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 則
1.0.1 為了提高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管理水平,促進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推進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與國際接軌,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項目,在合同簽訂后,工程總承包企業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管理。
1.0.3 本規范是規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行為,確定工程總承包企業內部項目管理的職能職責,考核測評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績效的基本依據。
1.0.4 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建立覆蓋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以保證項目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功能和特性,滿足合同及相關方的要求。
1.0.5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建立覆蓋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全過程的項目管理體系,以提高項目實施的效率和效益。
1.0.6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應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和項目成本核算制。
1.0.7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應采用先進的項目管理技術和項目管理方法。采用贏得值管理技術進行費用、進度綜合控制。
1.0. 8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除應遵循本規范外,還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