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外資項目的造價管理
目前,隨著國內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深化,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已經成為投資領域的重要特征。上海作為全國經濟發展的重點城市,外商投資特別是房地產方面的投資,在引進外資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由于國內外的社會體制、經濟水平、技術水平的不同,造價管理作為投資的調控手段,也存在著計價方式、服務內容、控制手段等方面的差異。同時,境外投資商也將國際上工程造價的習慣做法帶了進來,而對國內造價管理的方式缺乏了解,從而造成觀念上和操作上的差異。
一、境外投資項目造價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工程造價缺乏依據
外資公司在國內開發房地產項目時,往往存在公司自身造價管理方面的人員缺乏、力量不足、不了解國內造價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等現象;而且國內主管部門為引進外資項目,又有一些寬松的政策,例如:上海市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外商投資工程可不通過公開招投標而自行確定承包單位。也就是說,政府并不直接干預外資工程造價。這在給予外商較大自由度的同時,也容易造成不合理的工程造價,一旦碰上承包商漫天要價,外商往往在不熟悉國內市場行情的情況下付出超出常規的工程費用;反之,有的業主出于自身利益,盲目壓價,承包商為了承接項目而勉強接受,最終導致對工期和質量的不良影響以及工程索賠的不斷發生。
2.合同中遺留的問題
在外資項目承包合同簽訂的過程中,由于外商缺乏對國內工程計價的了解,造成合同簽訂的隨意性較大,必然導致工程結算糾紛、拖欠款現象嚴重等問題。如筆者負責全過程投資控制的某一外資項目,在簽訂土建承包合同時,外商對國內工程造價方面的規定和計價依據缺乏了解,并沒有請專業的造價咨詢公司參與商務談判,雙方簽訂了固定總價合同。而后在審核工程進度款時發現:1.合同中某些項目的工程量沒有按照定額的計算規則而大大超出。2.定額套用錯誤,造成許多項目單價明顯偏高,而業主卻在實際施工時才提出上述問題。由于是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就不能調整。類似的此種現象并非絕無僅有,而是有一定普遍性,這說明相當一部分投資者對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性沒有足夠認識,不懂得依靠專業投資咨詢公司的幫助;另外,承發包雙方對施工合同的法律性質缺乏正確認識。部分的承發包雙方,合同法律意識淡薄,草草簽個協議就開工;授權代理、合同用章等方面的做法不規范,無效合同也屢見不鮮。類似的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勢必在社會上形成不良反應,影響投資環境。
二、如何加強外資工程的造價管理
在深化工程造價體制改革的進程中,堅持中國特色的同時如何盡快同國際慣例接軌,營造出良好的外資工程造價管理模式,是當前十分重要的問題。對外資工程而言,政府的優惠政策并不意味著不要管理。相反,專業的管理不僅有利于市場的規范,也有利于投資雙方的利益。
1、對于外資工程,政府并不直接干預其造價,而是通過法規、標準、規范以及市場調節機制來加以間接的控制。造價主管部門應制定滿足工程建設的技術標準規范,編制工程造價指標,及時發布工程造價指數和計價方法,以滿足市場需要。并對上述管理依據的執行進行監督,對違反工程造價管理辦法不依法履行合同和強行壓價、高估冒算、弄虛作假等依法進行監督和處理。但如何使這些計價依據發揮其應有的效力,仍需我們在信息渠道的暢通及加強管理力度上進一步努力。
2、對于外商而言,由于對境外工程造價的操作和慣例比較熟悉,這就對國內的造價咨詢行業提出了要求,應該充分發揮境外或境內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的專業作用,使投資者對其投資項目有一個明確的可操作的投資目標控制。以我公司為例,我公司長期同香港造價咨詢同行進行合作(即香港的工料測量師事務所),對境外工程造價的合同形式、計價模式等有著充分的了解和實際經驗,并對境內外造價管理的差異有足夠的認識。所以在承接外資項目投資控制的業務時,也處于有利的地位,幫助外商有效的控制項目的成本。例如,我公司承接的浦東新國際博覽中心的項目管理業務,該項目是由德國開發商投資協同上海投資方共同開發。在施工招標階段,我公司根據其投資性質和境外設計的特點,采用了FIDIC合同條款及單價合同的計價形式,從而在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中,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達到了境外和境內開發商的預期投資控制的目標。
3、建設施工合同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依照建筑施工合同,承包方應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發包方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款。同時,承包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的法人單位。外資工程由于不經招投標,其工程造價及承包商的確定都有較大彈性,承發包雙方應注意在建設施工合同中明確注明合同中涉及的有關詞語的精確含義,在協議條款中寫明工期、質量、合同價款等;施工中若發生工程量增減或單價更改均應增補協議,保證條款完備,內容嚴謹,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其次,在合同形式方面,一般規模小、工期短、前用資料(包括設計圖紙)齊全、費用低的項目可采用總價合同,而大多數項目均可采用單價合同。而在合同簽訂后,發包方和承包方都應該嚴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條款。趴在項目施工階段,由于主客觀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是在所難免的,而如何有效的預防變更及索賠的發生則是十分重要的問題。在項目實施前,應該完善開工資料、明確合同中變更及索賠方面的條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掌握索賠的確認尺度、盡量避免變更的發生、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因此,我們應該不斷提高我國的造價管理水平,結合自身的優勢,為外商創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
一、境外投資項目造價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工程造價缺乏依據
外資公司在國內開發房地產項目時,往往存在公司自身造價管理方面的人員缺乏、力量不足、不了解國內造價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等現象;而且國內主管部門為引進外資項目,又有一些寬松的政策,例如:上海市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外商投資工程可不通過公開招投標而自行確定承包單位。也就是說,政府并不直接干預外資工程造價。這在給予外商較大自由度的同時,也容易造成不合理的工程造價,一旦碰上承包商漫天要價,外商往往在不熟悉國內市場行情的情況下付出超出常規的工程費用;反之,有的業主出于自身利益,盲目壓價,承包商為了承接項目而勉強接受,最終導致對工期和質量的不良影響以及工程索賠的不斷發生。
2.合同中遺留的問題
在外資項目承包合同簽訂的過程中,由于外商缺乏對國內工程計價的了解,造成合同簽訂的隨意性較大,必然導致工程結算糾紛、拖欠款現象嚴重等問題。如筆者負責全過程投資控制的某一外資項目,在簽訂土建承包合同時,外商對國內工程造價方面的規定和計價依據缺乏了解,并沒有請專業的造價咨詢公司參與商務談判,雙方簽訂了固定總價合同。而后在審核工程進度款時發現:1.合同中某些項目的工程量沒有按照定額的計算規則而大大超出。2.定額套用錯誤,造成許多項目單價明顯偏高,而業主卻在實際施工時才提出上述問題。由于是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就不能調整。類似的此種現象并非絕無僅有,而是有一定普遍性,這說明相當一部分投資者對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性沒有足夠認識,不懂得依靠專業投資咨詢公司的幫助;另外,承發包雙方對施工合同的法律性質缺乏正確認識。部分的承發包雙方,合同法律意識淡薄,草草簽個協議就開工;授權代理、合同用章等方面的做法不規范,無效合同也屢見不鮮。類似的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勢必在社會上形成不良反應,影響投資環境。
二、如何加強外資工程的造價管理
在深化工程造價體制改革的進程中,堅持中國特色的同時如何盡快同國際慣例接軌,營造出良好的外資工程造價管理模式,是當前十分重要的問題。對外資工程而言,政府的優惠政策并不意味著不要管理。相反,專業的管理不僅有利于市場的規范,也有利于投資雙方的利益。
1、對于外資工程,政府并不直接干預其造價,而是通過法規、標準、規范以及市場調節機制來加以間接的控制。造價主管部門應制定滿足工程建設的技術標準規范,編制工程造價指標,及時發布工程造價指數和計價方法,以滿足市場需要。并對上述管理依據的執行進行監督,對違反工程造價管理辦法不依法履行合同和強行壓價、高估冒算、弄虛作假等依法進行監督和處理。但如何使這些計價依據發揮其應有的效力,仍需我們在信息渠道的暢通及加強管理力度上進一步努力。
2、對于外商而言,由于對境外工程造價的操作和慣例比較熟悉,這就對國內的造價咨詢行業提出了要求,應該充分發揮境外或境內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的專業作用,使投資者對其投資項目有一個明確的可操作的投資目標控制。以我公司為例,我公司長期同香港造價咨詢同行進行合作(即香港的工料測量師事務所),對境外工程造價的合同形式、計價模式等有著充分的了解和實際經驗,并對境內外造價管理的差異有足夠的認識。所以在承接外資項目投資控制的業務時,也處于有利的地位,幫助外商有效的控制項目的成本。例如,我公司承接的浦東新國際博覽中心的項目管理業務,該項目是由德國開發商投資協同上海投資方共同開發。在施工招標階段,我公司根據其投資性質和境外設計的特點,采用了FIDIC合同條款及單價合同的計價形式,從而在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中,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達到了境外和境內開發商的預期投資控制的目標。
3、建設施工合同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依照建筑施工合同,承包方應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發包方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款。同時,承包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的法人單位。外資工程由于不經招投標,其工程造價及承包商的確定都有較大彈性,承發包雙方應注意在建設施工合同中明確注明合同中涉及的有關詞語的精確含義,在協議條款中寫明工期、質量、合同價款等;施工中若發生工程量增減或單價更改均應增補協議,保證條款完備,內容嚴謹,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其次,在合同形式方面,一般規模小、工期短、前用資料(包括設計圖紙)齊全、費用低的項目可采用總價合同,而大多數項目均可采用單價合同。而在合同簽訂后,發包方和承包方都應該嚴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條款。趴在項目施工階段,由于主客觀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是在所難免的,而如何有效的預防變更及索賠的發生則是十分重要的問題。在項目實施前,應該完善開工資料、明確合同中變更及索賠方面的條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掌握索賠的確認尺度、盡量避免變更的發生、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因此,我們應該不斷提高我國的造價管理水平,結合自身的優勢,為外商創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
本文標簽:淺談外資項目的造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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