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基本規定·施工過程質
3.3.1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與相關專業之間,應進行交接質量檢驗,并形成記錄。
說明:
3.3.1按《條例》和《統一標準》精神,增加了此條,主要是解決相關各專業間的矛盾,落實中間過程控制。
3.3.2隱蔽工程應隱蔽前經驗收各方檢驗合格后,才能隱蔽,并形成記錄。
說明:
3.3.2調研中了解到隱蔽工程出現的問題較多,處理較困難。給使用者、用戶和管理者帶來很多麻煩,故增加此條款。
3.3.3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有管道穿過的,應采取防水措施。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須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說明:
3.3.3原《規范》經過多年的實踐對該條執行較為認真并有效地防止了質量事故的產生。如果忽略了此條內容或不夠重視將造成嚴重的后果,所以將此條列為強制性條文。
3.3.4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應根據情況采取下列保護措施:
1在墻體兩側采取柔性連接。
2在管道或保溫層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凈空。
3在穿墻處做成方形補償器,水平安裝。
說明:
3.3.4在調研中了解到,有些工程項目在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處的管道安裝,由于處理不當,使用中出現變形破裂現象,所以增加了此條款。
3.3.5在同一房間內,同類型的采暖設備、衛生器具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應安裝在同一高度上。
3.3.6明裝管道成排安裝時,直線部分應互相平和。曲線部分:當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時,應與直線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時,彎管部分的曲率半徑應一致。
3.3.7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位置正確,埋設應平整牢固。
2固定支架與管道接觸應緊密,固定應牢靠。
3滑動支架應靈活,滑托與滑槽兩側間應留有3-5mm的間隙,縱向移動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4無熱伸長管道的吊架、吊桿應垂直安裝。
5有熱伸長管道的吊架、吊桿應向熱膨脹的反方向偏移。
6固定在建筑結構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響結構的安全。
說明:
3.3.5-3.3.7原《規范》第2.0.8條、第2.0.9條、第2.0.11條經過多年的實踐是可行適用的,故保存。
3.3.8鋼管水平安裝的支、吊架間距不應大于表3.3.8的規定。
說明:
3.3.1按《條例》和《統一標準》精神,增加了此條,主要是解決相關各專業間的矛盾,落實中間過程控制。
3.3.2隱蔽工程應隱蔽前經驗收各方檢驗合格后,才能隱蔽,并形成記錄。
說明:
3.3.2調研中了解到隱蔽工程出現的問題較多,處理較困難。給使用者、用戶和管理者帶來很多麻煩,故增加此條款。
3.3.3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有管道穿過的,應采取防水措施。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須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說明:
3.3.3原《規范》經過多年的實踐對該條執行較為認真并有效地防止了質量事故的產生。如果忽略了此條內容或不夠重視將造成嚴重的后果,所以將此條列為強制性條文。
3.3.4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應根據情況采取下列保護措施:
1在墻體兩側采取柔性連接。
2在管道或保溫層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凈空。
3在穿墻處做成方形補償器,水平安裝。
說明:
3.3.4在調研中了解到,有些工程項目在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處的管道安裝,由于處理不當,使用中出現變形破裂現象,所以增加了此條款。
3.3.5在同一房間內,同類型的采暖設備、衛生器具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應安裝在同一高度上。
3.3.6明裝管道成排安裝時,直線部分應互相平和。曲線部分:當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時,應與直線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時,彎管部分的曲率半徑應一致。
3.3.7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位置正確,埋設應平整牢固。
2固定支架與管道接觸應緊密,固定應牢靠。
3滑動支架應靈活,滑托與滑槽兩側間應留有3-5mm的間隙,縱向移動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4無熱伸長管道的吊架、吊桿應垂直安裝。
5有熱伸長管道的吊架、吊桿應向熱膨脹的反方向偏移。
6固定在建筑結構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響結構的安全。
說明:
3.3.5-3.3.7原《規范》第2.0.8條、第2.0.9條、第2.0.11條經過多年的實踐是可行適用的,故保存。
3.3.8鋼管水平安裝的支、吊架間距不應大于表3.3.8的規定。
本文標簽: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基本規定·施工過程質
* 由于無法獲得聯系方式等原因,本網使用的文字及圖片的作品報酬未能及時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請《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基本規定·施工過程質》相關權利人與機電之家網取得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