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頂工程施工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吊頂工程 -吊頂工程施工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一、吊頂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要點
(1)安裝龍骨前,應按設計要求對房間凈高、洞口標高和吊頂管道、設備及其支架的標高進行交接檢驗。
(2)吊頂工程的木吊桿、木龍骨和木飾面板必須進行防火處理,并應符合有關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3)吊頂工程中的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應進行防銹處理。
(4)安裝面板前應完成吊頂內管道和設備的調試及驗收。
(5)吊桿的間距不得大于1200mm,吊桿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大于300mm,當大于300mm時,應增加吊桿。當吊桿長度大于1.5m時,應設置反支撐。當吊桿與設備相遇時,應調整并增設吊桿。
(6)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
二、暗龍骨吊頂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1)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2)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
(3)暗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龍骨和飾面材料的安裝必須牢固。
(4)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經過表明防腐處理;木吊桿、龍骨應進行防腐、防火處理。
(5)石膏板的接縫應按其施工工藝標準進行板縫防裂處理。安裝雙層石膏板時,面層板與基層板的接縫應錯開,并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接縫。
(6)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7)飾面上的燈具、感應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感應器、噴淋頭與燈具的間距不得小于300mm。
(8)金屬吊桿、龍骨的接縫應均勻一致,角縫應吻合,表面應平整,無翹曲、錘印。木質吊桿、龍骨應順直,無劈裂、變形。
(9)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防散落措施。
三、明龍骨吊頂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1)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2)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當飾面材料為玻璃板時,應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飾面材料的安裝應穩固嚴密。飾面材料與龍骨的搭接寬度應大于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4)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表面防腐處理;木龍骨應進行防腐、防火處理。
(5)明龍骨吊頂工程的吊頂和龍骨安裝必須牢固。
(6)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飾面板與明龍骨的搭接應平整、吻合,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7)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感應器、噴淋頭與燈具的間距不得小于300mm。
(8)金屬龍骨的接縫應平整、吻合、顏色一致,不得有劃傷、擦傷等表面缺陷。木質龍骨應平整、順直,無劈裂。
(9)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防散落措施。
一、吊頂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要點
(1)安裝龍骨前,應按設計要求對房間凈高、洞口標高和吊頂管道、設備及其支架的標高進行交接檢驗。
(2)吊頂工程的木吊桿、木龍骨和木飾面板必須進行防火處理,并應符合有關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3)吊頂工程中的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應進行防銹處理。
(4)安裝面板前應完成吊頂內管道和設備的調試及驗收。
(5)吊桿的間距不得大于1200mm,吊桿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大于300mm,當大于300mm時,應增加吊桿。當吊桿長度大于1.5m時,應設置反支撐。當吊桿與設備相遇時,應調整并增設吊桿。
(6)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
二、暗龍骨吊頂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1)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2)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
(3)暗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龍骨和飾面材料的安裝必須牢固。
(4)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經過表明防腐處理;木吊桿、龍骨應進行防腐、防火處理。
(5)石膏板的接縫應按其施工工藝標準進行板縫防裂處理。安裝雙層石膏板時,面層板與基層板的接縫應錯開,并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接縫。
(6)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7)飾面上的燈具、感應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感應器、噴淋頭與燈具的間距不得小于300mm。
(8)金屬吊桿、龍骨的接縫應均勻一致,角縫應吻合,表面應平整,無翹曲、錘印。木質吊桿、龍骨應順直,無劈裂、變形。
(9)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防散落措施。
三、明龍骨吊頂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1)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2)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當飾面材料為玻璃板時,應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飾面材料的安裝應穩固嚴密。飾面材料與龍骨的搭接寬度應大于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4)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表面防腐處理;木龍骨應進行防腐、防火處理。
(5)明龍骨吊頂工程的吊頂和龍骨安裝必須牢固。
(6)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飾面板與明龍骨的搭接應平整、吻合,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7)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感應器、噴淋頭與燈具的間距不得小于300mm。
(8)金屬龍骨的接縫應平整、吻合、顏色一致,不得有劃傷、擦傷等表面缺陷。木質龍骨應平整、順直,無劈裂。
(9)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防散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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