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臺灣當局
文 號:農授漁字第0931341791號
發布日期:2004-5-14
執行日期:2004-5-14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31341791號令增訂發布第7-1條條文
第7-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依本法規定應辦理事項,委任所屬機關、委托或委辦其他機關辦理。
臺灣當局
發文單位:臺灣當局
文 號:農授漁字第0931341791號
發布日期:2004-5-14
執行日期:2004-5-14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31341791號令增訂發布第7-1條條文
第7-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依本法規定應辦理事項,委任所屬機關、委托或委辦其他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