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程序及工程備案手續
隨著我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制度的改革及《河北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與之配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貫徹實施已近三年了,但在這期間,筆者認為大多數相關單位對《辦法》和(指南)執行較好。但是也有少數單位(特別是少數建設單位)對《辦法》和(指南)學習不夠,理解不透,執行不規范。導致建筑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出現程序混亂,參驗人員職稱級別、專業驗收組人數、法定代表人委托書不符合要求,驗收上報備案資料不齊等時有發生。
在此,筆者就建設單位怎樣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程序,以及怎樣上報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淺談《辦法》和(指南)在實際工作中的執行和應用。
1、當建設單位收到施工單位竣工驗收申請后,應完成的工作:
1.1建設單位應會同施工、監理三個單位的各專業人員根據該工程的實際功能分別組成幾個專業小組對工程進行全面、細致的竣工預驗(即內部初驗)。
1.2確認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后,建設單位應通知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節能、人防、電梯、檔案、監理、施工等部門,對竣工項目進行專項檢查,并寫出各自的專項檢查合格報告或準許使用文件。
1.3組成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并確定各專業驗收組組長及組員名單。
1.3.1驗收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書的被委托人擔任。
1.3.2設付主任一名,由主任任命,該職務由建設單位派駐施工現場代表或該工程的總監擔任為宜。
1.3.3筆者認為還應設工作人員一名,負責會議簽到、會議紀錄和各種文件簽字的傳遞和收集工作。
1.3.4驗收委員會不應少于6人,分別由持有單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書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機構等單位的被委托人擔任。
1.3.5根據所驗工程的功能確定各專業驗收組組長及組員,一般工程不應少于三個專業驗收組(土建、水暖、電氣)。
a、各專業驗收組組長:宜在建設、設計、監理單位由主任任命產生。
b、土建專業驗收組組員應為四人以上,由主任在參驗單位人員中,各任命1人組成。
c、水暖專業驗收組組員應不少于4人(含組長),由主任在設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參驗人員中,各任命1人組成。其他專業驗收組(如通風、空調等)不應少于3人。
d、電氣專業組組員人數和人選與水暖專業驗收組相同。
e、各單位參驗人員除持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外,還必須攜帶工程師以上的資格證書復印件(含建設單位參驗人員)。
f、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和職稱證書復印件用紙規格不規范,考慮到與工程資料裝訂統一,筆者建議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和職稱證書復印件宜統一采用A4紙。
1.3.6確定工程竣工驗收方案,方案內容見2.工程竣工驗收會議議程和內容。
1.3.7按竣工驗收的要求匯齊以下資料,報質量監督機構(質量監督站)審查:
a、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監督通知書,(附驗收機構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b、施工、監理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檔案。
c、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質量驗收檢查報告,施工單位的竣報告,監理公司的質量評估報告。
d、工程款的撥付證明文件。
e、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商住樓還應有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f、規劃、消防、環保、節能、人防、電梯、檔案等行政部門的認可或準用文件。
g、建設局或建委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如開工許可證等)。
上述七項資料匯齊后,在工程竣工驗收七個工作日前,報送到質量監督機構(質量監督站)。質量監督機構經審查確認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后,按《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監督通知單》的時間,派出竣工驗收監督小組,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1.3.8填寫建筑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分別通知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機構和勘察單位派人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參驗單位應按工程專業委派具有工程師以上資格的各專業人員攜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和個人職稱資格證書或證書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按時參加工程驗收。
2、工程竣工驗收會議議程和內容
2.1驗收會議由驗收委員會主任主持,會議開始前由會議工作人員組織各單位到會人員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字,作為該工程正式驗收通過與否的原始證人依據,隨同工程備案資料,存入工程檔案中。目前使用的簽到表尚欠規范、統一。筆者根據新的工程驗收程序和幾年來運行情況,擬定一份簽到表,供各位同行參考。
工程竣工驗收參驗人員簽到表
參驗單位 結構層次 建筑面積(M2)
單位名稱 開、竣工時間
建設單位
勘察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驗收部位 驗收時間 主持人
參
驗
人
員 單位名稱 到會人員簽到欄
建設單位
勘察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備注
2.2第一項驗收委員會主任宣布竣工驗收會議開始,首先宣布驗收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和各專業驗收小組組長名單及其成員名單,同時宣讀委托書,宣讀完畢,將以上人同名單和委托書報質量監督機構(質量監督站)監督小組確認。
2.3第二項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以及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2.4第三項審閱讀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合格文件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節能、人防、電梯、檔案等部門出具的質量認可或準許使用文件。
2.5第四項各專業驗收組、核查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安全功能資料和主要功能資料抽查。
2.6第五項各專業驗收組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2.6.1查驗的方式主要是觀感質量檢查,必要時也可借助檢測工具或儀器。
2.6.2查驗的主要依據是《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有關條文要求。
2.6.3查驗的主要內容是:對安全功能和主要使用功能進行抽查,如有不符合或不能滿足規范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或缺陷按局部或共性問題作好記錄。
2.7第六項各專業驗收組實地查驗完畢后,各專業組組長總結發言,對所查驗的工程內容進行客觀評價,并確認所查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結論是否合格。
2.8第七項驗收委員會根據各專業驗收組的匯報結論,綜合協商,形成驗收委員會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宣布工程竣工驗收結論。
2.9第八項質量監督機構(質量監督站派出的竣工驗收監督小組組長)就工程結論是否同意通過,驗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同意該工程上報備案等情況宣布驗收監督意見。
2.10第九項與會各方代表審閱會議紀要,并在紀要上簽字。
2.11第十項驗收委員會主任宣布驗收會議結束。
3、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3.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后,建設單位在五個工作日內未收到質量監督機構(質量監督站)簽發的責令整改通知書,即可備齊以下七類資料上報備案機關。
上報資料一: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上報資料二:監理公司的質量評估報告,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工程質量檢查合格報告,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
上報資料三: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節能、人防、電梯、檔案等部門出具的驗收認可文件。
上報資料四: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上報資料五:商品住宅樓還應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上報資料六:當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要求。
上報資料七: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以上資料經備案機關審查合格后,給予辦理河北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