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江蘇省湖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南京市市本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劃定工作已經完成,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公告如下:
一、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
(一)河道管理范圍:長江南京段(含洲堤)管理范圍為背水坡堤腳外15m,背水坡有順堤河的,以順堤河為界,局部細化,管理范圍線長257.62 km。秦淮河(東山大橋以下)管理范圍以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的河道管理線(藍線)為界,局部細化,管理范圍線長45.33km;秦淮新河管理范圍為背水坡堤腳外三十米或者堆土區迎水坡坡頂向外三十米,局部細化,管理范圍線長29.76 km。馬汊河管理范圍為長江口至大緯路橋段,河中心線兩側各135m;大緯路橋至葛新橋段,河中心線兩側各190m;葛新橋至小頭李段,河中心線兩側各135m,管理范圍線總長27.2 km。
(二)三汊河河口閘管理范圍:上游至下關大橋,下游至河口閘防沖槽末端,沿河道中心線長399米;左岸至堤防背水坡坡腳,右岸至世貿濱江小區分界線,管理范圍線長1.42km。
(三)湖泊保護范圍:玄武湖河口線外5m、莫愁湖河口線外5m、月牙湖規劃河口線外15m、紫霞湖河口線外5m、前湖河口線外5m。
二、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圍以內以及湖泊保護范圍內的違法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特此公告。
南京市水務局
2019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