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山東省泰安市安委會印發《泰安市地下礦山安全生產紅線規定》(以下簡稱《紅線規定》),進一步增強地下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意識,推動企業依法辦礦、守法經營。該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明確了煤礦和地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紅線情形,為礦山企業劃定了安全生產紅線。
據介紹,《紅線規定》針對煤礦和地下非煤礦山分別明確了十項安全生產紅線情形,內容涵蓋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風險管控措施落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危險作業管理、礦領導帶班下井、職工安全裝備配備、視頻監控系統運行等多個關鍵領域。例如,明確將煤礦和地下非煤礦山企業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仍然進行生產,且重大事故隱患存在發生事故的現實風險;重大風險未制定安全管控措施,或者主要管控措施未落實;未綜合采取物探、鉆探、化探等措施相互驗證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等列為紅線情形。
《紅線規定》針對現實影響較大、安全風險較高、造成危害較重的情節,規定凡是觸碰“紅線”的,依法處罰,并對負有責任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一案雙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暫時停止生產;導致事故發生且符合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刑事責任。此外,《紅線規定》還聚焦礦領導帶班下井、井下職工攜帶自救器和人員定位卡等細節劃出紅線,旨在使礦山企業管理人員和一線職工增強安全意識,推動人人履責。
為確保規定落實到位,泰安市要求各地下礦山企業必須在礦區宣傳欄、井口等醒目位置張貼《紅線規定》,讓職工清楚了解安全生產紅線,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紅線規定》的出臺有助于在當地形成安全責任逐級落實、安全監管齊抓共管的態勢。同時,該規定將規范引導企業有效開展風險隱患自查自糾,讓企業牢記、熟知哪些是“安全紅線”,從而真正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下一步,泰安市、縣兩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將加大對《紅線規定》的宣貫和督促落實,在日常執法、復工驗收、專項檢查等各環節中確?!都t線規定》各項規定要求落實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