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安全生產各專業委員會,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國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災害事故教訓,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據省、州統一安排部署,縣安委會制定了《立即行動 突出重點 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巴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4年1月29日
立即行動突出重點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近期,國內多地接連發生重特大和有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教訓十分慘痛。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控大風險、除大隱患、治大災害、防大事故”為目標,深化鞏固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成果,深刻汲取近期國內發生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災難教訓,以案為鑒,舉一反三,緊盯消防、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礦山、交通運輸、地質災害、文化和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聚焦容易引發群死群傷的“火、爆、塌、撞、淹、擠、毒”等重要事故致災因素,全面排查問題隱患,推動整改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期間不發生亡人事故。
二、總體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2024年全國兩會結束,不分階段、不分環節。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的原則,把握時間節點和工作進度,將企業自查自改、部門精準執法、政府督查貫穿始終、有機融合、一體推進,做到邊排查、邊整改、邊提高。主要開展“六大行動”,即:組織開展存量清零行動,做到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開展以來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臺賬管理集中清零;組織開展增量遏制行動,做到源頭治理、主動防范、動態管理,加強過程評價,堅決杜絕專項行動期間新增影響區域性、系統性的重大事故隱患;組織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強化本質安全建設,將規范化、標準化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堅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借鑒警示行動,對發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舉一反三、復盤推演,開展一次警示教育,做到不把別人的事故當故事,確保我縣不發生類似事故;組織開展治本攻堅行動,按照國家和省、州三年行動方案,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關口前移,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著力整治群眾身邊突出安全隱患;組織開展全民參與行動,深入推進安全宣傳“五進”,突出自救逃生、個體防護等安全常識,分級分類提升全民安全素養和專業防范能力,做到“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
三、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副縣長皮劍飛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副主任汪宏坤和縣安委辦主任、縣應急局局長馮永剛擔任,縣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負責全縣專項行動的總協調,建立工作機制,統籌做好督促、協調、服務工作,重大問題實時協調,確保專項行動落實、落地見效。
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研究細化措施。各鄉鎮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各專委會要成立工作專班,結合實際,建立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完善措施,全力推動專項行動。
四、整治重點
(一)消防領域。深刻汲取山西呂梁“11·16”、河南南陽“1·19”重大火災和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災事故教訓,依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2020版)》等規范要求,聚焦以下場所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1.學校、養老機構、校外培訓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特殊敏感場所,體育場館、賓館、商場、大型商業綜合體等公眾聚集場所,廠中廠、園中園、“三合一”等混合經營場所。重點檢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四個能力”是否達到要求;是否存在違規用火、用氣、用油情況;是否存在違規施工,違規電焊、氣焊、切割等明火作業;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敷設是否符合要求;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是否存在違規停放、充電情況;是否違規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綿、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閉情況;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是否被占用,消防救援窗口是否存在無明顯標識或被遮擋等情況;防火分隔設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封堵是否符合規定;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完好有效。
2.九小場所。重點檢查是否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是否存在電動自行車(含蓄電池)違規停放、充電等情況;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違規住宿情況,建筑內不同分區是否按規定進行防火分隔;是否存在違規施工和違規電氣焊作業等情況;消防設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違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閉情況;外窗是否設置防盜網、廣告牌等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3.居住場所。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損壞、挪用、埋壓、圈占、遮擋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等現象;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和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是否存在占用消防車作業場地,設置妨礙消防車作業和消防車通行的綠化或障礙物;是否存在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用油情況;是否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違規停放或充電;是否違規改變住宅性質、搭建夾層或閣樓,將地下車庫、人防車庫擅自變更為商鋪或倉庫;是否將住宅違規改造為群租房、膠囊房對外租賃。
4.烤火、熏烤臘肉。重點檢查鄉鎮、村(社區)是否精心組織開展烤火、熏烤臘肉過程中防范火災和一氧化碳中毒的科普宣傳工作。
(二)煙花爆竹領域。深刻汲取江西省宜春“1·9”燃爆事故和湖南省醴陵“7·11”煙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訓,依據《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聚焦以下關鍵環節開展排查整治:
1.聚焦生產環節。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黑窩點、小作坊。
2.聚焦批發環節。重點檢查批發企業是否經營超標違禁及“假大空”產品,是否違規使用非專用車輛配送煙花爆竹,是否落實產品流向制度。
3.聚焦零售環節。重點檢查煙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具備安全條件,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儲存、出售禮花彈等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從非法渠道進貨、無證經營等違規行為。
4.聚焦運輸環節。重點檢查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的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資質是否符合要求,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專用車輛懸掛或者安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5.聚焦產品質量環節。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生產經營假冒偽劣、不符合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標準和“假大空”等產品質量違法違規等行為。
6.聚焦燃放環節。重點檢查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是否經過審批,是否按照焰火燃放安全技術規程實施燃放。公安、應急、消防等部門是否按職責分工做好現場應急處置準備。
(三)交通運輸領域。深刻汲取省內外事故教訓,依據《湖北省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湖北省“兩客一危”車輛動態監控違規信息閉環處理基本規范》等規范要求,聚焦以下幾個方面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1.聚焦公路保暢。重點檢查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及橋梁、隧道,加強涉路施工、養護作業安全監管,規范道路清障施救作業規程,落實惡劣天氣下路段防團霧、鏟雪除冰等應急防范處置措施。
2.聚焦道路運輸。重點檢查營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通行山區公路的老舊客車、省際長途班線車和旅游包車、10年以上老舊貨車等,嚴格落實“兩客一危”和重載貨車動態監測違規信息閉環處置機制。檢查高速公路入口、重點路段、重點源頭企業,打擊治理非法改裝和嚴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強化大件運輸審批許可和運輸行為監管,嚴防“大噸小證”、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
3.聚焦城市公交運營。嚴格進站檢測和安保服務,重點檢查城市公交車輛技術狀況、出租車行車安全管理、城鄉公交安全。
4.聚焦水路運輸。重點檢查水路客運、危險品運輸和碼頭安全,落實惡劣天氣下禁限航措施和枯水期航道維護,加強港口儲罐、違規動火等風險防控。
5.聚焦交通領域施工安全。重點檢查公路水路在建項目,實施深基坑、高邊坡施工安全審查和現場監管制度,加強大型臨時設施安裝拆卸管理。
6.聚焦交通運輸消防安全。重點檢查公路橋下空間、隧道、服務區、收費站及客運場站、物流園區、港口碼頭、施工駐地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排查冬季用水用電、起火做飯及加油、加氣、充電等設備設施。
(四)地質災害領域。深刻汲取云南昭通“1·22”山體滑坡、宜昌五峰“7·8”山體滑坡災害教訓,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技術指南(試行)》《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技術要求(試行)》等規范要求,聚焦城鎮、村莊、學校、景區等人口聚集區和交通公路沿線邊坡、居民建房切坡以及在建和已建工程周邊等重點區域,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1.聚焦在冊地質災害隱患點。重點檢查變形加劇地質災害隱患點是否重新評估危險區范圍及災害程度;地質災害危險區范圍和威脅對象發生變化,是否進行風險評價,是否按最新情況重新制定避險路線和應急預案;對已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重點調查其防災減災效果,是否針對性落實清淤維護和修復加固措施。
2.聚焦重點關注區域。重點檢查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是否全面評價、登記造冊、落實防范措施;對排查出的農村切坡建房風險隱患,是否指導農戶加強自我防范;對在建工程項目或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活動,是否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和防范措施;對易遷點、集中安置點,重點排查周邊是否存在滑坡、垮塌等地質災害風險隱患。
(五)礦山領域。深刻汲取山西呂梁“11·16”火災、河南平頂山“1·12”煤與瓦斯突出等事故教訓,依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防范非煤礦山典型多發事故六十條措施》《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等規范要求,聚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災害治理、重大風險管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重點工作,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1.聚焦煤礦風險。重點檢查停工停產礦井封閉是否完好,礦井周邊是否存在偷挖盜采等違法行為,監測監控系統是否運行正常,值班值守制度是否落實到位。
2.聚焦非煤地下礦山火災風險。重點檢查是否嚴格執行動火作業“一項動火作業、一個安全技術措施、一張動火作業票”制度;是否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管理動火作業;是否由具備資格的電焊(氣割)工進行動火作業;井下無軌設備是否取得礦安標志,并配備滅火裝置;機械通風系統是否運行可靠,并保證主通風機連續運轉;入井班組是否攜帶便攜式氣體檢測報警儀,入井人員是否隨身攜帶并能熟練使用自救器;是否使用非阻燃電纜、非阻燃風筒;是否按照《全省礦山地面建筑場所專項檢查工作方案》(鄂消〔2024〕2號)明確的檢查重點實施全面檢查。
3.聚焦非煤地下礦山透水風險。重點檢查是否查明礦區水文地質情況;是否探明礦區及周邊采空區、溶洞、廢棄巷道分布情況;是否按設計開展超前探放水作業,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否按設計留設防隔水礦(巖)柱;是否按設計修筑地表截排水溝;是否按設計安裝防水閘門、排水泵和排水管。
4.聚焦非煤地下礦山頂板風險。重點檢查是否建立健全頂板管理制度,落實分級管理;是否制定崗位責任制,壓實責任;是否嚴格落實敲幫問頂措施,加強現場管理。
5.聚焦非煤露天礦山邊坡坍塌風險。重點檢查是否嚴格按照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分臺階開采;工作幫坡角、同時開采臺階數量和工作平臺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按設計要求設置安全平臺和清掃平臺;是否按設計要求布置邊坡截排水設施,并保持暢通;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邊坡維護和加固;是否按規定定期開展邊坡穩定性分析和繪制現狀圖。
(六)建筑施工領域。深刻汲取近年來建筑施工事故、湖南長沙“4·29”自建房特別重大坍塌事故,依據《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規范要求,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聚焦自建房全過程安全監管,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1.聚焦危險性較大工程風險。緊盯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加強方案編寫、論證、交底、驗收等環節安全管控,加強臨邊洞口防護,強化高墜事故防范情況。
2.聚焦施工現場火災風險。嚴格動火審批制度,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易燃材料按規定存放、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分類專庫儲存,庫房內通風、禁火、消防滅火設施配備應符合規定要求。臨時工棚、宿舍必須使用a級防火材料搭設,保持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暢通。
3.聚焦冬季施工安全風險。強化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嚴禁雨雪和大風天氣強行組織施工作業,嚴禁盲目搶工期、趕進度行為。
4.聚焦裝飾裝修安全風險。強化裝飾裝修動態監管、群眾監管,嚴禁隨意破壞房屋結構,違規動火動焊,野蠻裝修。
5.聚焦自建房風險。針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鄉鎮集鎮駐地,重點檢查建設年代早、臨水臨坡、長期失管失修、聯體聯建、有地質災害的城鎮自建房,按照排查、鑒定、整治、驗收、銷號工作程序,做到整治一戶、銷號一戶。
6.聚焦老舊小區改造風險。強化對施工現場的吊籃、腳手架、臨時用電、高空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交叉作業防護情況進行檢查;嚴禁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施工區域,嚴防兒童攀爬腳手架等情況發生。
(七)文化和旅游領域。深刻汲取深圳市“10·27”過山車碰撞事故和宣恩縣獅子關“5·16”較大淹溺事故教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文化和旅游領域重大事故隱患重點檢查事項》《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等規范要求,聚焦以下場所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1.聚焦a級景區。重點排查景區是否進行總體安全評估;是否對新型游樂設施進行安全評估并落實日常管理措施;是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是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設施設備是否取得許可并在有效期內,是否按要求維護設施設備;新型游樂設施、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否經過教育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聚焦星級飯店、ktv等。重點排查是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是否按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在用特種設備是否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檢驗合格證;是否設置疏散路線示意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提示等指示標志,滅火器、應急照明燈具等消防設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外窗被封堵或廣告牌等遮擋,疏散走道、樓梯間、疏散門或安全出口是否通暢。
3.聚焦文體類校外培訓機構。重點排查是否通過消防驗收,人均使用面積是否達到相應標準;滅火器、應急照明燈具等消防設施是否正常;是否設置疏散路線示意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提示等指示標志;疏散走道、樓梯間、疏散門或安全出口是否通暢;是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
(八)城鎮燃氣領域。深刻汲取寧夏“6·21”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教訓,依據《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等規范要求,聚焦城鎮燃氣“六個環境”整治,深入推進排查整治:
1.聚焦城鎮燃氣。重點檢查餐飲場所、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緊盯“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管網”“問題環境”六個方面,對燃氣安全實行全鏈條管理,突出抓好燃氣經營、輸送配送、燃氣使用、燃氣工程等環節的隱患排查。
2.聚焦燃氣場站、管網及設施設備。建立隱患問題清單,分級分類治理。
3.聚焦應急處置。健全應急隊伍,強化培訓,配齊物資、器材、裝備,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九)危化品領域。深刻汲取內蒙古、山東、遼寧等地重大化工事故教訓,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復工復產安全十必須規定》等規范要求,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1.聚焦爆炸等高風險區域。檢維修期間,區域內不得有施工作業,嚴格控制現場人數,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系統性檢修時,同一作業平臺或同一受限空間內不得超過9人,裝置出現泄漏等異常狀況時,嚴格控制現場人員數量。
2.聚焦冬季安全風險。重點檢查企業歲末年初寒潮、雨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安全風險研判情況,冬季安全專項排查情況,防凍、防凝、防泄漏等冬防措施落實情況,重點設備、重點部位巡查檢查情況,特別是靜電接地、靜電跨接、靜電消除設施的完好性情況。
3.聚焦企業開停車風險。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制定停車方案,是否嚴格按照停車方案執行,關鍵步驟是否專人負責確認,是否按停工規程將工藝管道、塔、容器等設備內部有毒害等介質進行吹掃、清洗、置換,是否對殘留在罐、反應釜等設備內的有毒害、易燃等物質按規定時間通風后采樣分析至合格。停車期間,查看企業是否安排專人值守,是否開展巡查檢查等。
4.聚焦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風險。重點檢查特殊作業是否按程序審批,是否開展現場風險辨識,是否全程監護,是否配備完好可靠的應急救援器材等措施落實情況。
5.聚焦變更管理安全風險。重點檢查是否落實變更管理程序,對未履行變更手續擅自變更主要技術、工藝路線、產品、裝置規模、生產儲存場所的或裝置帶病運行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并立案處罰。
6.聚焦安全監測監控設備設施。重點檢查裝備設施的溫度、壓力、液位、流量以及可燃/有毒氣體濃度、明火和視頻信號和其他危險因素等監測設備是否正常,sis系統、gds系統和安全附件等是否完好投用。
(十)粉塵涉爆領域。深刻汲取江蘇常州“1·20”粉塵爆炸事故教訓,依據《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粉塵防爆安全規程》等規范要求,重點排查除塵系統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粉碎、研磨、造粒等易產生機械點燃源的工藝設備前是否設置鐵、石等雜物去除裝置,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是否設置火花探測消除裝置;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時,是否采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范點燃源措施;是否落實粉塵清理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是否嚴重。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安排部署。各鄉鎮、各部門要深刻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勇于擔當作為。主要負責同志是本轄區本部門專項行動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將本次專項行動與已經開展的“百日會戰”行動同安排同落實。要認真深入分析研判存在的風險隱患,深入一線督促檢查,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組織開展自查自糾。
(二)強化排查整改。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專委會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針對本行業領域特點和實際,全方位開展大排查大整治,要做到全覆蓋、無遺漏、“過篩子”。對企業自查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督促指導企業深入分析查找產生問題隱患的深層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實治本措施;重大事故隱患要掛牌督辦。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區域性問題,要提請縣政府協調推動解決,明確分類處置意見。
(三)強化宣傳引導。扎實推進安全宣傳“五進”活動,開展公眾安全體驗教育和公益宣傳培訓,突出自救逃生、個體防護等應知應會內容,做到“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各鄉鎮各部門要針對近期發生的事故,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提升全員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發動社區(村組)網格員、村(社區)干部、駐村工作隊、黨員志愿者、災害信息員等力量,進一步宣傳、落實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推進安全防范群防群治。
(四)強化督導檢查。縣安委會成立6個督導檢查組,由相關成員單位全程包保負責(責任分工見附件)。專項行動期間,各組督查不少于3次(其中全國、全省“兩會”期間必查),每次不少于3個行業領域、每個行業領域不少于3家生產經營單位,并對相關鄉鎮、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全覆蓋督查,切實推動工作落實。各督查組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深入一線,查閱資料臺賬,組織暗訪暗查。督查情況報告及問題隱患清單分別于2月5日、3月10日前報送至縣安委辦(縣安委辦聯系人:韓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