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根據《深圳市建筑工程計價辦法》(2003)附表5中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中規定,共計14項,內容包括:履約擔保手續費、工程保險費、環境保護費、施工企業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夜間施工增加費、趕工措施費、二次搬運費、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機械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施工排水和降水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其他措施費。
1、 履約擔保手續費是指施工企業為辦理提交給建設方的履約擔保所需的手續費用。
履約擔保手續費=擔保金額×擔保手續費費率
履約擔保手續費一般按照實際情況確定,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3)的通知,擔保手續費費率參考范圍為1‰~5‰,推薦費率為4‰。
擔保金額應按招標文件要求計算;當招標文件無具體要求時,可取發包工程總造價的15%。
2、 工程保險費是指本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建設方有關人員及第二者人員生命財產、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及待安裝設備的保險費。該保險費應由建設方支付。當建設方委托施工企業辦理上述有關保險事項時,需支付給施工企業保險費,計入措施費中。該保險費不包括“管理費”及“規費”內容中已包含的施工企業自行辦理的保險項目費用。
工程保險費=(含稅建安工程造價+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工程保險費費率
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3)的通知,房屋建筑工程30層以下保險費費率為0.6‰~1‰,30層(含)至60層保險費費率為0.8‰~1.2‰,60層及以上保險費費率為0.9‰~2.4‰。
3、 環境保護費是指除“施工企業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內容以外的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要求采取的施工場地范圍內外的環境保護措施所需的各項費用。
環境保護費=(x+y1+y2+y3+y4+z)×費率
x―分部分項工程費;
y1、y2、y3、y4―分別為措施項目費中的“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機械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
z―其他項目費;
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3)的通知,房屋建筑工程環境保護費推薦費率為0.3%,具體要求按照現場實際情況和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4、 施工企業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內容包括施工企業臨時設施、所有涉及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費用等。
4.1 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用或攤銷費用,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筑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x+y1+y2+y3+y4+z)×費率
x―分部分項工程費;
y1、y2、y3、y4―分別為措施項目費中的“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機械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
z―其他項目費;
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3)的通知,房屋建筑工程臨時設施費推薦費率為1%,具體要求按照現場實際情況確定。
4.2 文明施工費是指為滿足《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深建施【1998】41號)的要求在施工現場采取的一切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各項費用。
文明施工費=(x+y1+y2+y3+y4+z)×費率
x―分部分項工程費;
y1、y2、y3、y4―分別為措施項目費中的“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機械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
z―其他項目費;
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3)的通知,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費推薦費率為0.7%,具體要求按照現場實際情況確定。
4.3 安全施工費是指按照現行施工安全規程及規定在施工現場搭設的一切安全設施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安全施工應嚴格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安全施工費=(x+y1+y2+y3+y4+z)×費率
x―分部分項工程費; y1、y2、y3、y4―分別為措施項目費中的“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機械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
z―其他項目費;
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3)的通知,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費推薦費率為0.4%,具體要求按照現場實際情況確定。
4.4施工企業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主要內容:工地大門、圍墻、門衛室、圖牌、地面硬化、立面形象、會議室、導向標識、材料和半成品標識、鋼筋車間、木工車間、辦公室、食堂、廁所、洗澡間、安全標志、基坑防護、臨邊防護、洞口防護、安全通道、施工機具、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工完場清、環境衛生等。 5、夜間施工增加費是指除合理工期內因施工工序需要連續作業的夜班施工以外,建設方為縮短合理工期而要求施工企業在夜間施工時,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施攤銷及照明用電費用。
夜間施工增加費=人工費×夜間施工增加費系數
(注:夜間施工增加費計算基數中的人工費是指單位工程人工費)
夜間施工增加費一般根據實際采取的措施確定,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3)的通知,夜間施工增加費系數參考范圍為0.20~0.30,推薦系數為0.25。
6、趕工措施費是指建設方要求的工期少于合理工期時,施工企業為滿足工期要求而采取的相應組織或施工措施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夜間施工增加費”。
趕工措施費一般根據實際采取的措施確定,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3)的通知,計劃工期壓縮超過按現行《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工期標準》計算所得標準工期20%的,其周轉材料的攤銷次數縮短、人工加班費用增加等費用可按下列公式計算。需采取特殊措施以縮短工期的,可據實估算相應費用。
趕工措施費=(1-合同工期/標準工期-20%)×(人工費+措施項目費)×趕工措施費系數
(注:趕工措施費計算基數中的人工費是指單位工程人工費,措施項目費是指不包含趕工措施費的措施項目之和。)
房屋建筑工程趕工措施費系數為0.8~1.8,推薦系數為1.2。
7、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造成施工材料、設備等不能一次進場,需經停第三地(除工地倉庫及材料供貨倉庫以外)倒運進施工現場而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
二次搬運費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按照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8、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按照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9、腳手架費是指施工所需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腳手架費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按照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10、垂直運輸機械費是指施工所需的各種垂直運輸機械臺班費用。不包括垂直運輸機械的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一次安拆費用、路基鋪墊和軌道鋪拆等費用。
垂直運輸機械費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按照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11、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施工所需的各種大型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鋪助設施的費用。
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按照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12、施工排水和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采取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施工排水和降水費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按照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13、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按照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14、其它措施費。
其他措施費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按照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結論:
1、 措施費的計算分兩種情況,一是按工程量計算,二是按取費基數乘以費率計算。
2、 按工程量計算的措施費有二次搬運費、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機械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施工排水和降水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其他措施費。
3、 按取費基數乘以費率計算的措施費有履約擔保手續費、工程保險費、環境保護費。
4、 目前施工企業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夜間施工增加費、趕工措施費一般按取費基數乘以費率計算,但是施工現場只要針對項目具體特點分析透徹,施工企業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夜間施工增加費、趕工措施費也是可以按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計算。
5、 安全網按實掛工程量單列計算。
6、 如果在合同中對措施費以包干形式進行表現,現場將很難調動施工企業按相關規范要求落實具體措施的積極性,現場也很難對措施費的具體使用進行控制,如果盡可能的把措施費進行單列,現場以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計算,將有效控制措施費的具體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