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五)
第九章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第9.0.1條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宜列出下列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其計算方法應符合附錄二的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的主要技術經濟指示的計算規定。
一、廠區用地面積(m2);
二、建筑物、構筑物用地面積(m2);
三、建筑系數(%);
四、鐵路長度(km);
五、道路及廣場用地面積(m2);
六、綠化占地面積(m2);
七、綠地率(%);
入、土石方工程量(m3)。
注:不同類型性質的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的技術經濟指標除本條所列的指標外,可根據其特點和需要,列出本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
第9.0.2條 分期建設的工業企業,在總平面設計中除應列出本期工程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外,有條件時,還應列出近期或遠期工程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與廠區分開的單獨場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應分別計算。
第9.0.3條 改建、擴建和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除列出本規范第9.0.1條所規定的指標外,還宜列出企業原有有關的技術經濟指標。局部或單項改建、擴建工程的總平面設計的技術經濟指標可視具體情況決定。

二、建筑物、構筑物用地面積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1、新設計的,按建筑物、構筑物外墻建筑軸線計算。
2、現有的,按建筑物、構筑物外墻皮尺寸計算。
3、圓形構筑物及擋土墻,按實際投影面積計算。
4、設防火堤的貯罐區,按防火堤軸線計算;未設防火堤的貯罐區,按成組設備的最外邊緣計算。
5、球罐周圍有鋪砌場地時,按鋪砌面積計算。
6、棧橋按其投影長度乘積計算。
三、露天設備用地面積:獨立設備應按其實際用地面積計算;成組設備應按設備場地鋪砌范圍計算,但當鋪砌場地超出設備基礎外緣1.2m時,只計算至設備基礎外緣1.2m處。
四、露天堆場用地面積:應按堆場場地邊緣線計算。
五、露天操作場用地面積:應按操作場場地邊緣計算。
六、建筑系數應按下列計算:

七、鐵路長度:指工業企業鐵路總延長長度。計算時以廠區圍墻為界,并分廠外鐵路長度和廠內鐵路長度。
八、鐵路用地面積:應按線路長度乘以路基寬度(路基寬度取5m)計算。
九、道路及廣場用地面積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1、道路用地面積(包括車間引道及人行道):道路長度乘以道路用地寬度。城市型道路用地寬度,按路面寬度計算;公路型道路用地寬度,計算至道路路肩邊緣。車間引道及人行道用地面積按設計用地面積計算。
2、廣場用地面積(包括停車場、回車場):按設計用地面積計算。
十、綠化占地面積:
1、喬木、花卉、草坪混植的大塊綠地及單獨的草坪綠化:按綠地周邊界限所包圍的面積計算。
2、花壇:按花壇用地面積計算:
3、喬木、灌木綠地用地面積:按附表2.1規定計算。
綠化用地面積計算表(m2) 附表2.1

注:L——綠化帶長度(m);B——總行距(m)。
十一、綠地率應按下式計算:

第9.0.1條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宜列出下列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其計算方法應符合附錄二的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的主要技術經濟指示的計算規定。
一、廠區用地面積(m2);
二、建筑物、構筑物用地面積(m2);
三、建筑系數(%);
四、鐵路長度(km);
五、道路及廣場用地面積(m2);
六、綠化占地面積(m2);
七、綠地率(%);
入、土石方工程量(m3)。
注:不同類型性質的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的技術經濟指標除本條所列的指標外,可根據其特點和需要,列出本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
第9.0.2條 分期建設的工業企業,在總平面設計中除應列出本期工程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外,有條件時,還應列出近期或遠期工程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與廠區分開的單獨場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應分別計算。
第9.0.3條 改建、擴建和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除列出本規范第9.0.1條所規定的指標外,還宜列出企業原有有關的技術經濟指標。局部或單項改建、擴建工程的總平面設計的技術經濟指標可視具體情況決定。
附錄一 土壤松散系數
土壤松散系數 附表1.1
注:①土的級別為相當于一般16級土石分類級別;
②一至八類土壤,挖方轉化為虛方時,乘以最初松散系數;挖方轉化為填方時,乘以最終松散系數。
②一至八類土壤,挖方轉化為虛方時,乘以最初松散系數;挖方轉化為填方時,乘以最終松散系數。
附錄二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計算規定
一、廠區用地面積:系指廠區圍墻內用地面積,應按圍墻中心線計算。二、建筑物、構筑物用地面積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1、新設計的,按建筑物、構筑物外墻建筑軸線計算。
2、現有的,按建筑物、構筑物外墻皮尺寸計算。
3、圓形構筑物及擋土墻,按實際投影面積計算。
4、設防火堤的貯罐區,按防火堤軸線計算;未設防火堤的貯罐區,按成組設備的最外邊緣計算。
5、球罐周圍有鋪砌場地時,按鋪砌面積計算。
6、棧橋按其投影長度乘積計算。
三、露天設備用地面積:獨立設備應按其實際用地面積計算;成組設備應按設備場地鋪砌范圍計算,但當鋪砌場地超出設備基礎外緣1.2m時,只計算至設備基礎外緣1.2m處。
四、露天堆場用地面積:應按堆場場地邊緣線計算。
五、露天操作場用地面積:應按操作場場地邊緣計算。
六、建筑系數應按下列計算:

七、鐵路長度:指工業企業鐵路總延長長度。計算時以廠區圍墻為界,并分廠外鐵路長度和廠內鐵路長度。
八、鐵路用地面積:應按線路長度乘以路基寬度(路基寬度取5m)計算。
九、道路及廣場用地面積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1、道路用地面積(包括車間引道及人行道):道路長度乘以道路用地寬度。城市型道路用地寬度,按路面寬度計算;公路型道路用地寬度,計算至道路路肩邊緣。車間引道及人行道用地面積按設計用地面積計算。
2、廣場用地面積(包括停車場、回車場):按設計用地面積計算。
十、綠化占地面積:
1、喬木、花卉、草坪混植的大塊綠地及單獨的草坪綠化:按綠地周邊界限所包圍的面積計算。
2、花壇:按花壇用地面積計算:
3、喬木、灌木綠地用地面積:按附表2.1規定計算。
綠化用地面積計算表(m2) 附表2.1

注:L——綠化帶長度(m);B——總行距(m)。
十一、綠地率應按下式計算:

附錄三 本規范用詞說明
一、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二、條文中指定應按其它有關標準、規范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一、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二、條文中指定應按其它有關標準、規范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附加說明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加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單
主編單位:中國工業運輸協會秘書處
參加單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化工部總圖運輸設計技術中心站
機械部第四設計研究院
冶金部武漢鋼鐵設計研究院
煤炭部沈陽煤礦設計院
機械部工程設計研究院
電力部西北電力設計院
化工部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
中國輕工總會規劃設計院
冶金部鞍山黑色冶金礦山設計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雷明 倪嘉賢 蘭俊略 董世奎 鈕福春 徐鈺 王永滋 胡兆玲 洪福仁 陳靜玉 方金陵 那多生 白鳳歧 何志超 彭學詩 傅永新 張洪杰 劉存亮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加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單
主編單位:中國工業運輸協會秘書處
參加單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化工部總圖運輸設計技術中心站
機械部第四設計研究院
冶金部武漢鋼鐵設計研究院
煤炭部沈陽煤礦設計院
機械部工程設計研究院
電力部西北電力設計院
化工部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
中國輕工總會規劃設計院
冶金部鞍山黑色冶金礦山設計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雷明 倪嘉賢 蘭俊略 董世奎 鈕福春 徐鈺 王永滋 胡兆玲 洪福仁 陳靜玉 方金陵 那多生 白鳳歧 何志超 彭學詩 傅永新 張洪杰 劉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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