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性文件】關于規范和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應急監二〔2023〕84號
各縣(區)應急管理局、經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各園區相關部門,各保險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aq9010-2019)、《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保監會財政部關于印發〈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辦〔2017〕140號)等法律法規、標準和文件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安責險)制度體系,規范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行為,更好發揮安責險在安全生產中的風險防控、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現就規范和加強我市安責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切實解決生產經營單位安責險“應保未保”,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服務水平不高、數據信息共享不暢、市場行為不夠規范等問題,遵循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總體要求和指導原則,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有機統一,以健全體制機制為基礎,以強化責任考核為手段,以統一數據歸集為抓手,以規范技術服務為關鍵,按照法律規范、政策引導、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實行全市統籌、專業經營、系統管理的運作模式,逐步構建生產經營單位自覺投保,保險機構有序展業,專業技術機構規范化服務,各方信息互通、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多方共贏局面,更好發揮安責險預防和化解安全生產事故風險隱患作用,助力全市安全生產領域的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實現安責險工作數智化轉型升級。
二、具體措施
(一)明確工作推進原則。全市安責險工作堅持“統一信息管理平臺、統一行業協同規則、統一技術服務流程、統一工作考評標準”的原則。數據統一歸集至宿州市安責險信息化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實現承保、理賠、服務全流程的線上管理;保險機構按照統一的協同規則開展安責險業務,倡導理性競爭,加強行業自律,營造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局面,促進安責險市場規范有序、可持續發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按照統一流程開展,達到高質高效;工作考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突出重點、分類量化、鼓勵創新。
(二)健全責任考核機制。將安責險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科學設置考核分值,全面考核“本地區應保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全部投保及其是否全員投保”兩項重要指標,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指揮棒”作用,督促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加強和規范安責險工作。加強和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定期會商交流工作情況,協商對策舉措。在實現高危行業領域投保全覆蓋的基礎上,鼓勵、支持其他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投保。組織開展安責險聯合監督檢查,依法糾正“應保未保”、違規承保、事故預防技術服務不規范等突出問題,督促指導和推動安責險工作規范開展。
(三)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安責險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責險應落實屬地管理,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在市轄保險機構投保安責險,確需異地投保的,需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在安責險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完善組織體系、優化工作措施,采取法律、行政和經濟等多種手段,強化對本轄區安責險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監督管理,依法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要強化安責險的普法宣傳和執法檢查,督促高危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應保盡保”、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投保,對未依法投保安責險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嚴肅查處,并開展以案釋法,充分發揮警示作用。要緊密圍繞本地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認真謀劃安責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工作任務,指導保險機構和技術服務機構依照標準規范開展技術服務,并為其提供便利條件。要指導督促保險機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行業自律,保證服務質量,形成良好有序的安責險市場環境。
(四)優化完善保險方案。各保險機構應當根據生產經營單位行業特點、生產規模、風險等級、人員狀況、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發生情況等要素,梯次配置費率標準,合理確定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深度融合雇主責任險、人身意外險等相關險種,優化保險產品方案,開發適應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需求的個性化保險產品,并及時向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報備。確保費率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資費標準科學合理、保障范圍充分全面,提升安責險核心競爭力。建立快速理賠機制,保證理賠過程公開、透明、方便、快捷,最大程度保障投保單位的合法權益。
(五)規范技術服務模式。保險機構應當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aq9010-2019)要求,為投保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技術服務,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情況應當在平臺進行全過程流轉。在完成安責險保單簽署后,7日內將電子保單上傳至平臺,45日內在平臺中確定服務機構或專家、提交服務計劃、完成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要加強與各級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共同謀劃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工作,并結合各行業領域特點和投保單位的個性化需求,與投保單位協商確定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內容,確保服務的適應性,幫助投保單位不斷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增強其投保安責險的獲得感。應如實記錄事故預防服務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建立臺賬并告知投保單位,督促投保單位及時整改,并復核整改情況,協助做好隱患整改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且不予整改的投保單位,保險機構要及時報告屬地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推動降低投保單位的安全風險。
(六)加強服務費用監管。安責險承保機構應當及時安排充足的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費用,專門用于投保單位的事故預防技術服務,不得挪用、擠占,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費用不得低于保費總額的12%。要建立專門臺賬,嚴格管理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并及時上傳平臺,自覺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要注重發揮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費用的統籌作用,滿足事故預防工作需要,積極提供風險減量服務,形成規模效應和社會效益,切實發揮保險的經濟“助推器”作用。
(七)建立安責險聯席會制度。健全完善宿州市安責險工作聯席會,成員包括平臺建設運營單位和全市所有具備安責險承保資質且在市轄區內開展安責險業務的保險機構。聯席會要充分發揮協同互助、議事執行、自律監督職能作用,重點做好安責險數據歸集、服務監督、政策研究、行業協調和技術支持等方面工作。聯席會成員單位要積極與平臺實現技術對接,并支持政府相關部門、投保單位、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等不同類型的用戶按照授權對相關信息進行共享和查詢。聯席會要加強對承保機構的管理,通過平臺內植評價體系,客觀公正地評價承保機構的承保服務、技術服務、平臺使用、投保單位滿意度等情況(評價細則見附件),并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通報評價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大推進力度。建立和實施安責險制度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安全生產法的重要舉措,是發揮保險機構事故預防作用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有力手段,能有效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安責險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督促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增強風險防范意識,依法投保安責險,并推動其他行業領域積極投保安責險,建立以安責險為紐帶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機制。
(二)加強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溝通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強化信息共享,及時協調解決安責險推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共同推進安責險投保及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工作,探索創新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模式。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全市安責險工作,健全工作機制,制定任務目標,完善安責險制度體系和事故預防服務體系;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安責險的組織推進、指導督促和監督工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管保險機構依法開展安責險業務,督促保險機構規范經營和開展服務,及時糾正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險機構要協助生產經營單位依法依規投保安責險,規范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通過平臺及時維護安責險承保、理賠、服務等相關信息。
(三)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加強安責險的宣傳引導,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保險方案,解讀技術服務規范,強化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投保和保險機構規范專業服務,助力形成良好社會氛圍。鼓勵通過官網官微或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開展安責險專題宣傳,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2020年4月7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通知》(應急監二〔2020〕22號)同時廢止。
附件:宿州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服務質量評價細則
宿州市應急管理局宿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宿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宿州市交通運輸局
宿州市農業農村局宿州市水利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州監管分局
202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