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前監理的工作內容及程序,非常全面!(二)
3.2復核控制樁的校核成果、控制樁的保護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水準點的測量成果;
3.3 經檢查符合要求,簽署《施工測量成果報驗申請表》;
4 、對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控制措施。
4.1 告知施工單位監理見證人員姓名,督促其辦理見證備案手續;
4.2采購前應優選供貨廠家,明確質量標準;建立采購申報制度,必要時,可看樣訂貨;要求廠方提供質量保證文件(審查重點);
4.3對于某些重要的設備,器材或外供的構件,可以采取對廠方生產制造實行監造的方式,進行重點的或全過程的質量監督;
4.4檢查落實承包單位根據材料、設備的特性制定存放措施,保證滿足其存放條件(審查重點);
4.5材料設備進場前,承包單位須將擬進場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資料報監理部審核;
4.6監理工程師須對進場的實物按照委托的監理合同約定或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文件規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的方式進行抽檢;
4.7從以下幾方面對承包單位選定的試驗室進行考核:
①試驗室的資質等級及其試驗范圍;
②法定計量部門對試驗設備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
③試驗室的管理制度;
④試驗人員的資格證書;
⑤本工程的試驗項目及其要求。
4.8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監理工程師可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禁止使用于本工程,并責令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
5、施工前準備階段對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藝進行審查。(可詳見如何審核施工組織設計)
5.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是由承包單位編制的技術文件,應由承包單位對其負編制責任。監理單位重點核查其審批程序(簽字蓋章是否完善)、內容是否具有針對性、是否全面(如:是否有外墻保溫方案等);是否具備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
5.2由總監組織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組織設計分專業進行審核;最后由總監審定后批復。對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包括施工方案)應報中心審核;再由總監匯總簽認批復承包單位;
5.3審核注意事項:
5.3.1審核程序:由于施工單位和總承包單位是一家(施工組織設計由總承包單位編制),報審表(表B2-1)中技術負責人、申報人應分別為編制單位(工程項目部)的總工和項目經理,“施工單位審核意見”欄中的“審核人”為上級法人單位的總工(或技術部門負責人);
5.3.2施工組織設計應在主要章節中明確寫明進度、質量和造價控制目標,并應符合施工合同的規定;
5.3.3應用專門篇幅寫安全控制。包括安全控制目標;安全保障體系;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消防……方案;等等;
5.3.4應含有針對工程項目確定的關鍵工序和特殊工序;列出的關鍵工序、特殊工序應與監理規劃所列一致。關鍵工序除對工程質量有重要影響的正式分項工程外,還應包括重要的輔助項目,如降水、深坑支護、高層外架子等。一般情況下,應該要求施工單位另編專項施工方案作為施工組織設計的組成部分。
5.3.5在施工方法的選擇上應注意審核其依據是否正確;在計算書部分應注意審核其假定條件是否符合實際,結論是否符合要求;
5.3.6各項措施應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如:“必須在第一次澆筑的砼初凝之前進行第二次澆筑……”;“梁砼強度滿足拆側模要求后,方可……”;“……濕度必須控制在滿足施工的條件下……”。又如:“外加劑溶液應設專人配制,并先配制成規定濃度溶液……”;“砂漿稠度宜較常溫適當增大……”;“與砂子攪拌一定時間后……”等。這種文字描述在規范、規程中可以,但在施工方案中不可以。必須定量描述!
5.4 確定本工程的重點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要求承包單位報驗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報監理部審核,根據旁站監理計劃進行旁站監理。在施工過程中,當承包單位對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調整、補充和變動時,應報項目監理部;
5.5 當承包單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承包單位須將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報送項目監理部組織專題論證;
5.6 上述方案應由承包單位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理工程師審定簽認;
5.7 上述方案未經批準,該單位、分部、分項工程不得施工。
6、對施工用的主要機械、設備質量及安全使用的控制。
6.1 審查擬進廠施工機械設備的選型是否恰當,其性能是否滿足質量要求和適合現場條件;
6.2審查施工機械設備的數量是否足夠,是否按已批準的計劃備妥;
6.3對需要定期檢定的檢測設備(如測量儀器、磅稱),承包單位須有法定檢測部門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審查重點);
7 、審查與控制承包單位對施工環境與條件方面的準備工作質量。
7.1檢查施工作業的輔助技術環境.如水、電、照明、安全防護、道路等;
7.2檢查承包單位對現場自然環境條件的控制.如防水、防凍、風、防高溫等;
8、重視對各類設備(如電梯、配電箱、柜、泵等)和設計資料的核對,確保平面預埋的準確。
七、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1、審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協議簽定情況
1.1 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機構的建立應符合有關規定,安全管理目標應明確有關符合合同的約定。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包括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數量及安全資格培訓持證情況;
1.2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報告制度;
1.3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3.3 經檢查符合要求,簽署《施工測量成果報驗申請表》;
4 、對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控制措施。
4.1 告知施工單位監理見證人員姓名,督促其辦理見證備案手續;
4.2采購前應優選供貨廠家,明確質量標準;建立采購申報制度,必要時,可看樣訂貨;要求廠方提供質量保證文件(審查重點);
4.3對于某些重要的設備,器材或外供的構件,可以采取對廠方生產制造實行監造的方式,進行重點的或全過程的質量監督;
4.4檢查落實承包單位根據材料、設備的特性制定存放措施,保證滿足其存放條件(審查重點);
4.5材料設備進場前,承包單位須將擬進場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資料報監理部審核;
4.6監理工程師須對進場的實物按照委托的監理合同約定或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文件規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的方式進行抽檢;
4.7從以下幾方面對承包單位選定的試驗室進行考核:
①試驗室的資質等級及其試驗范圍;
②法定計量部門對試驗設備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
③試驗室的管理制度;
④試驗人員的資格證書;
⑤本工程的試驗項目及其要求。
4.8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監理工程師可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禁止使用于本工程,并責令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
5、施工前準備階段對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藝進行審查。(可詳見如何審核施工組織設計)
5.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是由承包單位編制的技術文件,應由承包單位對其負編制責任。監理單位重點核查其審批程序(簽字蓋章是否完善)、內容是否具有針對性、是否全面(如:是否有外墻保溫方案等);是否具備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
5.2由總監組織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組織設計分專業進行審核;最后由總監審定后批復。對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包括施工方案)應報中心審核;再由總監匯總簽認批復承包單位;
5.3審核注意事項:
5.3.1審核程序:由于施工單位和總承包單位是一家(施工組織設計由總承包單位編制),報審表(表B2-1)中技術負責人、申報人應分別為編制單位(工程項目部)的總工和項目經理,“施工單位審核意見”欄中的“審核人”為上級法人單位的總工(或技術部門負責人);
5.3.2施工組織設計應在主要章節中明確寫明進度、質量和造價控制目標,并應符合施工合同的規定;
5.3.3應用專門篇幅寫安全控制。包括安全控制目標;安全保障體系;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消防……方案;等等;
5.3.4應含有針對工程項目確定的關鍵工序和特殊工序;列出的關鍵工序、特殊工序應與監理規劃所列一致。關鍵工序除對工程質量有重要影響的正式分項工程外,還應包括重要的輔助項目,如降水、深坑支護、高層外架子等。一般情況下,應該要求施工單位另編專項施工方案作為施工組織設計的組成部分。
5.3.5在施工方法的選擇上應注意審核其依據是否正確;在計算書部分應注意審核其假定條件是否符合實際,結論是否符合要求;
5.3.6各項措施應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如:“必須在第一次澆筑的砼初凝之前進行第二次澆筑……”;“梁砼強度滿足拆側模要求后,方可……”;“……濕度必須控制在滿足施工的條件下……”。又如:“外加劑溶液應設專人配制,并先配制成規定濃度溶液……”;“砂漿稠度宜較常溫適當增大……”;“與砂子攪拌一定時間后……”等。這種文字描述在規范、規程中可以,但在施工方案中不可以。必須定量描述!
5.4 確定本工程的重點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要求承包單位報驗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報監理部審核,根據旁站監理計劃進行旁站監理。在施工過程中,當承包單位對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調整、補充和變動時,應報項目監理部;
5.5 當承包單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承包單位須將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報送項目監理部組織專題論證;
5.6 上述方案應由承包單位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理工程師審定簽認;
5.7 上述方案未經批準,該單位、分部、分項工程不得施工。
6、對施工用的主要機械、設備質量及安全使用的控制。
6.1 審查擬進廠施工機械設備的選型是否恰當,其性能是否滿足質量要求和適合現場條件;
6.2審查施工機械設備的數量是否足夠,是否按已批準的計劃備妥;
6.3對需要定期檢定的檢測設備(如測量儀器、磅稱),承包單位須有法定檢測部門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審查重點);
7 、審查與控制承包單位對施工環境與條件方面的準備工作質量。
7.1檢查施工作業的輔助技術環境.如水、電、照明、安全防護、道路等;
7.2檢查承包單位對現場自然環境條件的控制.如防水、防凍、風、防高溫等;
8、重視對各類設備(如電梯、配電箱、柜、泵等)和設計資料的核對,確保平面預埋的準確。
七、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1、審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協議簽定情況
1.1 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機構的建立應符合有關規定,安全管理目標應明確有關符合合同的約定。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包括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數量及安全資格培訓持證情況;
1.2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報告制度;
1.3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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