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的基本性質
1.風險的客觀性
風險的客觀性,首先表現在它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從根本上說,這是因為決定風險的各種因素對風險主體是獨立存在的,不管風險主體是否意識到風險的存在,在一定的條件下仍有可能變為現實。其次還表現在它是無時不有、無所不在的,它存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之中,潛藏于人類從事的各種活動之中。
2.風險的不確定性
風險的不確定性是指風險的發生是不確定的,即風險的程度有多大、風險何時何地由可能轉變為現實均是不肯定的。這是由于人們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不可能準確預測風險的發生。
風險的不確定性并不代表風險就完全不可測度,有的風險可以測度,有的風險不可測度。例如,項目投資問題,對不同投資方案的不同收益和損失的可能性,可以根據有關情況、數據,運用各種方法進行測度;對于經濟風險、政治風險和自然風險就很難測度甚至無法測度。
風險的不確定性要求我們運用各種方法,盡可能地對風險進行測度,以便采取相應的對策規避風險。
3.風險的不利性
風險一旦產生,就會使風險主體產生挫折、失敗,甚至損失;這對風險主體是極為不利的。風險的不利性要求我們在承認風險、認識風險的基礎上,做好決策,盡可能地避免風險,將風險的不利性降至最低。例如,投標者以低于成本的報價中標,其后果難以確定,虧損的可能性極大。
4.風險的可變性
風險的可變性是指在一定條件下風險可以轉化。風險的可變性包括以下內容:
(1)風險性質的變化。在汽車沒有普及之前,因汽車引起的車禍被視為特定風險,當汽車已成為主要交通工具之后,車禍成為基本風險。
(2)風險量的變化。隨著社會的發展,預測技術的不斷完善,人們抵御風險的能力增強,在一定程度上對某些風險能夠加以控制,使其頻率降低,造成損失的范圍和損失的程度減少。
(3)某些風險在一定空間和時間范圍內被消除。如解放后,我國消除了多種傳染病。
(4)新的風險產生。隨著項目和其他活動的展開,會有新的風險出現。如進行項目建設時,為了加快進度而采取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方法,這時就可能產生質量、安全或造價風險。
5.風險的相對性
風險的相對性是針對風險主體而言的,即使在相同的風險情況下,不同的風險主體對風險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風險主體對風險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主要受收益的大小、投入的大小和風險主體的地位與擁有的資源的影響。
6.風險同利益的對稱性
風險同利益的對稱性是指對風險主體來說風險和利益是必然同時存在的,即風險是利益的代價,利益是風險的報酬。如果沒有利益而只有風險,那么誰也不會去承擔這種風險;另一方面,為了實現一定的利益目標,必須以承擔一定的風險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