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條例》實施后,標底公開了,投標企業與政府部門或國企業主及評標專家“暗箱操作”的勢頭得到了遏制。據統計,今年前10月,深圳市共受理施工報建項目1539項,建筑面積1858萬平方米,工程造價287億元,其中招標項目663項,應招標工程的實際招標率達到100%,中標價 128億元,中標價平均下浮16.7%,共為國家節省投資26億元。但是一些不良企業卻在串標上打起了主意,致使合謀抬標、標書雷同、故意廢標、代理招標、共同圍標等五大怪現象逐漸抬頭,讓“陽光作業”的有形建筑市場又蒙上了一層陰影。
一怪:合謀抬標
今年6月,深圳市某水廠工程在建筑市場交易中心招標,標底為9800萬元,經資格預審后,有11家投標企業入圍。令人不解的是,其中有1家企業投標報價只比標底下浮1%,而其它10家投標報價分別下浮9%-29%不等。
將近一個億的工程只下浮一個百分點,按現行評標辦法,這一家投標企業無論如何也中不了標,要么就是這一家企業不想中標。既然不想中標,那為什么還要投標呢?業內人士表示,實質上該投標人的目的是為了抬高“所有報價的平均值”,有它和沒有它,平均值相差2個多點,一個億的工程,二個百分點就是二百萬。可見,有了這個“1%”,無論誰中標都要多賺二百萬,而國家就要多掏二百萬。
二怪:標書雷同
也是在今年,某園林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專家評委在評標時發現,參加投標的企業中有3家的標書出現雷同現象,有串標的嫌疑。這種現象在目前的招投標活動中多次出現,如標書圖表尺寸大小相同,報價說明書相同,標書中段落相同,標點符號相同,甚至連錯的地方都相同;有的標書5、6頁連在一起都是相同的,更有甚者,技術標書總共60多項就有50多項是相同的。
標書雷同,其背后實質就是投標企業串通一氣即串標,而串標就會導致圍標、抬標、陪標等現象,這是明顯的不公正行為,因此新《條例》第39條明文規定,嚴禁投標企業相互串標。標書雷同在當前招投標活動中并不少見。
三怪:故意廢標
今年8月,某運動場改造工程招投標中,本市有資質的只有5家企業入圍,其中有家竟然到截標時棄權;今年9月,某中心園林工程11家企業入圍,到截標時有2家棄權。
有關人士分析,棄權可能有多種原因,一是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太苛刻,技術參數要求太高,企業方達不到;二是企業方不想做該工程;三是給朋友陪標,多給朋友一個中標的機會。當然這個機會也不是白給的。
四怪:代理招標
建筑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容易出問題的環節首先就是資格預審。有鑒于此,一些政府工程的政府部門業主為避嫌疑等原因,就將資格預審這一環節交給代理公司等中間機構去完成,這也是新《條例》所允許的。然而代理招標還是帶來許多問題。
不久前,某綠化工程業主(政府部門某單位)委托某公司代理做資格預審,預審結果是力量雄厚的市屬企業沒有一家入圍,該業主后來被市屬企業聯名投訴。
有關人士表示,不能說上述政府部門業主用意不好,但由代理招標所帶來的問題卻是客觀的。在誠信度方面,國家干部與企業經營者、中介機構人員相比較要高很多。在招投標方面對國家干部的要求、規范也有很多,因此在法制還不健全的情況下,不能放手讓企業經營者、中介機構人員去代理招標。
五怪:共同圍標
11月11日,某區交易中心某道路工程投標報名11家,其中有多家投標報價呈規律性變化:在該道路工程第一項目中,有4有企業報網站價分別為3780萬元、3755萬元、3670萬元、3786萬元,在第二項目中,這4家企業的報價還是為3780萬元、3755萬元、3670萬元、3786萬元,在剩下 8個項目中,這4有企業的報價還是十分的接近。
對于每一項工程,由于企業經營成本、管理水平、材料進價等多方面原因,企業之間的報價有差別才是正常的。但在多項不同工程中,卻這么多企業投標報價十分相近,叫誰看了都會奇怪。企業串通一氣,其目的在于圍標或者抬高標的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