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理念是一種高尚的法治信仰和精神追求,是法律職業人士的“職業靈魂”。在我看來,法官必須堅守這些司法理念?!?/P>
公平正義理念。法官作為社會各種糾紛的裁判者和終結者,自從事法官職業的第一天起,就必須牢牢地把公平與正義的觀念植入心中,并貫穿全部司法活動的始終。司法不公,將會使法律的價值面臨毀滅性的摧殘,司法不公乃是天底下最大的不公。公平正義的理念應當成為每一位法官進行司法活動的精神和靈魂?!?/P>
法律至上的理念。在現代社會里,法官不僅實際操作著法律機器,保障社會機制的有效運作,而且被當作法律秩序和社會正義的守護者,整個社會的法治狀態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他們的工作。如果作為執法者的法官沒有法律至上的理念,就無法促使社會大眾也對法律有所信仰,法制現代化就可能成為一種天方夜譚式的神話?!?/P>
公開透明的理念。公開透明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徑和措施,要不斷提升審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將全部審判活動置于公眾監督之下,司法公開既要向當事人公開,也要向社會公開。要通過公開透明的裁判活動,使勝訴者贏得清清楚楚,敗訴者輸得明明白白。
平等對待、嚴守中立的理念。平等地重視當事人的權利、平等地制裁各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是司法公正的內在要求。每一名法官在辦案過程中,都要以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出現,保持審判活動中立,給予每一個訴訟主體以公平公正的關注,謹言慎行,避免因言行不當而引起當事人和公眾的合理懷疑。每一名法官都要以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各種糾紛,不能以任何理由偏袒訴訟一方,要做到對所有當事人都一視同仁?!?/P>
司法效率的理念。“遲到的正義是非正義”如果案件久拖不決、久拖不執,人民群眾就會失去對司法的信心,降低司法的威信,只有高效率,才能迅速解決社會矛盾,實現司法價值。一切審判活動都應當避免不必要的拖延,努力縮短辦案周期,降低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和投入,千方百計提高司法效率?!?/P>
司法文明的理念。法官在執法過程中要時刻保持著語言和表達方式的文明,避免粗俗和隨意。應當以平和禮貌的態度對待當事人,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在庭審中要體現出法官威嚴之下對當事人應有的人文關懷、禮貌和對其人格的尊重,避免傲慢和無禮,要讓當事人切實感受到法官對其陳述和辯解的真誠傾聽,切忌嘲諷和挖苦。
人權本位理念。人權入憲和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確立,充分說明我國對人權保護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階段。我們必須確立尊重和保護人權理念。為人權救濟提供司法途徑,實行人權的司法保護,是現代司法理念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在司法的各個領域中,都要體現和反映現代司法對人權的關懷?!?/P>
司法終局的理念。司法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定紛止爭。化解矛盾,平抑糾紛,實現權利是司法的神圣職責所在,也是司法權威的關鍵所在。盡管司法功能有一定限度,但司法畢竟是解決爭端,避免社會震蕩的最有效手段。尊重司法裁判,樹立司法權威,是社會長治久安的必需。法官一定要注重提高裁判的質量和水平,努力破解執行難問題,努力捍衛法律的尊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