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區,機關各辦室: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我街道安全生產和應急消防管理責任體系,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全街道安全風險、消防安全防控能力和自然災害應對水平,提升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關于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蕭委辦〔2021〕2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安全生產和應急消防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 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縣鄉村應急管理和消防安全體系建設,做好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安全隱患等重大事件的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的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著力構建全覆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筑牢安全生產第一道防線,全力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和災害發生,為打造新時代共同富裕街道域樣板提供安全保障。
二、組織體系
為有效統籌、協調、指揮全街道安全生產和應急消防管理力量,明晰工作職責,提升應對突發事件能力,成立街道應急消防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邵剛亮 洪泉良
顧 問:方松源
常務副組長:盛慶慶
副組長:許建平、郎珍娟、盛 鋼、毛小偉、張 仁、倪海峰、施一丹、董 東、蔡桂芳、章 堅、俞鋒鋼、王行珠、丁鑫火
成員單位: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綜合信息指揮室、公共服務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區域發展辦公室、城市建設和管理辦公室、重點工作辦公室、社區管理辦公室,派出所、交警中隊、司法所等派駐單位。
應急消防管理領導小組是全街道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的統一議事協調機構,主要任務是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下,統籌應急資源、應急力量,監督、指導各業務條線開展安全生產、消防管理、防汛(臺)抗旱、抗震減災、氣象災害等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研究決定全街道應急消防管理重要政策,研究解決應急消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信息指揮室,加掛應急消防管理站牌子,辦公室主任由綜合信息指揮室主任兼任。
街道機關各科辦根據工作分工,按行業分管領域落實日常基礎工作,接收并落實應急消防管理站轉發的綜合性指令,上報相關工作材料。
三、領導職責分工
街道黨工委書記、主任全面負責全街道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各分管領導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
書記:對全街道應急消防管理負總責;把應急消防管理納入黨工委的重要議事日程;經常了解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針對性地開展重大應急消防管理的重點檢查指導工作;研究并解決有關應急消防管理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事項及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為應急消防管理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條件;適時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重點部署應急消防管理工作, 研究解決應急消防管理中的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分管領導抓好分管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
主任:為全街道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全街道應急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把應急消防管理納入街道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決轄區內應急消防管理的重大問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應急消防管理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加大資金投入;組織召開應急消防管理工作會議,分析形勢,通報情況,研究處理或上報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人生及財產安全的重大問題、事項及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及時落實必要的監控防護措施,確保安全;適時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單位場所的檢查整治,糾正違法行為,消除事故苗頭;凡本轄區內發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火災事故,應及時報告,趕赴現場,協助上級政府和部門查處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人大工委主任:協助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做好應急消防管理工作,引導人民 代表重視、支持、理解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組織人民代表對重點隱患排查整治等應急消防管理工作開展經常性視察督查。
副書記:統籌協調全街道應急消防管理日常工作,定期研究本轄區應急消防管理工作;協助黨工委書記、主任做好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好上級及本級黨工委、辦事處布置的有關工作任務;督促協調執法力量對違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規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經濟副主任:統籌協調全街道各類工業、三產服務業企業,危化品、農林水利、山林防火、抗震救災、防 汛(臺)抗旱、商貿超市、農貿市場等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上述領域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配合政法委員開展上述領域消防安全工作;督促相關 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凡分管領域內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置情況。
統戰委員:統籌協調全宗教、統戰等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上述領域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凡分管領域內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置情況。
人武部長:負責管理指揮街道、社區兩級安全和應急消防救援隊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派出所所長:統籌協調全街道社會治安等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 配合街道機關職能辦(室)等做好其他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和事故調查善后工作,依法對違反應急消防管理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妨礙應急消防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和打擊。
組織委員:負責將應急消防管理知識納入干部的考核內容,把干部在應急消防管理工作中的表現作為干部考核任用的內容之一。
宣傳委員:統籌協調全街道旅游商貿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牽頭開展該領域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凡分管領域內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置情況。
紀委書記:負責對全街道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開展工作不力人員進行問責。
政法委員:統籌協調全街道街道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禁毒、反詐、反恐怖、信訪維穩等領域 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上述領域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協助政法副書記做好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的相關統籌協調工作和執法工作;牽頭負責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相關信訪件的流轉反饋;凡分管領域內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置情況。
人大副主席:協助人大主席做好職責內應急消防管理工作。
民政副主任:統籌協調全街道民政、養老、福利等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上述領域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凡分管領域內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 故及處置情況。
城建副主任:統籌協調全街道建設工程、城市運行等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上述領域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凡分管領域內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置情況。
文教衛副主任:統籌協調全街道衛健、教育、民政等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上述領域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 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凡分管領域內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置情況。
重點工作副主任:統籌協調分管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牽頭開展分管領域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凡分管領域內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置情況。
上述領導班子成員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接替人員自然替補。
四、部門職責分工
各社區、機關各科辦和區級派駐機構, 根據職能職責,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管行業必須 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 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相關工作職責。職責分工中未具體明確的事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原負責辦公室接收處置;無主管部門的事項,由應急消防管理站報領導小組審定后,交各科辦及相關單位接收處置。
(一)綜合信息指揮室(應急消防管理站)
對接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承擔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考核等職責,接收區安委會(辦)、區消安委(辦)、區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辦)、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區抗震減災指揮部(辦)等下達的綜合性工作指令,落實到相應辦(室);協調機關各科辦對社區開展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的考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街道行政中心、街道屬公共資產(樓堂館所)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聯系并協調各區級派駐機構、金融機構等做好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黨建工作辦公室
對接區安委會旅游商貿專委會(辦),并負責該領域日常基礎工作,接收并落實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轉發的綜合性工作指令,統籌協調該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負責文化娛樂場所、宗教活動場所、旅游景點、體育場館、電影院、網吧歌廳、文物保護單位、圖書館、文體類培訓機構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會同街道相關辦(室), 抓好全民應急消防管理宣傳教育,指導社區開展應急消防管理宣傳;協同區發辦,完成區對街道旅游商貿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旅游商貿領域應急消防管理考核細則,組織開展考核工作;對表現突出的集體與個人,及時予以褒揚激勵;制定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責任清單,實行容錯免責機制,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追責; 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公共服務辦公室
對接區安委會衛健教育專委會(辦),并負責該領域日常基礎工作,接收并落實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轉發的綜合性工作指令,統籌協調衛健、教育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負責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幼兒園)、學科類培訓機構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完成區對街道衛健、教育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衛健、教育領域應急消防管理考核細則,組織開展考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平安建設辦公室
對接區消防安全委員會、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和區安委會消防專委會(辦)、交通專委會(辦)等專委會(辦),并負責上述領域日常基礎工作,接收并落實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轉發的綜合性工作指令,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負責全街道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統籌協調工作并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消防安全重點聚焦高層建筑、工業企業、出租房(民房)、經營與住宿合用場所、老舊小區、避災安置場所等,道路交通安全重點聚焦臨水臨崖道路、大中型 客車、黃牌貨車道路運輸、農村道路交通運輸、電動兩(三)輪車等, 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抓好骨干隊員不少于50名、專職人員不少于10名的街道級綜合應急和消防救援隊建設,指導各社區組建綜合應急和消防救援分隊;完成區對街道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領域應急消防管理考核細則,組織開展考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區域發展辦公室
對接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區安委會危化品專委會(辦)、工業企業專委會(辦)等專委會(辦)、旅游商貿安全專委會(辦)、區防汛抗臺抗旱指揮部(辦)、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區抗震減災指揮部(辦),并負責上述領域日常基礎工作,接收并落實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轉發的綜合性工作指令,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統籌農林水利氣象等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
負責全街道安全生產的統籌協調工作并參與相關事 故的調查處理,重點聚焦各類工業及三產服務業企業、危化品、煙花爆竹、餐飲業、加油站、商超、工業園區、小微企業園、廢品收購、特種設備、科技類培訓機構等,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完成區安委會對街道應急消防管理領域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安委會對村(社)應急消防管理考核細則,組織開展考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街道旅游景點、住宿業、農貿市場、小商品市場、科創園、大型商業綜合體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協同黨建辦,完成區對街道旅游商貿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 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旅游商貿領域應急消防管理考核細則,組織開展考核工作;
負責水利工程、水利設施、農業企業(合作社)、農業機械、農家樂、大型養(種)殖場、花(苗)木市場、江河捕撈、江河水庫、山林防火、防汛(臺)抗旱、氣象災害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發布重大氣象災 害預報,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完成區對農林水利氣象領 域的應急消防管理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農林水利氣象領域應急消防 管理考核細則,組織開展考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
對接區安委會建設工程安全專業會(辦)、城市運行安全專委會(辦),并負責該領域日常基礎工作,接收并落實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轉發的綜合性工作指令,統籌協調該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
負責建筑及建筑工地、農民建房、危舊房、市政工程、交通工程、人防工程、房屋征收拆遷、燃氣加氣站、民用燃氣、供排水管網、電網、碼頭、貨運場站、水上交通、地質災害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完成區對街道建設工程領域的應急消防管 理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建設工程領域應急消防管理考核細則,組織開展考核工作;
負責三改一拆、地下空間、城市內澇、城市道路、城市橋梁隧道、市政綠化管養、各類戶外廣告、道路挖掘、路面塌陷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依法拆除影響公共安全的障礙物和附著物,督促相關 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完成區對街道城市運行管理領域的應急消防管 理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城市運行管理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考核細則, 組織開展考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重點工作辦公室
配合區域發展辦公室、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開展五水共治、重點項目推進等領域日常基礎工作,接收并落實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轉發的綜合性工作指令,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
(九)社區管理辦公室
對接區安委會衛健教育專委會(辦),并負責該領域日常基礎工作,接收并落實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轉發的綜合性工作指令,統籌協調民政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負責兒童福利院、養老院、殯葬機構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直接監管責任;完成區對街道民政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考核資料整理,擬訂街道民政領域應急消防管理考核細則,組織開展考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綜合執法辦公室、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隊
負責對轄區內違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規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完成區對街道應急消防管理考核中相關行政處罰資料的整理;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城廂派出所
負責全街道社會治安領域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重點聚焦禁毒、反詐、反恐怖、危化危險品、住宿業、休閑娛樂場所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依法對違反應急消防管理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妨礙應急消防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和打擊;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社區
社區黨組織書記是本社區應急消防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 全面負責本社區區域內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社區治保主任是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領導網格員開展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社區書記、治保主任、網格員如有變動,接任人員為當然 應急消防管理責任人,履行相關工作職責。
1、將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納入基層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早期識別化解,發揮“神經末梢"功能。
2、協助配合街道各職能辦(室)開展各類應急消防管理工作。
3、負責本社區所屬轄區,特別是村級小微企業園區、村集體 所有的土地(廠房)、低效企業、沿街店鋪、出租房等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實重點隱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
4、每月對轄區內企業開展全覆蓋巡查和宣傳,收集防汛防臺抗旱、 地震等自然災害相關信息并及時上報。
5、制定轄區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相關預案,組建由黨團員志愿者、村社工作者等組成的不少于30人的綜合應急和消防救援分隊。
6、轄區內發生事故災情時,及時組織搶救,并迅速向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做好善后工作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其他涉及社區所屬事務的應急消防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全街道安全生產和應急消防管理責任體系,是夯實應急消防管理工作基層基礎,加強基層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機關各科辦、區級派駐(下沉)機構、各社區要高度重視,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和權限,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切實做到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業務上跟進,確保應急消防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統一指揮協調。整合街道安監辦和消安辦職能、人員設立街道 應急消防管理站,統籌街道應急消防救援力量,形成相互補充、相互融合、就近救援、救早救小、應急及時的高效救援體系。各單位要通力 配合,對轄區內應急消防管理重大工作要統一指揮協調,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實施考核獎懲。應急消防管理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實際,制定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工作調度,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對末落實工作要求,致使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員自然替補,辦公室職責隨街道班子領導分工調整進行相應調整。
中共杭州市蕭山區城廂街道工作委員會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城廂街道辦事處
2022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