和實際施工進度相結合,在施工前和實施中不斷編制月(旬)作業計劃,明確本月(旬)應完成的施工任務、完成計劃所需的各種資源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分項工程作業計劃的編制,要保證在不同項目間同時施工的平衡與協調;確定對施工項目進度計劃分期實施的方案;施工項目的分解要明確進度要求。承包商應在各項目進度計劃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年、季下月旬計劃,將施工諸生產要素在項目間動態組合,優化配置。按檢查過的各層次計劃,以承包合同的形式,分別向構件制作商、材料供應商、承包隊和施工班組下達施工進度任務,其中,承包商與構件制作商、材料供應商,項目經理部與各承包隊和職能部門,承包隊與各作業班組(如安裝班、測量班、焊工班等)間應分別簽訂承包合同。施工調度的主要任務是監督和檢查計劃實施情況,定期組織調度會,協調各方協作配合關系,消除施工中的各項矛盾,加強薄弱環節,實現動態平衡,保證作業計劃及進度控制目標的實現。在鋼結構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級施工進度計劃的執行者都要跟蹤做好施工記錄,實事求是地記錄計劃執行中每項工作的開始日期、工作進程和完成日期,為施工進度計劃實施的檢查、分析、調整、總結提供真實、準確的原始資料。此外,在鋼結構工程實施前和實施過程中,應經常根據所掌握的各種數據資料,對可能致使項目實施結果偏離進度計劃的各種干擾因素進行預測,并預先采取措施,使可能出現的偏離盡早地得到調整。
3.2 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檢查
在鋼結構工程施工過程中,檢查時間與工種類型(如鋼構件制作、鋼構件安裝等)、規模、和對進度執行要求程度有關。日常檢查為常駐現場管理人員每日進行檢查,用施工記錄和日誌的方法記錄下來;定期檢查由主承建項目部會同總包、監理及其它有關方面采用召開現場會的方式,定期(月、旬、周)檢查工程施工進度。在收集鋼結構工程施工實際進度數據時,應按計劃控制的工作項目內容進行統計整理,以相同的量綱和形象進度,形成與計劃進度具有可比性的數據。一般可按實物工程量、工作量、勞動消耗量及它們的累計百分比來整理、統計實際檢查的數據,以便與相應的計劃完成量相對比。對鋼結構工程施工進度檢查的結果,要形成控制報告,把檢查比較的結果,有關施工進度現狀和發展趨勢,提供給主承建項目部各級業務職能負責人。進度報告主要包括:項目實施概況;管理概況;進度概要;項目施工進度;形象進度及簡要說明;施工圖紙提供進度;物資供應進度;鋼構件制作進度;勞務記錄及預測;業主、總包、設計、監理對鋼結構工程施工的變更指令等。進度報告的編寫,原則上由計劃負責人或進度管理人員負責,項目其他管理人員予以協助。報告時間一般與進度檢查時間相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