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區農業農村和交通水利局主要職責是: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領域和交通運輸業、水行政管理、水資源綜合利用、移民安置扶持等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組織起草全區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村防洪體系建設。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2)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全區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承擔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相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4)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閑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政策與規劃,負責現代農業園區評定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動數字農業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5)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規?;a。落實促進糧油、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促進農業綠色發展。負責漁政、網具監督管理。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農業先進技術引進、示范、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6)負責制定全區農業全產業機械化、智能化、數字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引進、示范和推廣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
(7)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和監督管理。
(8)組織開展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設,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資源發展。
(9)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療器械、肥料。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和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10)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檢疫,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11)負責全區農業投資和農田建設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和省級、市級、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管理。
(12)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運輸和農村人才隊伍工作。參與實施交通運輸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交通運輸和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13)承擔權限內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并監督執行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營運規范。
(14)承擔權限內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信導航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5)負責權限內公路體系建設,擬訂交通設施建設規劃、目標,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財政資金安排建議,按照程序報批國家、省、市、區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6)承擔權限內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并監督執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指導。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照規定負責小碼頭規劃和小碼頭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17)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區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18)指導全區交通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19)負責公路、水路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部資金工作。
(20)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公路管理養護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權屬內公路養護管理工作。
(21)負責權限內水資源管理;負責農村供水行業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的指導并實施行業監督;組織實施水資源、水土保持預防與監督的執法工作;負責權限內水利工程建設與監管工作。開展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
(22)負責全區江河的綜合開發與管理工作。開展河(湖)長制相關工作。負責小ⅰ型水庫的大壩安全監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負責指導?、⑿退畮彀踩O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負責權限范圍內河道、水庫、湖泊、河口、灘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護范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對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設施(包括臨時設施)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
(23)負責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負責移民安置資金使用分配計劃方案;負責移民搬遷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負責移民政策宣傳工作;組織移民群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就業培訓;配合審計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開展對移民資金的審計、監督和有關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24)負責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移民等行業基礎數據搜集、整理和分析。
(25)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26)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27)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績效管理、信息、政務公開、史志編撰等工作;承擔黨務、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承擔固定資產管理、政府采購、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所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政法工作、愛國衛生運動、計劃生育等工作;組織起草局重要報告、綜合性文件,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督查督辦信訪案件;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農業、水務行業安全生產;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區工作,承擔權責清單清理、動態調整等工作;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負責機關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農業農村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關于“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組織起草全區“三農”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擬訂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閑農業和農業企業發展工作;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承擔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承擔生豬屠宰的監督管理;負責飼料飼政、獸醫醫政和獸藥藥政等管理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負責農牧業基礎數據搜集、整理和分析;負責權限內水產漁政工作;擬訂漁業資源保護、利用規劃;牽頭查處漁業污染事故,協調仲裁漁事糾紛,查處漁政案件,負責漁船管理,指導漁業安全;負責全區統籌城鄉發展工作。
(三)交通運輸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的法律、法規,擬訂我區公路養護規劃和編制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研究擬訂公路和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投融資政策,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和運輸樞紐等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有關標準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區交通建設行業監管工作,監督管理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維護交通建設市場秩序;監督、指導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造價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全區農村公路各項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參與擬訂全區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和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村道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許可的審查;負責縣道建設和鄉(鎮)碼頭建設工程驗收,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和招投標工作;推廣農村公路建設新技術、新工藝;負責全區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權限內交通行業的節能減排、交通戰備、環境保護方面的相應工作。
(四)水利和移民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水行政管理、移民安置扶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水利、水土保持、水資源等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權限內節約用水、農村人飲安全的行業管理指導工作;負責轄區內水利、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保護等工作;開展河(湖)長制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退畮斓拇髩伟踩O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負責轄區權限內河道、水庫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護范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對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設施(包括臨時設施)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移民安置資金使用分配計劃方案;承擔移民搬遷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負責移民政策宣傳工作;配合審計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開展對移民資金的審計、監督和有關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局黨支部。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區農業農村和交通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控制數(機關后勤事業編制)1名。
政府服務咨詢電話號碼:2227402
單位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中段388號
辦公時間: 8:30-11:45;15: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