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樟木頭鎮對一企業非法生產行為處罰24萬元
中國應急管理報■蔡志強 吳新果2025-11-04 14:27:22





每天晚7時至8時,在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賢達路龍騰工業區角落處一間300平方米左右的廠房里,某膠粘技術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打開鎖閉的大門,趁著夜色開始加工pu樹脂膠,再銷售給一家上游地板膠企業。
“有單子就生產,沒有單子就不生產。”該企業負責人說。
直到今年8月13日,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樟木頭分局執法人員對樟木頭鎮賢達路龍騰工業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才發現這家非法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執法人員發現,這家膠粘技術有限公司車間設有1臺分散機、3個存儲缸,現場存放了大量作為原材料的危險化學品(環己酮、環氧樹脂),能加工生產pu樹脂膠。執法人員在檢查該企業辦公室時,發現了該企業疑似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環己酮)的票據。“不僅有非法生產行為,還有非法經營行為。”執法人員據此初步判斷。
果不其然,該企業未能提供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等許可文件,涉嫌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等違法行為,且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樟木頭分局以涉嫌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pu樹脂膠)和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環己酮)等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依法查封扣押溶劑類pu樹脂膠15桶(200千克/桶)、環己酮1桶(200千克/桶)、pu樹脂膠74桶(20千克/桶)等,涉案危險化學品共計約4.5噸。
在該企業負責人的見證下,該分局組織第三方資質單位對pu樹脂膠和環己酮抽檢鑒定,證實均屬于危險化學品。該分局判定,東莞市某膠粘技術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pu樹脂膠)和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環己酮)經營。
目前,該分局已經責令東莞市某膠粘技術有限公司停止生產危險化學品(pu樹脂膠),沒收違法所得20400元,行政罰款10萬元。同時,該分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決定對東莞市某膠粘技術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危險化學品(環己酮)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環己酮)以及違法所得人民幣20160元,行政罰款10萬元。合并以上兩條違法行為,罰沒款合計2405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