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消防救援總隊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消防安全監管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著力從消防設施、落實責任、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編制實施消防規劃,加強向地方黨委政府請示匯報,推動將產業園區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在內的消防規劃納入產業園區總體規劃,夯實消防工作的物質基礎。要推進消防力量建設,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報請政府加快推進營房、裝備等建設,確保新增人員編制能盡快落實到位投入執勤,確保每個消防站有場地、有人員、有相應的消防車輛裝備,做好轄區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救援等工作。要健全產業園區火災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機制,實施企業自查、行業排查、消防監督、政府督查和掛牌督辦,推動屬地政府常態化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練,并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抽查和專項檢查范圍,指導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達標建設,著力打造本質安全型單位。
《通知》明確,各開發區、工業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區域內的消防工作,依規履行同級政府的消防工作職責;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應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部署要求,及時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分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應當協助主要負責人,綜合協調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班子其他成員要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領域的消防工作,組織工作督查,推動分管領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督促各企業、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強化消防安全管理,著力打造本質安全型單位。
《通知》提出,各地在建強產業園區消防救援站、專職消防隊的同時,要加強對化工產業、物流倉儲產業、新材料產業,特別是新能源電池材料產業的調研評估,督促有關企業按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工藝處置隊,配備符合實戰需要的車輛裝備,完善產業園區消防力量體系。要指導建立產業園區、大型企業制定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的聯勤、聯戰、聯訓、聯演,提高合成作戰能力。轄區各消防救援站要加強對園區化工企業、物流倉儲企業、電池企業等“六熟悉”,開展針對性演練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夠快速、科學、有效處置。
(魯成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