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意義
●保證工程項目符合當地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保證工程項目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維護工程項目所在地區的環境
●最合理地利用國土資源及保護其他資源,維護生態平衡
●保證工程項目遵守有關的工程技術標準與規范
政府對工程項目管理的目的
●保證投資方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保證工程項目符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環境與生態等的要求
●引導投資規模達到合理經濟規模
●保證國家整體投資規模與外債規模在合理的可控制的范圍內進行
政府對工程項目管理的特點
●具有較大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必須保證公正性
●主要是宏觀管理
●管理手段的全面性
政府對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按管理內容的性質劃分
a) 建設用地管理
b) 建設規劃管理
c) 環境保護管理
d) 建設程序管理等
● 按工程項目實施的階段劃分
a) 建設前期的監督與管理
b) 建設中期的監督
c) 管理和建設后期的監督與管理
政府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有效實施
●完備的法規與技術標準
●高效率的執行機構
●公正的司法制度
國外政府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舉例
● 規劃管理-以英國為例
a) 項目業主向政府的規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b) 規劃管理部門審查,
c) 并公布項目規劃方案, 以征求公眾意見
d) 規劃管理部門提出審查報告和意見給地方規劃委員會發給許可證
● 對工程項目的監督與管理-以英國為例
a) 業主申請技術審查
b) 地方政府根據建筑法規的規定完成對項目的技術審查
c) 地方政府向項目業主頒發審查許可證
d) 業主開工建設, 并呈報“開工報告”備案
● 健康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