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江蘇省常州市安委會印發《常州市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分工》(以下簡稱《責任分工》),有效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全方位織密監管網。
《責任分工》細化重點行業領域監管責任分工,聚焦交通運輸、危化品、非煤礦山等10個重點行業45個細分領域,梳理出263個監管重點環節,逐項明確部門分工和監管職責,推動解決部門間職責不清、推諉扯皮的問題。
同時,《責任分工》明確了新產業新業態安全監管責任(部分新產業新業態監管責任分工見右圖),深入梳理近年來發展快、風險高的新領域、新問題,重點針對小型游樂設施設備、新能源汽車、加氫站、高空旅游等新產業新業態,按照職責相近原則實施清單化管理,推動解決安全生產日常監管“想不到”“管不好”等問題。
《責任分工》明確,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安全監管,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安全監管根據建設主體所屬行業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安全監管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5萬千瓦以下小水電的建設施工及大壩安全監管由水利部門負責;5萬千瓦以下小水電建成后的涉網安全監管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轄區內經民航部門批準的利用滑翔機、載人氣球、載人飛艇等實施高空旅游的項目,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監管;對未經批準利用滑翔機、載人氣球等實施高空旅游“黑飛”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油氣長輸管道所屬鹽穴儲氣庫項目的安全管理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城鎮燃氣管道所屬鹽穴儲氣庫項目的安全管理由住建部門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