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涉假專項治理工作,重慶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一批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涉假專項治理典型案例,以案示警,震懾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制假、售假、買假、用假、虛假營銷等違法犯罪行為,警示生產經營單位主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杜絕持假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
一、假冒政府網站和證件類案例
1.重慶市合川區祝某某等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
2024年9月,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接江蘇省鹽城市警方通報:合川籍人員祝某某涉嫌在網絡上購買假冒特種作業操作證,接報后,合川區公安局會同區應急管理局,在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市應急管理局的指導下,立即開展偵查,經查明:祝某某與韓某某系一保安公司派遣至某市直機關的保安人員,在今年3月份左右,兩人因為自身工作需要,在抖音上聯系到江蘇省鹽城市的制售虛假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賣家,通過快遞郵寄的方式,分別購買一張低壓電工作業證,目前,祝某某與韓某某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重慶市黔江區劉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
2024年9月6日,黔江區公安局接公安部下發天津東麗“7·24”專案線索后,立即開展核查。經查,2024年3月,劉某在刷抖音過程中,抖音彈窗顯示辦理初級電工證的廣告窗口,隨即劉某在其上面填寫辦理初級電工證的相關資料,隨后劉某以1100元價格通過支付寶轉款和銀行卡轉賬的方式購買了一本初級電工證。公安機關通過應急管理部查詢,劉某并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相關資格。劉某的行為構成買賣偽造、變造的證件,被黔江區公安局于2024年9月11日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
二、無證上崗類案例
3.重慶市渝中區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無證上崗案
2024年8月27日,重慶市渝中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重慶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現場查實2名正在進行低壓電工作業的員工未持證上崗,2名員工未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低壓電工證)。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重慶市渝中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對該公司做出罰款人民幣3.5萬元的行政處罰。
4.重慶市巴南區某摩托車制造有限公司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無證上崗案
2023年4月7日,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某摩托車制造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存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行為。該局向該單位下達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該單位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2023年10月10日,該局再次對該單位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單位生產部張某于2023年9月28日在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情況下進行了叉車的操作作業。該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法對該單位作出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