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預防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現將《鄂州市重點行業、領域工傷預防監測機制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7日
鄂州市重點行業、領域工傷預防監測機制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普及工傷保險政策和工傷預防知識,增強全市用人單位和廣大職工工傷保險意識,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依法維護職工工傷保險權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鄂州市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湖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辦法(試行)》(鄂應急發〔2020〕20號)等文件有關要求,下好精準服務“先手棋”,打出政策“組合拳”,打造工傷預防“鄂州樣本”。結合我市工傷預防工作實際,針對危化、建材、輕工、機械制造、建筑業、紡織等重點行業企業制定鄂州市重點行業、領域工傷預防監測機制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扎實推進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推動落實企業工傷預防主體責任,提升工傷預防意識能力,促進勞動者穩定就業和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健康發展。
二、主要機制
(一)構建工傷預防數據分析研判機制
1.建立工傷數據分析機制。通過對每年工傷認定、待遇支付等工傷保險相關業務數據分行業、分原因、分時段進行統計,綜合分析本地工傷事故工傷事故總量、發生率、工傷等級等指標,準確掌握各行業領域的工傷事故形勢,確定下一年度工傷預防重點行業方向及各行業內工傷事故風險隱患排查重點企業。
2.建立健全工傷預防聯席會議機制。根據工作實際,聯席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通報本市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工傷事故典型案例、工傷預防重點任務落實等情況。建立完善信息交換、數據共享機制,實現人員信息、事故信息、職業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病的工傷信息等相關數據共享,及時對各類安全隱患、工傷事故苗頭性問題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超標現象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重點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議。對未按規定落實主體責任、未及時整改的用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應依據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嚴肅處理。
(二)構建工傷隱患排查整改機制
1.事故預警。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每季度對本轄區內工傷事故多發重點企業進行書面預警,下發工傷預警告知書,并將年度工傷事故多發重點企業在工傷預防聯席會議上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
2.引導整改。將重點行業中重點企業工傷風險隱患排查納入年度工傷預防項目實施內容,引入省內外優秀安全生產專家對工傷事故多發高發企業風險隱患進行排查,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以往工傷事故原因的深度剖析,要求限期落實針對性防范措施,實現工傷發生率下降的總體目標。
(三)構建示范引領目標考核機制
1.注重示范引領。每年度在重點工傷預防領域中選取1-2個企業進行工傷預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設,逐步培育一批工傷預防標桿示范企業,幫助各行業企業學習借鑒,有效防范同一類工傷事故反復發生。
2.明確目標考核。嚴格工傷預防第三方服務機構資格條件,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程序,落實全省工傷預防項目評估驗收辦法。加強對工傷預防項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按照項目進展安排全程檢查、全程跟蹤、全程問效,促進提高工傷預防工作的實效。
3.實施費率浮動。在依據行業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充分發揮浮動費率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上浮或下調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通過工傷保險費率杠桿,倒逼企業深入開展工傷預防工作,提高生產安全的主動性、自覺性,促進用人單位主動做好工傷預防,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工傷預防制度,充分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做好轄區內工傷預防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積極發揮工傷預防監督機制作用,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要將工傷預防監測機制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統籌安排,指定專人負責,按照時間節點、任務和計劃開展工作。
(二)深化部門協作。發生工傷事故后,各區人社部門牽頭做好案件的協調和處置工作,工傷預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根據職能范圍及時介入、聯合處置。
(三)積極創新發展。各區人社部門要完善工傷預防工作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評價體系,加強統計分析,推動解決工傷預防監測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建立示范引領和獎懲激勵機制,增強用人單位履行主體責任自覺性。
(四)注重營造氛圍。各區人社部門要將工傷預防與安全生產宣傳相關活動相結合,加大工傷預防政策宣傳力度,提升政策公眾知曉度,幫助企業、第三方培訓機構和勞動者熟悉了解工傷預防政策,共同促進工傷預防培訓開展。注重發揮工傷預防培訓的典型示范作用,重點推廣工傷預防典型經驗、先進做法,營造工傷預防良好輿論氛圍。
請各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工傷保險數據監測臺賬,做好工作總結,如工作中發現問題請及時溝通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