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問題
一、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概述建設工程的招投標.是指項目法人單位依據特定的程序,招請潛在的投標人依據招標文件參與競爭.從中評定出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設項目承建單位.并與其達成協議的經濟法律活動按照建設工程生產組織的特點. 由于業主方是建設工程項目生產過程的總集成者— — 人力資源、物質資源和知識的集成.同時又是建設工程項目生產過程的總組織者.因此對于一個建設工程項目.雖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項目管理。但是,業主方的項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而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管理是業主項目管理的重點。建設工程招投標的過程實際是業主的項目管理過程,是一個短期決策分析、科學合理地選定最為滿意的投標人的過程。
招投標工作分散在建設工程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中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工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兩種.本文只討論公開招標。
二、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不正當競爭行為分析我國以前采用的是編制標底、以標底作為評標得分的參照標準的定量綜合評標法。該辦法通常采用有標價限制評分法.即對參與評分的投標價人為設定控制范圍。
超出此范圍的投標標價即喪失評標和中標的資格。前期采用的這種評標法由于人為限制了標價的范圍.特別把標底區間范圍作為招投標規定明示.助長了投標單位偷標底、標底編制單位泄露標底的傾向.最終導致了投標就是得到標底 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下.圍繞標底產生了一系列的錢權交易,形成了產生腐敗的溫床。
我國現行的評標法采用無標底招標中的最低價中標法。這種方法目的是為了和國際招標接軌,以達到節約投資的目的。雖然目前我國的低價評標法采用的也是合理低價中標.但實際評標中往往忽視了合理兩字或根本無法掌握合理低價的含義.只是一味強求低價中標。這種情形勢必造成投標單位采用不平衡報價制造索賠的機會或以低于成本價格的報價先進場再扯皮.建設單位給多少錢作多少活.造成工程因經濟原因施工到某部位就停止施工的情形.從而形成所謂的“爛尾工程”而且由于建設工程招標是一項綜合性的技術經濟活動,涉及面廣、程序復雜.盡管我國出臺了《招標投標法》及其一系列配套法規.但由于我國的具體國情.在招投標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單位并未嚴格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造成了招投標工作中隨意性大,公平公正性差,缺少統一標準.暗箱操作相對嚴重等問題。
三、防范招投標不正當競爭的措施及對策針對以上問題,依據我國國情實際.在參考國內外國有投資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和招投標監督的成功經驗基礎上.擬提出以下治理對策。
一)健全和完善招投標法律制度《招標投標法》第五條明確規定:“招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要把握好遵循“三公”原則與顧,及弱者的關系。“三公”原則涉及招標方、投標方和政府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還涉及與建設工程經濟利益相關的其他方面.如貸款方.投資方等。與“三公”原則有直接經濟利益相關的主要是招標人和投標人兩方.這兩方中招標人一般處于主動地位.而投標人一般處于被動地位。由于建設市場僧多粥少.競爭激烈.即使法律有“三公”原則規定.但在實踐中.由于利益驅動.招標人有違“三公”原則的行為往往難以遏制。投標人由于處于被動地位.往往無可奈何。而政府監督部門,也因管理人員少、管理幅度過寬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難以查處。在招投標活動中.如果投標方有違背“三公”原則的行為.只要招標方嚴格遵循“三公”原則,投標方的不良行為一般容易制止。因此.“三公”原則制度的完善應當偏向于投標方。同情弱者、偏向弱者、保護弱者.是我國乃至國際上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立法和法律實施中糾紛處理的一個重要原則。當前.立法在體現這一原則的同時.還應側重制約和規范招標方的行為。通過地方制定切實可行的法律規范.將大法的原則具體細化.在保持法制統一的基礎上將大法的缺陷彌合二)控制招投標主要環節、設置不同競爭平臺.隨機抽選投標單位從國際上的經驗及國內施工招標中存在問題的分析,要做好投標人選擇的工作.必須解決兩方面的問題其一,設置~個平等競爭的平臺。即參加競爭的企業在資質和能力上不能相差太遠,只有這樣才最能調動所有投標企業的積極性。其二,須排除各種干擾.克服人為因素。既能使招投標企業與業主之間能回避親朋好友、裙帶關系.又使業主與各投標人之間不存在非正常的經濟關系與經濟約定。否則,招標~ 開始就會陷入“內定”、陪標等假招標的陷阱之中可吸收國外經驗.總結國內教訓.結合施工企業資質管理的改革.充分注意在投標人選擇上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同時考慮今后較長歷史階段中隊伍多、項目少的狀況.提倡按照項目大小、技術難易選擇不同資質和能力的施工企業.分層次進行公平競爭等。
以法律形式確定評標、定標的程序和時間由于在施工招投標的法律、法規、辦法和規定中.尚未對評標、定標的程序作過明確規定以及對評標、定標時間作過嚴格要求.因此在施工招標的評標、定標中隨意性、草率性的情況時有發生。通過規范評標、定標的程序。明確對評標、定標的時間要求來規范施工招標行為的辦法.在國內尚未引起充分的注意。因此,為了鄭重地、科學地評好、定好每一個標.國家和省市在今后的立法中應確定施工招標、定標的基本程序.并提出對評標、定標時間的要求。
要明確規定技術標必須在商務標開標之前予以評定:施工招標評標、定標必須考慮工程的技術復雜程度.在時間上給予必要的、充裕的保證.并應當經過招投標管理部門的核準。從而在程序上、時間上為評標、定標的公正性提供保障。
規范專家評委的行為專家評委的素質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施工招標的評標、定標是否公正。近年來。
在反映施工招標評標、定標有失公正的投訴中.涉及專家評委責任心不強、行為不規范的現象日趨增多。規范招投標活動的重點是評標。規范評標的關鍵是專家。針對專家評委不公正評標問題多發、易發的情況.今后應建立健全有關法律、規章和制度:一是專家庫管理部門應按照專業更加對口、大小項目分開的要求擴大專家評標庫.完善專家評委抽取辦法:二要明確專家評委更替的要求.以保障評委組成的合理和專家評委行為的規范.保證評標、定標的公正性:三要明確招標代理和工程設計等與業主有合同關系的人員只應當作為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定標:四要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監督.施行項目招標結束后公布每個評委評標情況的辦法.并將之寫入對專家評委的評標、定標工作的檢查、考核內容;五要設定對評委不規范行為的處罰細則.對有違規行為的專家評委實行嚴格的處罰和清出制.以促進評標進一步科學、合理和公正。
完善評標辦法評標辦法是招標評標、定標的依據。評標的辦法是否科學合理.直接影響評標、定標的公正性。對于評標辦法的具體選擇。如果一般技術難度不大、技術成熟的小型項目。可不再采用技術標評審.只要一階段的評標即可。如果技術難度大、技術要求高的大中型項目.應采用“兩階段評標辦法”為好。特別強調“技術標”評審要評暗標。并且技術標評審要細化、格式化.制訂打分的標準。全部打實分。不打虛分;評委要提出書面評審意見。要先議后打分:要適當區分評審的時間或保證評審有充足的時間。因此,在制定招投標法規和招投標規章修改中.應寫明逐步推廣合理低價中標辦法.寫明提倡探索網上交易的辦法.真正克服人為因素,體現施工招標的公正性。
三)改革工程定價體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是目前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我國工程造價管理和招投標改革的方向和重點.是推進建設市場化的重要途徑.也是優化招投標公平競爭環境.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
我國現行的工程定價模式沒有體現公平競爭、優勝劣汰這一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目前我國造價的確定之所以出現靜止、滯后的局面.首先是信息工作管理方式落后.資料精度不夠、不及時、不全面.不能為決策者提供可靠依據而造成的。為了實行對項目造價的動態管理.要盡快建立一套工程造價信息系統.及時對工程造價信息進行搜集、傳輸、加工保存、維護和使用。不同的地區對投標報價的要求不同.不同的工程項目所處的環境條件千變萬化.具體的計算方法難以統一.因此.計價方法也應當可“變”。總之,應當盡快改變目前單一的、滯后的并與市場價格嚴重脫節的計價標準和辦法.制訂合理的工程定價。維護國有投資利益.為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競爭奠定必備的價格條件。
四)推行代理、管理人員執業(上崗)資格制度由于現行的招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中只有對招標代理機構有資質要求.而無對招標代理人員的資格要求:只對招投標管理部門進行了設定.而無對招投標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而且目前招標代理和招投標管理人員中.文化、能力等素質差參不齊的現象比較普遍。
招標代理人員是具體工程招標全過程的全權操作者.招投標管理人員是具體工程招投標全過程的全權監督者.這兩者在施工招投標的過程中地位十分重要.對施工招投標的全過程都起重要作用.直接影響施工招標的公正性。因此。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對這兩者的資格素質要求應引起足夠重視,推行“代理、管理人員執業(上崗)資格制度”.明確專門機構或部門負責并具體實施.并分別對招標代理人員和招投標管理人員進行分期分批的執業資格和上崗資格培訓.培訓完后統一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證書.以此為兩方面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打好基礎。并且,此項措施應當進一步得到法律的確定.應在招投標管理條例的制訂和招投標管理辦法修訂之中.確定實行招標代理人員執業資格制度和招投標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制度.寫明對招標代理人員和招投標管理人員的資格以及考核要求.從完善機制的角度促進招標代理和招投標管理的規范操作及健康發展.促進施工招投標公正性的不斷提高。
招投標工作分散在建設工程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中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工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兩種.本文只討論公開招標。
二、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不正當競爭行為分析我國以前采用的是編制標底、以標底作為評標得分的參照標準的定量綜合評標法。該辦法通常采用有標價限制評分法.即對參與評分的投標價人為設定控制范圍。
超出此范圍的投標標價即喪失評標和中標的資格。前期采用的這種評標法由于人為限制了標價的范圍.特別把標底區間范圍作為招投標規定明示.助長了投標單位偷標底、標底編制單位泄露標底的傾向.最終導致了投標就是得到標底 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下.圍繞標底產生了一系列的錢權交易,形成了產生腐敗的溫床。
我國現行的評標法采用無標底招標中的最低價中標法。這種方法目的是為了和國際招標接軌,以達到節約投資的目的。雖然目前我國的低價評標法采用的也是合理低價中標.但實際評標中往往忽視了合理兩字或根本無法掌握合理低價的含義.只是一味強求低價中標。這種情形勢必造成投標單位采用不平衡報價制造索賠的機會或以低于成本價格的報價先進場再扯皮.建設單位給多少錢作多少活.造成工程因經濟原因施工到某部位就停止施工的情形.從而形成所謂的“爛尾工程”而且由于建設工程招標是一項綜合性的技術經濟活動,涉及面廣、程序復雜.盡管我國出臺了《招標投標法》及其一系列配套法規.但由于我國的具體國情.在招投標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單位并未嚴格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執行.造成了招投標工作中隨意性大,公平公正性差,缺少統一標準.暗箱操作相對嚴重等問題。
三、防范招投標不正當競爭的措施及對策針對以上問題,依據我國國情實際.在參考國內外國有投資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和招投標監督的成功經驗基礎上.擬提出以下治理對策。
一)健全和完善招投標法律制度《招標投標法》第五條明確規定:“招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要把握好遵循“三公”原則與顧,及弱者的關系。“三公”原則涉及招標方、投標方和政府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還涉及與建設工程經濟利益相關的其他方面.如貸款方.投資方等。與“三公”原則有直接經濟利益相關的主要是招標人和投標人兩方.這兩方中招標人一般處于主動地位.而投標人一般處于被動地位。由于建設市場僧多粥少.競爭激烈.即使法律有“三公”原則規定.但在實踐中.由于利益驅動.招標人有違“三公”原則的行為往往難以遏制。投標人由于處于被動地位.往往無可奈何。而政府監督部門,也因管理人員少、管理幅度過寬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難以查處。在招投標活動中.如果投標方有違背“三公”原則的行為.只要招標方嚴格遵循“三公”原則,投標方的不良行為一般容易制止。因此.“三公”原則制度的完善應當偏向于投標方。同情弱者、偏向弱者、保護弱者.是我國乃至國際上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立法和法律實施中糾紛處理的一個重要原則。當前.立法在體現這一原則的同時.還應側重制約和規范招標方的行為。通過地方制定切實可行的法律規范.將大法的原則具體細化.在保持法制統一的基礎上將大法的缺陷彌合二)控制招投標主要環節、設置不同競爭平臺.隨機抽選投標單位從國際上的經驗及國內施工招標中存在問題的分析,要做好投標人選擇的工作.必須解決兩方面的問題其一,設置~個平等競爭的平臺。即參加競爭的企業在資質和能力上不能相差太遠,只有這樣才最能調動所有投標企業的積極性。其二,須排除各種干擾.克服人為因素。既能使招投標企業與業主之間能回避親朋好友、裙帶關系.又使業主與各投標人之間不存在非正常的經濟關系與經濟約定。否則,招標~ 開始就會陷入“內定”、陪標等假招標的陷阱之中可吸收國外經驗.總結國內教訓.結合施工企業資質管理的改革.充分注意在投標人選擇上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同時考慮今后較長歷史階段中隊伍多、項目少的狀況.提倡按照項目大小、技術難易選擇不同資質和能力的施工企業.分層次進行公平競爭等。
以法律形式確定評標、定標的程序和時間由于在施工招投標的法律、法規、辦法和規定中.尚未對評標、定標的程序作過明確規定以及對評標、定標時間作過嚴格要求.因此在施工招標的評標、定標中隨意性、草率性的情況時有發生。通過規范評標、定標的程序。明確對評標、定標的時間要求來規范施工招標行為的辦法.在國內尚未引起充分的注意。因此,為了鄭重地、科學地評好、定好每一個標.國家和省市在今后的立法中應確定施工招標、定標的基本程序.并提出對評標、定標時間的要求。
要明確規定技術標必須在商務標開標之前予以評定:施工招標評標、定標必須考慮工程的技術復雜程度.在時間上給予必要的、充裕的保證.并應當經過招投標管理部門的核準。從而在程序上、時間上為評標、定標的公正性提供保障。
規范專家評委的行為專家評委的素質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施工招標的評標、定標是否公正。近年來。
在反映施工招標評標、定標有失公正的投訴中.涉及專家評委責任心不強、行為不規范的現象日趨增多。規范招投標活動的重點是評標。規范評標的關鍵是專家。針對專家評委不公正評標問題多發、易發的情況.今后應建立健全有關法律、規章和制度:一是專家庫管理部門應按照專業更加對口、大小項目分開的要求擴大專家評標庫.完善專家評委抽取辦法:二要明確專家評委更替的要求.以保障評委組成的合理和專家評委行為的規范.保證評標、定標的公正性:三要明確招標代理和工程設計等與業主有合同關系的人員只應當作為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定標:四要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監督.施行項目招標結束后公布每個評委評標情況的辦法.并將之寫入對專家評委的評標、定標工作的檢查、考核內容;五要設定對評委不規范行為的處罰細則.對有違規行為的專家評委實行嚴格的處罰和清出制.以促進評標進一步科學、合理和公正。
完善評標辦法評標辦法是招標評標、定標的依據。評標的辦法是否科學合理.直接影響評標、定標的公正性。對于評標辦法的具體選擇。如果一般技術難度不大、技術成熟的小型項目。可不再采用技術標評審.只要一階段的評標即可。如果技術難度大、技術要求高的大中型項目.應采用“兩階段評標辦法”為好。特別強調“技術標”評審要評暗標。并且技術標評審要細化、格式化.制訂打分的標準。全部打實分。不打虛分;評委要提出書面評審意見。要先議后打分:要適當區分評審的時間或保證評審有充足的時間。因此,在制定招投標法規和招投標規章修改中.應寫明逐步推廣合理低價中標辦法.寫明提倡探索網上交易的辦法.真正克服人為因素,體現施工招標的公正性。
三)改革工程定價體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是目前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我國工程造價管理和招投標改革的方向和重點.是推進建設市場化的重要途徑.也是優化招投標公平競爭環境.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
我國現行的工程定價模式沒有體現公平競爭、優勝劣汰這一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目前我國造價的確定之所以出現靜止、滯后的局面.首先是信息工作管理方式落后.資料精度不夠、不及時、不全面.不能為決策者提供可靠依據而造成的。為了實行對項目造價的動態管理.要盡快建立一套工程造價信息系統.及時對工程造價信息進行搜集、傳輸、加工保存、維護和使用。不同的地區對投標報價的要求不同.不同的工程項目所處的環境條件千變萬化.具體的計算方法難以統一.因此.計價方法也應當可“變”。總之,應當盡快改變目前單一的、滯后的并與市場價格嚴重脫節的計價標準和辦法.制訂合理的工程定價。維護國有投資利益.為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競爭奠定必備的價格條件。
四)推行代理、管理人員執業(上崗)資格制度由于現行的招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中只有對招標代理機構有資質要求.而無對招標代理人員的資格要求:只對招投標管理部門進行了設定.而無對招投標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而且目前招標代理和招投標管理人員中.文化、能力等素質差參不齊的現象比較普遍。
招標代理人員是具體工程招標全過程的全權操作者.招投標管理人員是具體工程招投標全過程的全權監督者.這兩者在施工招投標的過程中地位十分重要.對施工招投標的全過程都起重要作用.直接影響施工招標的公正性。因此。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對這兩者的資格素質要求應引起足夠重視,推行“代理、管理人員執業(上崗)資格制度”.明確專門機構或部門負責并具體實施.并分別對招標代理人員和招投標管理人員進行分期分批的執業資格和上崗資格培訓.培訓完后統一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證書.以此為兩方面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打好基礎。并且,此項措施應當進一步得到法律的確定.應在招投標管理條例的制訂和招投標管理辦法修訂之中.確定實行招標代理人員執業資格制度和招投標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制度.寫明對招標代理人員和招投標管理人員的資格以及考核要求.從完善機制的角度促進招標代理和招投標管理的規范操作及健康發展.促進施工招投標公正性的不斷提高。
本文標簽:探析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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