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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條碼標簽出現了折皺或標簽邊緣剝落,則應及時更換標簽。條碼被采集后進入系統中,在“上傳”層面上,無論是京東線上自營,還是第三方商家,以及線下的基于地理區域的門店,都可以統一地用這種語言來共同調取條碼所索引的所有商品信息,實現可視化的銷售管理。而在“下達”層面上,京東整個供應鏈的各個環節,無論是倉儲管理,還是物流運輸監控,也都可以使用這個條碼。就要先到企業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申請辦理獲得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資格的關于GSRN,詳見標準GB/T23832《商品條碼 服務關系編碼與條碼表示》或致電0-690獲得更多詳細信息。8.全球文件類型代碼(Global Document Type Identifiers ,GDTI)是GS1全球統一編碼標識體系中,用于標識文件類型的編碼數據結構,具有全球性。關于GDTI,詳見GB/T 16986《商品條碼 應用標識符》或致電0-690獲得更多詳細信息。9.全球貨物托運標識代碼(Global Identification Numbers for Consignment ,GINC)是GS1全球統一編碼標識體系中,用于標識貨物邏輯分組(一個或多個物理實體)的編碼數據結構,具有全球性。通常,這些貨物分組作為一個整體委托給貨運代理或承運方運輸。關于GINC,詳見GB/T 16986《商品條碼 應用標識符》或致電0-690獲得更多詳細信息。10. 全球貨物裝運標識代碼(Global Shipment Identification Numbers ,GSIN)是GS1全球統一編碼標識體系中,用于標識物理實體單元邏輯組合的運輸裝運的編碼數據結構,具有全球性。 GS1創建的全球標準管理程序(GSMP),以支持GS1系統的標準開發活動。GSMP使用全球一致的流程,基于商業需求和用戶驅動開發供應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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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補辦?n 按照標準、技術規范及相關規定,正確使用商品條碼相關技術;物理實體是指具體的位置,如:建筑物的某個房間、倉庫或倉庫的某個門、交貨并符合使用要求,有利于產品的通用互換,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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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介紹了物品編碼中心基本情況,物聯網研究室就Ecode標識體系的應用情況進行了介紹,畢贏副處長對消防裝備物聯網管理系統的建設背景等情況進行了介紹。隨后,雙方圍繞Ecode標識體系服務消防裝備物聯網管理系統建設進行了討論,并表示將在標準制訂、物聯網系統平臺建設等領域進一步加強合作。(四)擅自印制商品條碼的。物品信息與“人”(主體)、“財”信息并列為社會經濟運行的三大基礎信息。與“人”、“財”信息相比,“物”的品種繁雜、屬性多樣;管理主體眾多;運行過程復雜。如何真正建立起“物”的信息資源系統,實現全社會的信息交換、資源共享,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焦點,也是未解的難題。物品編碼是數字化的“物”信息,是現代化、信息化的基石。近年來不斷出現的物聯網、云計算、智慧地球等新概念、新技術、新應用,究其根本,仍是以物品編碼為前提。所謂物品,通常是指各種有形或無形的實體,在不同領域可有不同的稱謂。例如,產品、商品、物資、物料、資產等,是需要信息交換的客體。物品編碼是指按一定規則對物品賦予易于計算機和人識別、處理的代碼。物品編碼系統是指以物品編碼為關鍵字(或索引字)的物品數字化信息系統。物品編碼體系是指由物品編碼系統構成的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隨著信息技術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各應用系統間信息交換、資源共享的需求日趨迫切。然而,由于數據結構各不相同,導致了一個個“信息孤島”,不僅嚴重阻礙信息有效的利用,也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如何建立統一的物品編碼體系,實現各編碼系統地有機互連,解決系統間信息的交換與共享,、經濟、快速整合各應用信息,形成統一的、基礎性、戰略性信息資源,已成為目前信息化建設的當務之急。《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國發〔2012〕9號文,提出“搭建以物品編碼管理為溯源手段的質量信用信息平臺,推動行業質量信用建設”;2012年8月3日,下發《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文,提出“推動商品條碼在流通領域的廣泛應用,健全全國統一的物品編碼體系”。對建設我國統一的物品編碼體系提出了明確要求。物品編碼中心是我國物品編碼工作的專門機構,長期以來,在深入開展重點領域物品編碼管理與推廣應用工作的同時,一直致力于物品編碼的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研究,統一物品編碼體系的建立,既是對我國物品編碼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統一布局,也是有效整合國內物品信息,建立物品基礎資源系統,保證各應用系統的互聯互通與信息共享的重要保障。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的物品編碼體系,確立各信息化管理系統間物品編碼的科學、有機聯系,實現對全國物品編碼的統一管理和維護;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的物品編碼體系,實現現有物品編碼系統的兼容,保證各行業、各領域物品編碼系統彼此協同、有序運行,并對新建的物品編碼系統提供指導;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的物品編碼體系,統一商品流通與公共服務等公用領域的物品編碼,形成統一的、通用的標準,保證貿易、流通等公共應用的運轉。物品編碼體系框架由物品基礎編碼系統和物品應用編碼系統兩大部分構成。1.1 物品基礎編碼系統物品基礎編碼系統是物品編碼體系的核心,由物品編碼系統標識、物品信息標識和物品標識三個部分組成。1.1.1 物品編碼系統標識編碼物品編碼系統標識編碼(Numbering System Identifier,NSI)是統一的、對全國各個物品編碼系統進行標識的代碼。其功能依據通過對各個物品編碼系統進行標識,從而保證應用過程物品代碼相互獨立且彼此協同,是編碼系統互聯的基礎和樞紐,是各編碼系統解析的依據。物品編碼系統標識編碼由物品編碼管理機構統一賦碼。1.1.2 物品信息標識編碼物品信息標識編碼是統一的、對物品信息交換單元進行分類管理與標識的編碼系統,是各應用編碼系統信息交換的公共映射基準。它包括物品分類編碼、物品基準名編碼以及物品屬性編碼三個部分。1.1.2.1物品分類編碼物品分類編碼是按照物品通用功能和主要用途對物品進行聚類,形成的線性分類代碼系統。該系統主要功能是明確物品相互間的邏輯關系與歸屬關系,有利于交易、交換過程信息的搜索,是物品信息搜索的公共引擎。物品分類編碼由物品編碼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和維護。1.1.2.2 物品基準名編碼物品基準名編碼是指對物品信息交換單元——物品基準名進行標識的編碼系統。它是對具有明確定義和描述的物品基準名的數字化表示形式,采用無含義標識代碼。在物品全生命周期具有性。物品基準名編碼與物品分類編碼建立對應關系,從分類可以找到物品基準名。物品基準名編碼與物品分類編碼可以結合使用,也可以單獨使用。物品基準名編碼由物品編碼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賦碼、統一維護。1.1.2.3 物品屬性編碼物品屬性編碼是對物品基準名確定的物品本質特征的描述及代碼化表示。物品信息標識系統的物品屬性具有明確的定義和描述;物品屬性代碼采用特征組合碼,由物品的若干個基礎屬性以及與其相對應的屬性值代碼組成,結構靈活,可擴展。物品屬性編碼必須于物品基準名編碼結合使用,不可單獨使用。物品屬性編碼及屬性值編碼由物品編碼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賦碼、統一維護。1.1.3 物品標識編碼物品標識編碼是統一的、對物品進行標識的編碼系統,標識對象涵蓋了物品全生命周期的各種存在形式,包括產品(商品)編碼、商品批次編碼、商品單品編碼、資產編碼等等。物品標識編碼由企業進行填報、維護,由物品編碼管理機構統一管理。1.2 物品應用編碼系統編碼體系是整個GS1系統的核心,是對流通領域中所有的產品與服務(包括貿易項目、物流單元、資產、位置和服務關系等)的標識代碼及附加屬性代碼,如圖3-2所示。附加屬性代碼不能脫離標識代碼獨立存在。 1.2.1 代碼結構1.2.1.1 全球貿易項目代碼(GTIN)全球貿易項目代碼(Global Trade Item Number,GTIN)是編碼系統中應用廣泛的標識代碼。貿易項目是指一項產品或服務。GTIN是為全球貿易項目提供標識的一種代碼(稱代碼結構)。GTIN有四種不同的編碼結構:GTIN-13、GTIN-14、GTIN-8和GTIN-12(如圖3-3)。這四種結構可以對不同包裝形態的商品進行編碼。標識代碼無論應用在哪個領域的貿易項目上,每一個標識代碼必須以整體方式使用。完整的標識代碼可以保證在相關的應用領域內全球。對貿易項目進行編碼和符號表示,能夠實現商品零售(POS)、進貨、存補貨、銷售分析及其他業務運作的自動化。GTIN的四種代碼結構:1.2.1.2 系列貨運包裝箱代碼(SSCC)系列貨運包裝箱代碼(Serial Shipping Container Code,SSCC)的代碼結構如圖3-4。系列貨運包裝箱代碼是為物流單元(運輸和/或儲藏)提供標識的代碼,具有全球性。物流單元標識代碼由擴展位、廠商識別代碼、系列號和校驗碼四部分組成,是18位的數字代碼。它采用UCC/EAN-128條碼符號表示。結構種類 擴展位 廠商識別代碼 系列號 校驗碼1.2.1.3 參與方位置代碼(GLN)參與方位置代碼(Global Location Number,GLN)是對參與供應鏈等活動的實體、功能實體和物理實體進行標識的代碼。參與方位置代碼由廠商識別代碼、位置參考代碼和校驗碼組成,用13位數字表示,具體結構如圖3-5。實體是指合法存在的機構,如:供應商、客戶、銀行、承運商等。功能實體是指實體內的具體的部門,如:某公司的財務部。物理實體是指具體的位置,如:建筑物的某個房間、倉庫或倉庫的某個門、交貨地等。1.2.2 GTIN的編碼原則企業在對商品進行編碼時,必須遵守編碼性、穩定性及無含義性原則。■ 性性原則是商品編碼的基本原則。是指相同的商品應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碼,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視為相同的商品;不同的商品必須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碼。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視為不同的商品。■ 穩定性穩定性原則是指商品標識代碼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沒有發生變化,就應保持不變。同一商品無論是長期連續生產、還是間斷式生產,都必須采用相同的商品代碼。即使該商品停止生產,其代碼也應至少在4年之內不能用于其他商品上。獲嘉漯河社旗焦作汝南衛輝鞏義鄢陵UDI企業數據庫o深入貫徹藥監局“UDI數據規范存儲、方便調用”要求,為企業搭建私有UDI數據庫,方便數據調用、保證數據安全;o為每家企業提供UDI數據存儲能力;o支持UDI數據下載,高拓展性滿足企業ERP、MES、其他相關平臺上的系統級對接;o打通藥監局數據庫,確保產品流通時以快速度調用UDI數據;o官方小程序掃碼查詢。(二)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


