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麗水市出臺《麗水市電動自行車領域專項執法行動執法依據指引》,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執法工作,凝聚部門合力,提升執法質效。
全市域調研找癥結。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工作專班深入調研全市10個縣(市、區)基層電動自行車執法辦案情況,針對相關執法部門聯動機制運行不順暢,特別是一線執法人員對其他行業領域的法律條款不清,導致線索移交不及時、違法行為處置不全面等問題,提請政府組織公安、司法、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召開協調會,收集、論證電動自行車有關法律條款,征求、吸納各方意見建議,形成權責匹配、權威規范的《指引》,為電動自行車各領域執法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全領域指引強聯動。《指引》涵蓋了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道路交通、市場競爭、消防安全等五大領域的法則和罰則,明確了26項執法重點及對應行政執法監督主體,厘清了相關部門執法職責和事權邊界,完善了“線索互通、信息共享、高效協同”的聯合執法機制。一線執法人員可對照《指引》,快速查找各類違法行為對應的處置條款,及時移送事權外違法行為問題線索,實現部門聯動、精準處置,有效破解因“能力偏科”導致的執法辦案難問題。
全覆蓋宣貫提質效。《指引》出臺后,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工作專班立即組織全市一線執法人員召開宣貫會,按照部門事權分類,逐條解讀《指引》法律條款,點評電動自行車典型違法行為執法案例,幫助一線執法人員迅速學習掌握相關法律知識、把握執法重點,規范執法行為,讓監督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促進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有序發展。《指引》宣貫以來,全市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受案查處數量環比增長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