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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規定,固定資產類投資項目要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依法負責項目審批或者核準的機關不得批準或者核準建設;
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節能評估 ,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 ,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 ,并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節能評估報告表或填寫節能登記表的行為 。
節能評估報告書:年綜合能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1000噸以上,或天然氣消費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節能評估報告表:年綜合能耗1000-3000噸標準煤(不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200-500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500-1000噸,或天然氣消費量50萬-100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余熱余壓利用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節能登記表:上述條例以外的項目,應填寫節能登記表。
哪些項目需要節能評估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 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 噸標準煤,電力、石油、天然氣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 至3000噸標準煤(不含3000 噸,電力、石油、天然氣折算系數按當量值)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含1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項目;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含10萬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建筑項目;年綜合用能2000噸標準煤以上(含2000噸標準煤)或年綜合用電200萬千瓦時以上(含200萬千瓦時)的項目;依照國家規定應當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其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節能評估審查程序
1、項目申報單位向能評機構提出合理的用能評估申請,并向節能評估機構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節能方案及其他相關材料。
2、能評機構根據相關政策組織專家對項目用能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能評報告書或能評報告表,并出具評估意見。
3、項目單位持節能評估報告到節能主管部門報審,填寫《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申請表》。
并提交下列材料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
● 相關節能設計標準和規范;
● 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節能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召開評審會對評估報告進行研討論證,形成專家意見作為能評審查的重要依據。5、節能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報告書后5個工作日內、收節能評報告表3個工作日內形成節能審查意見,在收到節能登記表后的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備案。特殊情況,不超過10個工作日。
能評工作的重要性
能評是政府對投資活動能源消費、能效水平、節能目標影響等進行把關的重要抓手,是提高項目能效水平、從源頭上減少能源不合理消費的重要手段,通過嚴格節能準入門檻,大幅提高新上項目能源利用效率,尤其對新上高耗能項目,要求達到同行業、同規模企業的先進乃至領先水平。能評可以避免“兩高”(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建設,從源頭和需求上控制能源消費的不合理增長,杜絕能源浪費,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模式的轉變。能評工作對項目能源管理機制提出了全面要求:建立健全包含能源統計、能耗定額管理、能源標準化及節能管理組織、人員、臺賬等的能源管理體系,明確能源計量器具配置一覽表、精度要求等,可以引導和促進建設項目筑牢能源管理的基礎,有效提高建成投產后項目的能源管理水平。建立能評與增量、總量控制聯動機制:建立統一的能評信息統計分析和信息交換機制(建立常態化統計分析和信息交換機制),根據能評項目新增能源消費情況實施(對節奏進行調控),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能耗置換(等量或減量置換)。能評工作要進行統一管理(由有資質的單位去編制)、規范管理(要執行能效標準,不是限額標準)和全過程管理(還要進行事后監管)。強化能評的重點內容:能效指標、能耗總量評估,要求開展等量置換、替代方案評估;強調真實可行,完善深化評估工作,要提出基礎數據、基本參數、強化計算(計算公式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有計算公式及過程)、強調真實數據支撐;注重能評報告質量,提高能評效率,取消和弱化部分無關內容,注重報告可行和嚴肅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