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縣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頂板管理工作
的緊急通知
各股(室)、下設事業機構,各煤礦:
為認真汲取近期事故教訓,《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貴州省能源局關于開展頂板管理專項整治的通知》(礦安黔〔2022〕17號)《黔西南州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頂板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州能源字〔2022〕53號)要求,結合我縣煤礦工作實際,深刻汲取近期頂板事故教訓,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始終保持清醒頭腦,真正把“紅線”意識落實到具體工作中,體現在工作成效上,全力抓好“中秋”“國慶”節假日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為黨的二十大召開營造穩定、和諧的安全生產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發展理念,牢記“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清醒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和面臨的風險,充分認識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兩個維護”“兩個至上”的高度,站在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的高度,牢牢守住安全生產紅線、底線,落實責任,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嚴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堅決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訓
各煤礦企業要深刻汲取今年貞豐縣三河順勛煤礦“225”頂板事故和清鎮市利民煤礦“3.2”煤與瓦斯突出等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入貫徹落實州、縣今年召開的煤炭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大會會議精神,按照州委“六防六化”工作部署,舉一反三,警鐘長鳴,深入剖析原因,認真總結。煤礦企業要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各煤礦監管執法人員要以鐵的信心、硬的措施、強有力的手段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徹底整頓非法違法亂象,堅決遏制煤礦一般事故的發生。
三、強化煤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一)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各煤礦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法治意識,依法按照程序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證照和許可,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和地方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及時主動獲取并嚴格執行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依法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防支護質量檢查、頂板動態監測分析、井巷維修等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要健全以總工程師為主的頂板管理技術體系,加強采掘工作面、特殊區域支護設計審核把關,支護設計變更必須經煤礦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嚴禁擅自更改設計違規組織施工。要健全以生產副礦長為主的支護質量控制體系,堅持正規循環作業,確實保障支護材料規格、品種、強度等符合設計要求。要健全以安全副礦長為主的頂板管理安全監督體系,明確區隊長、班組長、安全員、支護工等人員的頂板管理安全責任,強化支護作業現場安全監督,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尤其要嚴格岔口及合棚管理,加強岔口及臺棚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強化頂板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各煤礦企業要進一步強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將煤礦頂板管理有關規定、應知應會以及風險防范納入安全培訓重點內容。要強化《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學習貫徹,使從業人員熟知支護及頂板管理要求。
(二)強化監管執法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煤礦監管執法人員要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好主體責任,凡是未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未按規定配齊“五職礦長”“六職技術員”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礦長、總工(技術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偽造記錄,弄虛作假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未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或突出危險性鑒定、認定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圖紙作假、隱瞞采掘工作面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瓦斯抽采、防突措施效果檢驗(驗證)不達標組織生產或防突措施效果檢驗(驗證)數據作假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未按規定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人為造成甲烷傳感器失效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在需要探放水的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未按規定進行探放水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未對照《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定期排查和報告的,一律按《特別規定》查處;凡是依據《特別規定》責令停產整頓的,一律納入失信、黑名單聯合懲戒;凡是生產、作業中違反規定,關閉、破壞監控系統,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或者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而拒不執行的,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以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為目的,扎實抓好煤礦重大災害治理和隱患排查
各煤礦企業要科學分析和研判安全生產風險,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災害治理,查清隱蔽致災因素。我縣煤礦主要災害是瓦斯、頂板、水害,其中瓦斯災害是重中之重。一是狠抓瓦斯治理,推行保護層開采,以煤礦瓦斯防治“八招”為抓手,以提高瓦斯抽采濃度為著力點,全面夯實瓦斯治理基礎,提升瓦斯治理能力。各煤礦監管執法人員要加大瓦斯超限的追查力度,瓦斯超限一律比照事故調查追責,重點打擊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不真、不實、弄虛作假,責任追究避重就輕,防范措施不落實的煤礦企業及相關責任人。二是強化頂板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貴州省能源局關于開展頂板管理專項整治的通知》(礦安黔〔2022〕17號)《黔西南州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頂板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州能源字〔2022〕53號)要求,對全縣煤礦全覆蓋開展頂板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煤礦企業未建立、未健全、未落實頂板管理、支護質量檢查、掘進工程質量考核、敲幫問頂、圍巖觀測等制度情況,重點整治頂板管理安全培訓不開展、頂板支護不規范、頂板現場管理不嚴格、礦壓監測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未按規定編制并落實規程措施、未按規定支護頂幫、空頂作業、安全出口不符合規定、未按規定開展頂板監測、冒險檢修等違法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嚴肅查處。三是切實加強水害防治,落實“三專兩探一撤”措施,查清探明老窯、老空區積水情況和承壓水、巖溶水分布情況,切實防范水害風險。四是嚴格執行“先探后掘”措施,探清掘進前方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瓦斯、老空等情況,前探鉆孔施工過程有不返水、頂鉆、夾鉆、噴孔、瓦斯涌出、涌水等異常情況時,必須停止作業,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嚴禁冒險蠻干。五是開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層的,要按規定采取束管監測、人工檢測、注氮注漿、噴灑阻化劑等綜合防滅火措施,加強防滅火管理,防范煤層自然發火事故。
五、深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地見效
(一)《普安縣煤礦實際控制人下井檢查制度(試行)》要求,每月制定實際人下井帶班計劃表,并督促煤礦嚴格執行。
(二)督促煤礦落實好《黔西南州煤礦打非治違聯席會議制度》《煤礦打非治違工作流程》《安全生產領域常見犯罪警示手冊》等制度措施,持續加大《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群眾舉報獎勵制度》宣傳,擴大舉報制度的知曉率。
(三)嚴格落實《普安縣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指揮中心工作制度》,加強信息調度、收集,強化“三報表兩圖紙一運輸”分析研判工作,與自然資源、供電、公安、稅務等部門聯合研判、聯合處置,信息共享。
(四)嚴格按照省、州、縣關于完善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制度要求,推行分類監管、分組執法、分組巡查,采取駐礦盯守結合模式,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六、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以鐵的手段嚴厲打擊煤礦違法違規行為
(一)每次檢查前,制定詳細的檢查方案,重點檢查事項、明確檢查線路及分工,確保不留死角漏洞,聚焦瓦斯、水、火、頂板等重大災害治理情況和瓦斯抽采、石門揭煤、巷道貫通、啟封密閉、井下動火、放炮等關鍵環節,逐項開展檢查。
(二)認真學習《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4號),為準確認定、精準執法打好基礎。對煤礦弄虛作假、屢教不改的必須嚴懲,一律頂格處罰,先整頓思想、再整頓煤礦。實施責任倒查,對違法企業進行處理處罰的同時要倒查煤礦有關人員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要嚴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嚴肅追責問責。
(三)持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工作,堅持“深入查、查深入”“反復查、查反復”的常態排查檢查機制,對重大隱患“零容忍”。嚴厲打擊搞隱蔽工程、超層越界開采、違法承包托管等典型違法行為,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凡是有隱蔽工程、違法承包和托管的,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礦長、總工、安全礦長等管理人員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