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運輸廳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公路水運建設項目竣(交)工驗收管理工作,充分理解法律法規,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嚴格管理,細化要求,高質量開展竣工驗收,提升建設管理水平。
竣工驗收是建設程序最后一個環節,是全面系統總結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和執行情況、評價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績效、考核項目建設管理水平的重要環節。
省交通運輸廳要求各單位超前謀劃,將驗收要求貫徹到項目推進的全過程中,加快公路、航道項目檔案驗收管理制度修訂,在建設階段指導督促項目法人完善基本建設程序,在交竣工驗收階段指導督促項目法人制訂竣工驗收方案,抓緊完成環保、檔案、工程決算審計、竣工質量鑒定等專項驗收前置性條件。竣工驗收嚴格執行部門規章的同時,涉及到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事項必須嚴格執行。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提高竣工驗收申請材料質量,加強對項目執行報告、設計工作報告、施工總結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及接管養護單位項目使用情況報告的審核,報告應如實、全面反映如程序履行、設計變更、工程特點亮點等工程建設全過程。
省交通運輸廳要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過程跟蹤,參與重要專項驗收,按規定邀請發改、自然資源、國土、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等依法對項目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和接養單位參加,按規定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竣工驗收專家應兼顧建設管理、設計、施工、監理等行業。
省交通運輸廳強調,要加強交工備案工作的時效性、規范性,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驗收合格后,各交通主管部門應督促項目法人按照交通運輸部規定,完成項目交工驗收報告,并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加強竣工驗收工作的及時性、規范性,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法人,及時提交竣工驗收申請或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