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說,起火原因警方還在進行調查,但是大家公認首要原因就是樂隊歌手違規在舞臺上燃放煙花,這是巴西法律明確禁止的。正是因為煙花的火花引燃了屋頂隔音泡沫材料使大火迅速蔓延,死者多因大火產生的濃煙窒息死亡,部分死者是在逃生過程中被人群踩踏而死。第二,缺少緊急出口,這家可容納近2000人的夜店只有一個入口和一個緊急出口,而且沒有醒目的指示燈引引導逃生。第三,場內人數過多,場內十分擁擠,逃生的時候十分困難,不少人摔倒后被踩死踩傷。第四,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不嚴,這個夜店營業執照去年8月就已經到期,但仍在經營,夜店內滅火器燈光設備和緊急出口等安全設施沒有經過年檢,保安人員缺乏安全培訓,火災苗頭出現之后,他們不但沒有正確引導顧客迅速逃生,而且還鎖上大門要求顧客交完費才能走,初步認為這是重要原因之一。
有人說,這只是偶然事故,不是必然,如果樂隊歌手不違規在舞臺上燃放煙花,如果政府早就因其營業執照過期而關閉此場所,就不會發生火災,如果不缺少緊急出口、如果人員不是過多、如果保安經過安全培訓,發生火災后能迅速引導顧客逃離火場,那至少不會發生如此大量的人員傷亡。其實,看似偶然,實為必然,只是早晚必然會發生的事情,五個如果集中在一起,又怎能不導致火災的發生和大量人員的傷亡呢?
“別人生病我吃藥,別人事故我檢查,別人的羊跑了我查自己的籬笆”,這是我們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首要,絕對不能我們自己的羊跑了再檢查,那樣就晚了。我們現在也是冬天了,隨著戶外活動的減少,隨著學生的放假和即將到來的春節,人們勢必增加在空間陜小的室內活動,同時,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大型的娛樂場所、大型的商場在不斷增多,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這些地方消費、娛樂的人員也在不斷增加,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會因而擴大。因此,我們現在要做的事情是檢查我們的娛樂場所有沒有類似的安全隱患,有沒有違規燃放煙花的、有沒有營業執照過期而照常營業的、有沒有缺少緊急出口的、有沒有保安沒有經過安全培訓的,如此等等,盡可能的消除安全隱患,為人們營造一個安全的娛樂環境。
此次發生事故前,如果顧客懂得安全常識,發現場所缺少必要的安全出口,發現有人違規燃放煙花,立即進行舉報,或者立即退出娛樂場所,相信也不會發生如此大面積的傷亡事故。所以,我們要強化人們的安全教育,強化人們的安全意識,同時,在全民中推廣、普及應急避險措施,讓人們知道在發生災難性事故后應該怎么做,讓更多的人學會在災難中如何竭盡全力地自救,同時力所能及地幫助他人,力爭實現不發生事故,即使發生事故也不會導致災難性的后果。盡管,安全意識的培養和技能的掌握不是突擊式的,也不可能靠一時的熱情完成,是需要持續積累,是一個長期過程,是一種終身教育和訓練。但至少我們應該行動起來,大力推進全社會開展關于自救互救應急技能和安全意識的宣傳教育,將安全意識的培養作為大、中、小學的一門必修課以及企業、政府公務員的必備培訓內容,建立起一套在日常生活中自我學習、自我積累、自我提高的良性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