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施工準備 了解下
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5 施工準備
摘自《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
5 施工準備
5.0.1 施工前,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對施工圖進行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
【條文說明】本條明確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參加人員應包括與砌體結構工程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5.0.2 施工單位應編制砌體結構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報有關單位審核批準。施工方案內容包括:
1 工程概況;
2 施工方案編制依據;
3 施工目標;
4 施工準備;
5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法;
6施工計劃進度;
7 材料、機械、勞動力、計量器具等進場計劃;
8 質量指標及質量控制措施;
9季節性施工措施;
10 安全、環保措施。
【條文說明】施工組織設計應根據工程實際,科學統籌并合理規劃砌體結構工程的施工。砌體結構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設計文件要求編制,應內容具體、數量明確、要求到位、技術可靠、安全環保并具有可操作性。
5.0.3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對道路交通、基坑支護、排水設施、腳手架體、材料存放、試驗設施、水電供應、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環保設施等進行規劃、設置和檢查,確保能夠滿足砌體結構施工要求。
【條文說明】為砌體結構工程的施工,準備必要的作業條件和安全、環保設施,防止人員傷害,并減少噪聲、粉塵、污水、建筑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
5.0.4 在砌體結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完成以下工作:
1 進場原材料的見證取樣復試;
2 砌筑砂漿及混凝土配合比的設計;
3 按設計及規范要求繪制砌塊砌體排塊圖、節點組砌圖;
4 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
5完成基槽、隱蔽工程驗收、上道工序驗收合格;
6放線技術復核;
7皮數桿、標志板設置;
8施工方案要求砌筑的砌體樣板已驗收合格;
9現場所用計量器具符合檢定周期規定。
【條文說明】在砌體結構砌筑前,進行嚴格的檢查與核實,確保原材料質量合格、砂漿配合比設計合理、砌體式樣及節點構造滿足設計要求、操作人員充分了解技術和安全要求、基層、砌體樣板質量合格等,以避免產生質量不合格品和返工浪費現象。同時編制小砌塊平、立面排塊圖是施工準備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保證小砌塊墻體、石砌體等施工質量的重要技術措施。在編制時,宜由水電管線安裝人員與土建施工人員共同商定。
5.0.5 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放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位置和標高應引自基準點或設計指定點;
2基礎施工前,應在建筑物的主要軸線部位設置標志板;
3砌筑基礎前,應先用鋼尺校核放線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0.5的規定。
表5.0.5 放線尺寸的允許偏差
長度L、寬度B(m) 允許偏差 (mm)
L(或B)≤30 ±5
30<L(或B)≤60 ±10
60<L(或B)≤90 ±15
L(或B)>90 ±20
【條文說明】復核放線尺寸是避免技術性錯誤的重要措施,不應被忽視。施工中,常發生混淆軸線、中線、邊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返工重做的問題,因此,技術交底應交清放線規則,砌筑時應仔細辨認。
5.0.6 砌入墻體內的各種建筑構配件、埋設件、鋼筋網片與拉結筋等應事先預制及加工,并按不同型號、規格分別存放。
5.0.7 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管理人員,檢查操作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技能資格,并在施工中進行考核控制。
【條文說明】組織開展施工前的培訓和能力鑒定,可有效的控制質量、減少操作失誤及經濟損失。班組中的高、中級工比例不宜少于70%。
5.0.8 施工前及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隨時獲取工程項目所在地氣象資料,了解短期、中期、長期天氣預報,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條文說明】及時有效的關注天氣變化,調整施工作業時間,是減少天氣影響,保證工期和質量,降低工程項目成本的重要手段。收集不到具體資料時,可參照中國氣象局編制的“中國氣象資料”歷年實測值確定。
摘自《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
5 施工準備
5.0.1 施工前,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對施工圖進行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
【條文說明】本條明確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參加人員應包括與砌體結構工程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5.0.2 施工單位應編制砌體結構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報有關單位審核批準。施工方案內容包括:
1 工程概況;
2 施工方案編制依據;
3 施工目標;
4 施工準備;
5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法;
6施工計劃進度;
7 材料、機械、勞動力、計量器具等進場計劃;
8 質量指標及質量控制措施;
9季節性施工措施;
10 安全、環保措施。
【條文說明】施工組織設計應根據工程實際,科學統籌并合理規劃砌體結構工程的施工。砌體結構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設計文件要求編制,應內容具體、數量明確、要求到位、技術可靠、安全環保并具有可操作性。
5.0.3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對道路交通、基坑支護、排水設施、腳手架體、材料存放、試驗設施、水電供應、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環保設施等進行規劃、設置和檢查,確保能夠滿足砌體結構施工要求。
【條文說明】為砌體結構工程的施工,準備必要的作業條件和安全、環保設施,防止人員傷害,并減少噪聲、粉塵、污水、建筑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
5.0.4 在砌體結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完成以下工作:
1 進場原材料的見證取樣復試;
2 砌筑砂漿及混凝土配合比的設計;
3 按設計及規范要求繪制砌塊砌體排塊圖、節點組砌圖;
4 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
5完成基槽、隱蔽工程驗收、上道工序驗收合格;
6放線技術復核;
7皮數桿、標志板設置;
8施工方案要求砌筑的砌體樣板已驗收合格;
9現場所用計量器具符合檢定周期規定。
【條文說明】在砌體結構砌筑前,進行嚴格的檢查與核實,確保原材料質量合格、砂漿配合比設計合理、砌體式樣及節點構造滿足設計要求、操作人員充分了解技術和安全要求、基層、砌體樣板質量合格等,以避免產生質量不合格品和返工浪費現象。同時編制小砌塊平、立面排塊圖是施工準備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保證小砌塊墻體、石砌體等施工質量的重要技術措施。在編制時,宜由水電管線安裝人員與土建施工人員共同商定。
5.0.5 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放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位置和標高應引自基準點或設計指定點;
2基礎施工前,應在建筑物的主要軸線部位設置標志板;
3砌筑基礎前,應先用鋼尺校核放線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0.5的規定。
表5.0.5 放線尺寸的允許偏差
長度L、寬度B(m) 允許偏差 (mm)
L(或B)≤30 ±5
30<L(或B)≤60 ±10
60<L(或B)≤90 ±15
L(或B)>90 ±20
【條文說明】復核放線尺寸是避免技術性錯誤的重要措施,不應被忽視。施工中,常發生混淆軸線、中線、邊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返工重做的問題,因此,技術交底應交清放線規則,砌筑時應仔細辨認。
5.0.6 砌入墻體內的各種建筑構配件、埋設件、鋼筋網片與拉結筋等應事先預制及加工,并按不同型號、規格分別存放。
5.0.7 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管理人員,檢查操作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技能資格,并在施工中進行考核控制。
【條文說明】組織開展施工前的培訓和能力鑒定,可有效的控制質量、減少操作失誤及經濟損失。班組中的高、中級工比例不宜少于70%。
5.0.8 施工前及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隨時獲取工程項目所在地氣象資料,了解短期、中期、長期天氣預報,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條文說明】及時有效的關注天氣變化,調整施工作業時間,是減少天氣影響,保證工期和質量,降低工程項目成本的重要手段。收集不到具體資料時,可參照中國氣象局編制的“中國氣象資料”歷年實測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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