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風險產生的原因和發展變化規律
項目的一次性使其不確定性要比其它一些經濟活動大許多。項目風險一般具有可預測性差、可補償性差、風險存在期長、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大、風險因項目而差異大、多種風險因素同時并存,相互交叉組合作用的特點。風險因素種類繁多,涉及面廣量大。
風險對于項目而言,究其原因,較為復雜,難以總結出統一的模式和固定的規律,項目因各自的具體建設條件不同隱含的不確定性也就不一。盡管如此,大量統計結果仍然表明,有許多共同的原因常常是導致風險問題的根源,我們一般稱之為風險因素或風險源。這些風險源可劃分幾大類別,也可劃分為組織或項目的內部和外部來源。
項目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風險。風險大多數情況下是潛在的,隨項目的進展而變化。最大的不確定性存在于項目的前期。這是由于在前期階段,決策者對項目的了解和認知還很缺乏,決策的依據建立在不夠精確的預測和分析評估的基礎上,決策者的知識水平及價值觀也容易產生決策結果的極大不確定,這都必然使項目今后的開展和項目目標的實現受較大的影響。當項目逐步向前推進時,許多原來的不確定性因素日益明朗,結合建設經驗的總結與積累,舊的風險隨之消失或減少,項目面臨的不確定性大大降低,新的風險因素在管理的難度和強度上都趨于衰減。因此,項目的風險源隨時間延續和決策問題的減少呈遞減規律。
2.項目風險的分類
一般而言,根據風險理論,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標準可作如下劃分:
依保險理論[3],根據風險的后果不同,可劃分為純粹風險和投機風險。
根據風險源或損失產生的原因可將風險劃分為自然風險和人為風險[2]。由于自然力的作用,造成財產毀損或人員傷亡的風險屬于自然風險。人為風險是指由于活動而帶來的風險。人為風險又可以細分為道德、行為、經濟、技術、政治和組織等。
根據風險后果的承擔者劃分,項目的風險可分為由業主、政府、承包商、投(融)資方、勘察設計單位、工程師(監理)單位、咨詢評估機構、分包方及供應商、擔保方和保險公司等分別承擔的風險。
也可以根據風險的特點劃分為可管理與不可管理的風險、局部風險和總體風險、已知風險和可預測風險以及不可預測風險等等[2]。
作者基于各種觀點,結合建立全過程的風險管理體系的構想,將項目的風險因素可歸納為六大類,如圖2所示。即政治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自然風險、技術風險和管理風險等風險因素。其中:

(1)政治因素風險。主要是指項目所處的宏觀環境的局勢穩定性,項目建設和運營所受到的法律法規的約束和政策性調控影響,以及有關項目的審核批準過程中存在的各種不確定性問題。

(2)社會因素風險。主要是指項目所在的地區技術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對項目的支持配合力度,協作化程度。同時,還有地區的社會治安狀況。如圖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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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濟因素風險。經濟因素在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內長期存在,影響頻率高,交叉作用多見,原因較為復雜。主要有合同風險(如合同的結構設計、合同履約與變更問題,爭議與索賠,合同的條款確定等)、建設成本風險(包括涉及到項目的建設成本的融資問題、財務問題、利率與匯率波動、通貨膨脹和物價波動問題等)、項目的竣工風險(主要是指項目的進度計劃和竣工時間的不確定性)、稅收政策的風險(指項目在建設期和運營期內負擔的稅賦和稅率、稅種變化的不確定性),如圖5所示。

(4)自然風險因素。自然界氣候的變化、災害的發生和項目廠址選擇經常遇到的不良地質條件等不確定性因素,是每個項目都無法避免的。如圖6所示。

(5)技術風險因素。技術風險大多屬于人為的風險。受知識水平所限,人們在進行預測、決策、評估和各種技術方案的選擇制定時必然產生相應的不確定性。如圖7所示。

(6)管理風險因素。項目由于管理原因而產生的安全、質量、責任事故影響惡劣,且后果損失巨大,其中多數因管理組織方式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制定或是因疏于對人員的管理教育而產生的道德行為風險和職業責任風險。如圖8所示。

3 項目風險的分析評估
風險識別的目的在于對各種風險因素評估。基于這些因素的產生原因和表現規律差異較大,分析評估的方法也就有所區別。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風險源發生的條件、時間、空間、頻率及損失期望值。
目前風險分析技術與評估模型常用的如圖9所示。
風險分析與評估的方法按其性質、用途和適用評估對象分為幾種類型:
按性質分為定性、定量及兩者結合的方法:其中定性的方法主要有:層次分析法(AHP)和專家評分法(DELPHI)等。
按用途分為:用于風險源分析識別、風險發生的概率預測、頻率統計分析、風險后果的評估、風險決策、管理計劃和對策的制訂等方法。
按適用評估對象分為:針對工期、成本、投資、質量、事故(或故障)、合同、管理、匯(利)率、自然氣候、工程地質條件、災害、政策法規、技術、預測和決策等的分析評估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