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人應認真研讀施工合同,切實加強工程簽證工作,確保發給發包人及監理單位的函件均有簽收原件。項目經理博客
目前國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基本上都采用了GF-1999-0201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該合同文本條款對于發包人及承包人的權利義務均有明確約定,施工企業在工程開工前應對具體實施施工的項目經理部成員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并要求其仔細研讀施工合同條款。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簽證工作,所有發給業主的函件均必須由發包人或監理單位書面簽收,并且最好是在原件上簽收,以此作為日后提出索賠及結算的依據。簽收原件應由項目經理部指定專人妥善加以保管,并在工程竣工結算完畢后按公司規定及時移交存檔。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所有對外用印應建立相應登記臺賬,并由專人保管印章。在工程簽證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項目管理者聯盟
1、凡是發生工程設計變更,均必須由發包人書面告知承包人,方可組織實施。轉自項目管理者聯盟
如果設計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政府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隨后由發包人或者監理單位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設計變更通知單,承包人方可組織實施,但是承包人無權擅自對原工程設計方案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擅自進行變更,則發包人有權對設計變更調整的工作量不予認可并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項目經理博客
2、承包人必須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或監理單位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并要求其簽收。項目管理者聯盟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須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向發包人或監理單位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若發包人或監理單位對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報告簽收后7天內仍未對工程量進行審核,則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所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發包人未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則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并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在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時,承包人一定要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書面發函并說明停工理由。項目管理論壇
3、所有工期順延均必須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書面提出具體要求順延的天數。PgMp.mypm.net
如果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經發包人或者監理單位確認,工期可以相應順延:(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6)不可抗力;(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項目管理者聯盟
上述情形的出現并不必然使工期順延,承包人還必須按照合同約定與發包人履行相關手續,工期才能順延,即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須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既不確認又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如果承包人僅僅是在函件中指出上述事實并提出要順延工期,但并未明確提出順延的天數,則工期仍無法順延。在現實中,不少承包人確實曾經針對設計變更、甲供材不及時、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不到位等情形向發包人或者監理單位提出了工期順延的請求,但是并沒有明確提出順延的天數,這往往導致日后在訴訟過程中法院認定工期不應當順延而判罰承包人承擔高額逾期竣工違約金,致使承包人付出了沉重的經濟代價,教訓尤為深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