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省暨合肥市房地產中介機構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提醒告誡會召開,省及合肥市價格監督檢查部門以及50家房地產中介機構相關人員參加了會議。
會議要求各相關經營單位銷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及《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實行明碼標價,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誠信經營,杜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發生。提醒、告誡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要重點注意和避免出現銷售商品房不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愿選擇;標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種方式明碼標價,標價內容不一致;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另行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商品房的行為。提醒、告誡商品房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全面落實商品房實行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的規定。對經提醒、告誡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或者利用標價形式和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由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