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由招標人單獨完成,投標人不參與,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確定招標方式
招標人應根據工程特點、工程建設總進度計劃、招標前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合同類型和招標人的管理能力等因素的影響程度,確定招標方式。
(二)標段的劃分
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也可稱為合同數量的劃分)。在一般情況下,一個項目應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招標。但是,對于大型的項目,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招標將大大降低招標的競爭性,因為符合招標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數量太少。這樣就應當將招標項目劃分成若干個標段分別進行招標。但也不能將標段劃分得太小,太小的標段將失去對實力雄厚的潛在投標人的吸引。如工程項目的施工招標,一般可以將一個項目分解為單位工程及特殊專業工程分別招標,但不允許將單位工程肢解為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招標。標段的劃分是招標活動中較為復雜的一項工作,應當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
在劃分標段時主要應考慮以下因素:
(1)招標項目的專業要求。如果招標項目的各部分內容專業要求接近,則該項目可以考慮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招標。如果該項目的各部分內容專業要求相距甚遠,則應當孝慮劃分為不同的標段分別招標。如對于一個項目中的土建和設備安裝兩部分內容就應當分別招標。
(2)招標項目的管理要求。有時一個項目的各部分內容相互之間干擾不大,方便招標人進行統一管理,這時就可以考慮對各部分內容分別進行招標。反之,如果各個獨立的承包人之間的協調管理是十分困難的,則應當考慮將整個項目發包給一個承包人,由該承包人進行分包后統一進行協調管理。
(3)對工程投資的影響。標段劃分對工程投資也有一定的影響。這種影響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但直接影響是由管理費的變化引起的。一個項目不作為一個整體招標,則承包人需要進行分包,分包的價格在一般情況下不如直接發包的價格低;但一個項目作為一個整體招標,有利于承包人的統一管理,人工、機械設備、臨時設施等可以統一使用,又可能降低費用。因此,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4)工程各項工作的銜接。在劃分標段時還應當考慮到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時間和空間的銜接,應當避免產生平面或者立面交接工作責任的不清。如果工程項目的各項工作的銜接、交叉和配合少,責任清楚,則可考慮分別發包;反之,則應考慮將項目作為一個整體發包給一個承包人,因為此時由一個承包人進行協調管理容易做好銜接工作。
(三)辦理招標備案
招標人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招標手續。招標備案文件應說明:招標工作范圍、招標方式、計劃工期、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招標項目前期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自行招標還是委托代理招標等內容,經認可后才能開展招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