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急管理局,省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現將2023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安全領域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專業
在全省工程系列安全領域(除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工程、能源安全外)中從事相關工程技術工作,具有安全工程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職稱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已退休或當年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參加評審;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2.熱愛本職工作,作風端正,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3.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歷或學位。
4.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學習。從2019年開始,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公需課學習不少于24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56學時。
5.申報人員近5年個人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6.對實行專業技術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按照評聘結合的原則,推薦上報人數和空缺崗位數按照1:1比例申報,崗位年內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推薦上報。嚴禁超崗位申報。
(二)學歷、資歷條件
應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學位,聘任工程師2年以上。
2.取得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后,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
3.后取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
4.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后取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5年,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
5.在縣以下(含縣級)基層單位工作,中專畢業后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后取中專學歷,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
(三)專業技術條件
在工程師聘任期間,應具備下列條件其中2項(含)以上;縣及縣以下基層申報人員或具有援青、援疆、援藏1年以上工作經歷申報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其中1項(含)以上:
1.作為第一撰寫人或作者,在省(部)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或在本專業較有影響的公開出版期刊、書籍上發表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專業性學術論文、專業性研究報告或總結報告等(每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或撰寫并出版安全專業的培訓教材、專著(譯著)1部(含)以上,獨著5萬字或合著本人完成5萬字以上,并有相關證明材料。論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詢網址。
2.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國家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或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三等獎以上(一等獎前9名,二等獎前7名,三等獎前3名),并具有獲獎證書。
3.獲得國家授權的安全領域相關發明專利1項(含)以上,為前五完成人;或獲得國家授權的安全領域實用新型專利2項(含)以上,均為前三完成人,并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
4.主持或作為前七完成人,承擔過國家科研攻關項目或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并具有相關政府部門文件證書等證明材料。
5.主持或作為前五完成人完成1項(含)以上省(部)級科研項目,并具有相關政府部門文件證書等證明材料。
6.主持或作為前五完成人完成1項(含)以上大中型工程設計、建設、生產、技術改造項目,通過項目驗收或鑒定,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鑒定,公認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7.主持或作為前五完成人承擔過1項(含)以上大中型企業的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產品研發、應用等項目,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并獲得廳局級、市級以上或央企集團、省屬大型企業集團的表彰獎勵,并具有相關文件證書等證明材料。
8.參與編制過國家級、省級、市級1項(含)以上行業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并已頒布實施,具有相關部門文件證書等證明材料。
9.主持或作為前五完成人解決過企業重大關鍵技術難題,填補行業內某一技術領域空白或對技術有較大提升,并通過相關部門鑒定或驗收,需提供項目合同及鑒定驗收報告等支撐材料。
10.主持或作為前三完成人在承擔單位的安全工作中,所提出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或預見性,所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工作有指導意義,其中有1項(含)被省委、省政府或國家有關部委采用,或有2項以上被設區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采用,或有3項以上得到省屬企業總部認可和推廣應用,并取得顯著成效。
11.作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報告審核人,完成大中型企業安全評價與評估報告、檢測檢驗報告、安全技術報告等相關領域服務報告30份以上,并通過相關部門評審驗收,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2.主持(作為第一負責人或第二負責人)完成大中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或二級)、建設項目“三同時”“雙重預防機制”2項(含)以上,并通過相關部門評審驗收,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3.主持(作為第一負責人或第二負責人)安全領域項目管理,有1次被評為省(部)級優秀項目(單位)或有2次被評為市級(省級部門)優秀項目(單位),并具有相關部門文件證書等證明材料。
14.參加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災害等救援,有突出貢獻,受到市級(省級部門)表彰的;作為調查組成員,參加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災害事故調查處理2次(含)以上,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對不具備學歷、資歷條件,但工作實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達到上述業績條件中三項(含)以上,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
(四)職稱外語、計算機能力要求
對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做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確定。
(五)不得申報的情形
1.近三年被單位通報批評者。
2.任現職以來出現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企業、個人有嚴重失信記錄,被列入“黑名單”的。
5.提交弄虛作假材料的,取消當年參評資格,并在全省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三、政策傾斜
(一)基層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按照《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工作的實施意見》(陜人社發〔2017〕47號)執行。基層職稱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定向評價取得的職稱資格證書標“基層”字樣,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聘任有效。持基層職稱證書人員調離基層單位的,職稱資格需轉評確認。按“基層”申報的人員,所在工作單位應為縣域(含縣級市、縣及縣以下區域)
(二)突出貢獻人才和高層次人才考核認定。按照《陜西省突出貢獻人才和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陜人社發〔2019〕40號)執行。
(三)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按照《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鄉村振興人才職稱晉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陜人社發〔2022〕34號)執行。鄉村振興人才評審須通過系統報名參加評審,申報時注明參加鄉村振興人才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鄉村振興人才“定向基層”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等。
(四)援疆援藏援青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注重考察援派期間工作業績、實際貢獻和支援成果。對論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總結、教學成果、技術推廣總結等可替代論文要求。對繼續教育學分不作要求。援派專業技術人才選擇在我省參加職稱評審時,可采取視頻通話答辯或免除答辯。
四、評審推薦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市人社局、各相關單位轉發高級工程師評審通知,公布參評條件、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監督舉報電話及電子郵箱等相關事項。各市、省級各部門可根據本地區、本系統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發展實際狀況和副高級職稱崗位職數情況,在推薦前制定不低于我省高級工程師評審條件的地區標準、單位標準。
(二)個人申報(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參評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通過互聯網訪問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進行注冊,按照網頁提示及要求準備相關電子職稱材料(所有業績、成果必須是本人聘任中級職稱后獲得)并填寫相關信息,由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簡表》(以下簡稱《評審簡表》)。本人確認無誤后,將個人參評材料信息上傳至所屬單位審核。
符合破格條件且進行破格申報的參評人員需在系統中導出《破格申請表》,各級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由參評人員將《破格申請表》生成jpg格式上傳至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并確認無誤后,提交所屬單位審核。
(三)單位審核公示(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
1.各用人單位登錄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登錄賬號由所屬市區人社部門或主管單位分配)審核參評人員的參評信息,并將參評人員《評審簡表》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管理權限上傳公示結果。
2.市(區)人社部門通過內網訪問陜西省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對轄區內縣(區)和市屬企事業單位參評人員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匯總,并將結果上傳至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省屬企事業單位通過互聯網訪問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負責對本單位參評人員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并將結果上傳至省級部門(主管單位)復核,省級部門(主管單位)匯總審核后將結果上傳至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中央駐陜單位通過互聯網訪問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負責對本單位參評人員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并將結果上傳至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申報人員須經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核實并簽署意見,所在市(區)人社部門(通過人社內網)或省人才交流中心(通過互聯網)負責審核匯總,并將結果上傳至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各部門(單位)審核匯總結束后,出具上級職稱管理部門批準的委托評審函,并通過系統導出《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匯總表》,加蓋公章后,生成jpg文件上傳至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四)評審結果公示
省人社廳、省應急廳按照有關職稱工作規定組建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通過省應急廳官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職稱資格確認
外省(含中央駐陜、軍隊轉業)調入我省的高級工程師,按照職稱確認工作要求和我省高級工程師任職條件進行資格確認。
(二)職稱資格轉換
已評聘非安全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本人確因工作需要轉換到安全工程技術崗位的,須在安全工程技術崗位工作滿2年以上,按照職稱轉換工作要求和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轉換評審。
(三)年限及論文要求
參評人員的學歷、任職資格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參評論文、科研項目等完成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均不能作為參評論文。
(四)職稱資格名稱及證書
根據人社部和相關國家部委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與職稱有對應關系的職業資格,即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對應關系按照省人社廳《關于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陜人社函〔2019〕181號)執行。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無需重新換發職稱資格證書。
六、有關要求
(一)參評人員和有關單位要認真學習《陜西省職稱評審操作手冊》(詳見網上申報系統主頁),按照《手冊》規范進行操作,以免影響正常申報(職稱評審電子化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
(二)市(區)人社部門、省級有關部門、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屬企事業單位及中央駐陜單位在評審通知發布后須通過郵件(發送至郵箱:sxsaqscxjzx@sina.com)的形式申請登錄賬戶,郵件中須注明單位全稱、經辦人姓名、聯系電話,其他用人單位須向上級單位申請本單位登錄賬號(之前已申請過登錄賬戶的單位此次不必重復申請)。
(三)各用人單位在出具委托評審函時,應對參評人員身份進行嚴格把關,確保參評人員為本單位正式在職在崗人員。對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評審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其高級工程師職稱資格,并在全省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四)參評材料若存在涉密情況的,參評材料需進行脫密處理,在線下以紙質形式報送,所有報送材料不再退回。
(五)按照規定標準,高級工程師評審每人收費400元。參評人員因提供虛假信息或因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評審答辯的,繳納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
(六)所有參評人員均須參加專業答辯,答辯安排另行通知。直接申報認定人員不參加答辯。
(七)請參評人員及各單位按時完成申報、審核、上傳等工作,參評人員申報時間截止2024年1月31日,各市(區)人社部門、各省級部門、省人才交流中心、各省屬企業及中央駐陜單位上傳時間截止2024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注:申報日期截止后,系統將自動停止信息傳送,個人或單位(包括主管單位)均不能通過系統提交信息。
(八)申報工作結束后,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將對參評人員提交的材料集中進行審核,審核中發現的問題,集中一次按申報渠道退回,有關單位須及時通知參評人員,在審核意見規定時限(7個工作日內),集中一次完善或補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在規定時限結束后,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重新補充提交材料后,經審核仍不符合條件的,按審核不通過處理,不再退回補充或完善材料。
(九)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在審核參評材料過程中,對存疑的電子材料,可要求參評人員提交紙質版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經查實,若確屬參評人員弄虛作假提交材料的,對有關申報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按規定取消參評人員申報資格,納入全省失信“黑名單”。
(十)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
聯系方式:趙 江 029-88611530
技術支持:張 倩 029-85211087
qq群:372179826(參評人員可根據需要申請加入,申請時需注明單位和真實姓名)
附件:1.高級工程師網上評審系統填報說明
2.相關概念含義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
高級工程師網上評審系統填報說明
為提高評審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節約資源與評審成本,凡申請參評安全工程系列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需登錄網上職稱申報系統,參評材料須按本要求實施電子化。
一、支撐材料電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將紙質參評材料以數碼掃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轉換為jpg格式圖片,除參評人員個人照片大小不能超過100k以外,其他參評材料每張圖片的大小不能超過600k。若在上傳過程中,發現圖片超過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統中的圖片處理工具按照系統中的操作說明將圖片大小處理在600k以內再上傳。申報人將材料上傳至系統后,須對所有圖片進行檢查測試,確保打開順暢且清晰無誤。
二、職稱系統支撐材料模塊類別及文件上傳規則
(一)照片。建議626像素(高)x413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將照片上傳至系統中的照片模塊。
(二)證件電子圖片。登錄系統后,在證件電子圖片模塊中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兩張)、學歷及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系統中帶紅色星號的項目為必傳項,其他證件材料若有可選擇上傳。
(三)評審申報材料。登錄系統后,在評審申報材料模塊中上傳相應的電子格式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近五年)。
2.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從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表。
3.近五年年度考核證明材料。
4.參加繼續教育(2019年-2023年)培訓證書或證明材料。
5.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科研成果材料和獲獎證書。
6.參評論文、論著:內容依次為論文論著成果目錄、逐篇(部)論文論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權信息頁、相關目錄頁、本人撰寫完成的內容部分)的原件電子化材料。
7.個人工作總結(反映個人任現職以來的業績情況)。
8.《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須個人簽字、單位蓋章。
9.符合破格條件的參評人員在系統中導出《破格申請表》,各級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參評人員將其掃描上傳至申報系統。
10.符合各類傾斜政策的人員,須在“基本情況”中勾選相應政策傾斜選項。沒有按規定要求勾選的,視為正常參評。
上述材料掃描件、系統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按申報系統設置的類別上傳,聘書、近五年考核材料傳至“其他證明材料”。
(四)評審表。根據參評人員錄入的基本信息、學歷信息等,系統會自動生成《評審表》,無需參評人員自己填寫。公示證明由推薦單位登錄系統上傳。
三、個人用戶操作步驟
(一)進入申報系統及注冊
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http://1.85.55.147:7221/zcsb
選擇“注冊個人用戶”----跳轉到陜西政務服務網----點擊右上角“注冊”按鈕,填寫個人注冊信息,填寫完成后點擊“提交”完成政務服務網的注冊,然后登錄政務服務網----登錄后跳轉至職稱評審網上申報系統,選擇推薦單位頁面----選擇本人推薦單位并填寫推薦單位授權碼后完成注冊。
“單位授權碼”由本人工作單位提供。
(二)進入“職稱申報項目”頁面,對應選項逐一填寫
1.選擇陜西省2023年高級工程師評審通知。
2.符合破格條件的人員,在“基本情況”中“是否破格”選擇“學歷破格”,在“破格條件說明”中填寫文字說明,同時須在“證件電子圖片”--“其他證明材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3.任現職時間應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含2019年1月1日),否則系統默認須任職滿5年方可申報。
申報人員若符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減少年限條件,可先填寫任現職時間為2019年,相應年度考核,繼續教育學時都按照滿5年填寫,但須在“年度考核、繼續教育”--“幫助信息”中注明具體情況,同時須在“證件電子圖片”--“其他證明材料”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圖片。
4.參評人員需提供的資格材料,對應填寫路徑:
(1)職稱證書:“證件電子圖片”--“職稱證書”。
(2)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評審申報材料”--“各類表格、證明”--“2.任現職以來工作情況證明材料(含教學)”。
(3)學歷、學位證書:“證件電子圖片”--“申報學歷證、申報學位證”。
(4)身份證:“證件電子圖片”--“身份證”。
(5)近五年考核表:“評審申報材料”--“年度考核材料”。
(6)繼續教育證書:“評審申報材料”--“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培訓證書”。
(7)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的獲獎證書:“評審申報材料”--“任現職以來獲得的專業獎勵證書”。
(8)能反映或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品:“評審申報材料”--“反映個人專業工作業績的材料”。
(9)參評論文:“評審申報材料”--“專業論文論著”。
(10)個人業務自傳:“任期內專業技術業績與成果報告”。
(三)完成材料填寫上傳后,點擊“完成并送審”,提交審核
四、委托評審函上傳要求及路徑
委托評審函由主管部門上傳。路徑:主管部門登錄系統后,“單位審核、送審”--“上傳委托推薦評審函”。
附件2
相關概念含義
1.安全或相關專業中級職稱:指取得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金屬冶煉安全、有色安全、建材安全、機械安全、輕工安全、紡織安全、煙草安全、商貿安全、化工安全、危險化學品生產(存儲)安全、煙花爆竹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石油天然氣存儲安全、森林草原消防安全、應急管理安全、救災安全、地質災害安全、防汛抗旱安全等領域相關專業注冊類工程師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具體參照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陜人社函〔2019〕181號)文件。
2.大中小型企業:參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的標準劃分。
3.主持:指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管理、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
4.主要骨干:指具體承擔項目的調研、立項、項目實施、綜合研究報告的編寫等工作的負責人或具體從事安全管理、生產管理等某一方面工作的負責人。
5.主要完成人:指獎項、項目(課題)的牽頭負責人或主要參加者(須位于前三名)。
6.核心期刊:本專業較有影響的公開出版期刊。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均不能作為參評論文。
7.著作:由正規出版社公開出版的帶有書號的著作。著作、譯作、教材、論文及科研課題、項目等系指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領域,其作者(完成人)均指獨立或排名第一,所稱課題以項目完成時間為準。
8.專業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科研成果、論文論著:應為獲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后所取得的,以申報人員近5年的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為依據。
9.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級,如:“2項以上”含2項,“縣級以下”含縣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