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今冬明春火災形勢平穩,云南省消防救援總隊近日下發通知,決定自2023年11月下旬至2024年3月底,在全省開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指出,冬春季節氣候干燥寒冷,元旦、春節、“兩會”等節事集中,企業趕班生產,是火災易發頻發期。部署開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發生群死群傷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的重要舉措。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采取單位自查、行業抽查、消防監督檢查、基層力量排查、群眾有獎舉報等多種方式,提升火災隱患排查整改率;通過定期監管調度、明查暗訪、獎勤罰懶等制度,提高監督干部“管事率”;聚焦重大火災隱患、重大節事安保兩個關鍵,采取有效有力有序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要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平臺發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組織好消防宣傳“五進”、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三個一”、消防安全體驗“四個一”等活動。要迅速掀起冬季執勤崗位練兵熱潮,強化體能技能儲備,提升作戰指揮能力;通過執勤戰斗車輛檢測保養、裝備維護檢查、高頻次熟悉演練等做好滅火救援各項準備;強化主官帶班、全勤值守、等級調派等制度,嚴格按編成調度、按編成出動、按編成作戰,堅決確保作戰訓練安全。
通知強調,隊伍各級要圍繞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及時開展黨委議防、議訓、議管、議教,加強消防監管調度平臺、消安委平臺運用,深入推進基層消防力量建設,以“內外”兩個層面的年度考評促進“四位一體”責任落實。要持續深化“師傅帶徒弟”活動,深入貫徹《云南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對工作不負責、措施不落實造成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王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