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實務:主體結構工程施工
主體結構分為三個分項:模板工程 鋼筋工程 混泥土工程,三個分項工程又各包含檢驗批。檢驗批又包含:材料的控制 和 操作的依據。
材料的控制包含:進場材料的檢驗 和施工過程的檢驗。
操作依據:施工規范
一、模板工程
(二)常見模板及特性
(三)模板工程設計的主要原則
(1)實用性(2)安全性(要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3)經濟性
(四)模板工程安裝要點
(1)模板及其支架的安裝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其支架必須有足夠的支承面積,底座必須有足夠的承載力。模板的木桿、鋼管、門架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2)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筑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潤濕,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3)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的隔離劑。
(4)澆筑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應清理干凈。
(5)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6)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應平整、光潔,不得產生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
(7)對跨度不小于4m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應為跨度的1/1000~3/1000。
(8)模板安裝應與鋼筋安裝配合進行,梁柱節點的模板宜在鋼筋安裝后安裝。
(9)后澆帶的模板及支架應獨立設置。
(五)模板的拆除
(1)現澆混凝土結構模板及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底模及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表1A413041的規定。
底模及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表1A413041
2)不承重的側模板,包括梁、柱墻的側模板,只要混凝土強度保證其表面、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損壞,即可拆除。一般墻體大模板在常溫條件下,混凝土強度達到1N/mm2,即可拆除。
(2)模板的拆除順序:一般按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的拆模順序進行。
(3)快拆支架體系的支架立桿間距不應大于2m。拆模時應保留立桿并頂托支承樓板,拆模時的混凝土強度可取構件跨度為2m按表1A413041的規定確定。
材料的控制包含:進場材料的檢驗 和施工過程的檢驗。
操作依據:施工規范
一、模板工程
(二)常見模板及特性
(三)模板工程設計的主要原則
(1)實用性(2)安全性(要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3)經濟性
(四)模板工程安裝要點
(1)模板及其支架的安裝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其支架必須有足夠的支承面積,底座必須有足夠的承載力。模板的木桿、鋼管、門架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2)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筑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潤濕,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3)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的隔離劑。
(4)澆筑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應清理干凈。
(5)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6)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應平整、光潔,不得產生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
(7)對跨度不小于4m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應為跨度的1/1000~3/1000。
(8)模板安裝應與鋼筋安裝配合進行,梁柱節點的模板宜在鋼筋安裝后安裝。
(9)后澆帶的模板及支架應獨立設置。
(五)模板的拆除
(1)現澆混凝土結構模板及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底模及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表1A413041的規定。
底模及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表1A413041
2)不承重的側模板,包括梁、柱墻的側模板,只要混凝土強度保證其表面、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損壞,即可拆除。一般墻體大模板在常溫條件下,混凝土強度達到1N/mm2,即可拆除。
(2)模板的拆除順序:一般按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的拆模順序進行。
(3)快拆支架體系的支架立桿間距不應大于2m。拆模時應保留立桿并頂托支承樓板,拆模時的混凝土強度可取構件跨度為2m按表1A413041的規定確定。
本文標簽:建筑實務:主體結構工程施工
* 由于無法獲得聯系方式等原因,本網使用的文字及圖片的作品報酬未能及時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請《建筑實務:主體結構工程施工》相關權利人與機電之家網取得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